招标
国家税务总局冠县税务局全县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15.5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jn-20230459-gx
预算金额15.5万元
招标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冠县税务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佳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635-52837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冠县税务局全县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五星金桂园小区北门东200米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JN-20230459-GX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冠县税务局全县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安排
1、项目概况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129号)《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关于进一步做好存量房评估工作的通知》(鲁税财行便函〔2022〕5号)等上级局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需招标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公司评估全县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
2、主要内容
对我县存量房进行价格和系数评估维护。
3、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为:15.5万元。
二、采购标应实现的目标
1、评估范围为冠县范围内所有住宅、商铺、公寓写字楼、工业仓储、车库车位、储藏室阁楼等存量房,以及合同期内发生的转让非房地产项目价格的评估录入工作。
2、合同期内,应配合税务机关工作,根据税务机关要求对评估价格进行实时调整更新录入工作。
3、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日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评估工作,并提供评估报告。
4、房屋评估价格与房屋实际价格的误差不超过±5%,超过范围的,在约定时限内责令修改或重新评估,并视情节酌情扣减评估费;若未按期整改或未整改,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5、地点:甲方(税务机关)指定地点。
三、采购标需执行的相关标准
1、成果内容须符合现行的行业标准。
2、成果包括评估方案文本、图件、附表、附件等,内容必须清晰完整,符合评估要求。
3、成果形式:调查评估报告。
4、按照要求提交完整的成果前,由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家会审验收,然后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成交供应商须协助采购人报批报审工作,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四、采购标需满足的质量及安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具备资产评估机构或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明;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评估师资格证书(资产评估师或房地产估价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质量应满足本行业内的行业要求。
7、本次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
五、采购标需要满足的服务标准
1、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形成的成果报告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索赔、损失、损害、支出等一切费用(含律师费)。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2、成交供应商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3、本项目应实际解决采购人的投标需求,完成采购人标内相关的工作内容。
4、项目负责人须在两年内全过程参与项目及各阶段项目成果的交流、汇报等工作,并配合采购人做好项目的评审、审批工作。
5、未经采购人许可,本项目投入人员不得擅自更换;服务期限内要求成交供应商在 12 小时内响应采购人提出的疑问并及时提交解释说明或修改意见。
六、项目数量及实施时间和地点
1、本次招标项目数量为一宗。
2、项目应在合同签订的两个月内完成并交付采购人进行验收。
3、项目验收及实施地点由采购人进行指定。
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受托方应保证软件评估数据的正常运行。
2、两年内受托方应及时补充及更新评估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3、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初步调查及评估报告的调整完善全套资料,提交调查资料、评估方案、评估报告、变更和补充等工作,直至达到采购人满意。
八、验收及相关事宜
1、对受托方项目的验收标准采用相关行业标准。
2、验收时间为相关数据录入后的5个工作日内。
3、采取甲方自行验收的程序进行验收。
4、验收的完成期限为10个日历日。
九、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为:本项目签订合同后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15%,出具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数据录入税务部门存量房评估系统并审查合格且正常运行两个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5%,两年期满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
2、保密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
(2)成交供应商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提交的成果不符合采购人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的;
(2)提交的成果存在错误、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3)未经同意,逾期提交成果的。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7日 至 2023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五星金桂园小区北门东200米
方式:网上报名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五星金桂园小区北门东200米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五星金桂园小区北门东20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冠县税务局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
联系方式: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佳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
联系方式:电话:0635-5283777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国家税务总局冠县税务局全县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五星金桂园小区北门东200米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JN-20230459-GX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冠县税务局全县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安排
1、项目概况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129号)《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关于进一步做好存量房评估工作的通知》(鲁税财行便函〔2022〕5号)等上级局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需招标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公司评估全县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
2、主要内容
对我县存量房进行价格和系数评估维护。
3、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为:15.5万元。
二、采购标应实现的目标
1、评估范围为冠县范围内所有住宅、商铺、公寓写字楼、工业仓储、车库车位、储藏室阁楼等存量房,以及合同期内发生的转让非房地产项目价格的评估录入工作。
2、合同期内,应配合税务机关工作,根据税务机关要求对评估价格进行实时调整更新录入工作。
3、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日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评估工作,并提供评估报告。
4、房屋评估价格与房屋实际价格的误差不超过±5%,超过范围的,在约定时限内责令修改或重新评估,并视情节酌情扣减评估费;若未按期整改或未整改,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5、地点:甲方(税务机关)指定地点。
三、采购标需执行的相关标准
1、成果内容须符合现行的行业标准。
2、成果包括评估方案文本、图件、附表、附件等,内容必须清晰完整,符合评估要求。
3、成果形式:调查评估报告。
4、按照要求提交完整的成果前,由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家会审验收,然后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成交供应商须协助采购人报批报审工作,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四、采购标需满足的质量及安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具备资产评估机构或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明;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评估师资格证书(资产评估师或房地产估价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质量应满足本行业内的行业要求。
7、本次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
五、采购标需要满足的服务标准
1、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形成的成果报告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索赔、损失、损害、支出等一切费用(含律师费)。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2、成交供应商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3、本项目应实际解决采购人的投标需求,完成采购人标内相关的工作内容。
4、项目负责人须在两年内全过程参与项目及各阶段项目成果的交流、汇报等工作,并配合采购人做好项目的评审、审批工作。
5、未经采购人许可,本项目投入人员不得擅自更换;服务期限内要求成交供应商在 12 小时内响应采购人提出的疑问并及时提交解释说明或修改意见。
六、项目数量及实施时间和地点
1、本次招标项目数量为一宗。
2、项目应在合同签订的两个月内完成并交付采购人进行验收。
3、项目验收及实施地点由采购人进行指定。
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受托方应保证软件评估数据的正常运行。
2、两年内受托方应及时补充及更新评估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3、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初步调查及评估报告的调整完善全套资料,提交调查资料、评估方案、评估报告、变更和补充等工作,直至达到采购人满意。
八、验收及相关事宜
1、对受托方项目的验收标准采用相关行业标准。
2、验收时间为相关数据录入后的5个工作日内。
3、采取甲方自行验收的程序进行验收。
4、验收的完成期限为10个日历日。
九、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为:本项目签订合同后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15%,出具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数据录入税务部门存量房评估系统并审查合格且正常运行两个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5%,两年期满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
2、保密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
(2)成交供应商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提交的成果不符合采购人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的;
(2)提交的成果存在错误、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3)未经同意,逾期提交成果的。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7日 至 2023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五星金桂园小区北门东200米
方式:网上报名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五星金桂园小区北门东200米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五星金桂园小区北门东20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冠县税务局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
联系方式: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佳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
联系方式:电话:0635-5283777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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