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n采购人:嵊泗县洋山镇人民政府
n项目名称:智能火化机除尘净化器设备
n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n数量:1预算金额(元):2820000单位: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智能火化机除尘净化器设备
n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820000
n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火化设备是一个集多工种、多行业、多领域的非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机械等故障,并且这些故障可能会出现在进尸过程中,也可能发生在燃烧的情况下,故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要求极高。而嵊泗县洋山镇处舟山市嵊泗县的一个孤岛,交通等环境条件比较落后。上海智东实业有限公司在舟山市主岛及相应位置均设立了维修站,配备了相关人员和配件,可确保现场进行维修,且目前整个舟山地区没有其他公司的火化设备维修点,无法保证在出现故障时及时响应。若更换其他厂家产品,不但会耽误火化工作正常进行,也可能会因操作不熟悉,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可能引起很大的社会纠纷事件甚至“丧闹”事件 。由于原火化机除尘净化器设备购买的上海智东实业有限公司的,如果采购其他生产单位的火化机,在配套和电气控制等方面均存在很大的隐患,对安全生产形成很大的威胁。 故依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四、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情形,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n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n名称:上海智东实业有限公司
n地址:上海浦东宣秋路567号
n三、公示期限
nn 2021年04月20日n 至n 2021年04月26日n n n
四、其他补充事宜
n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n五、联系方式
n1.采购人信息
n名 称:嵊泗县洋山镇人民政府
n联 系 人:顾先生
n联系电话:13867213627
n传 真:/
n地 址:舟山市嵊泗县洋山镇
n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n名 称:嵊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n联 系 人:俞朕杰
n监管部门电话:0580-5593977
n传 真:0580-5084056
n地 址:嵊泗县菜园镇海滨中路136号
n六、附件
n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n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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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论证.pdf
595.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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