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投3万吨级油品化工码头工程(石化新材料基地配套公共油品化工码头工程)项目增殖放流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00207-24xb021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章莉1868990974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国投3万吨级油品化工码头工程(石化新材料基地配套公共油品化工码头工程)项目增殖放流服务
项目编号: 000207-24XB0218
项目类型: 服务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
所属行业分类: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业
项目实施地点: 海南省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神头港区神北三港池国投洋浦油储3万吨级码头
招标人: 国投(洋浦)油气储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项目概况: 1.编制增殖放流和生态补偿方案,并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和专家评审; 2.开展现场增值放流和生态补偿,编制增殖放流验收报告; 3.编制增殖放流后评价报告,并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和专家评审; 4.增值放流和生态补偿需要的其他事项。 以通过专家审查和满足《海南省洋浦港神头港区国投3万吨级油品化工码头工程(石化新材料基地配套公共油品化工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及批复文件增殖放流和生态补偿要求为达到服务要求。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国投3万吨级油品化工码头工程(石化新材料基地配套公共油品化工码头工程)项目增殖放流服务
标段/包编号: 000207-24XB0218/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09-20 16: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9-26 09: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0
文件获取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 2024-09-26 09:0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服务期(天): 30
开标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服务期说明: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____30___日历天内完成
采购范围: 1.编制增殖放流和生态补偿方案,并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和专家评审; 2.开展现场增值放流和生态补偿,编制增殖放流验收报告; 3.编制增殖放流后评价报告,并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和专家评审; 4.增值放流和生态补偿需要的其他事项。 以通过专家审查和满足《海南省洋浦港神头港区国投3万吨级油品化工码头工程(石化新材料基地配套公共油品化工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及批复文件增殖放流和生态补偿要求为达到服务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具有为完成本项目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供应商资质要求: 具有相关资质。
供应商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码头项目增殖放流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供应商其他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2)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以上内容可以以承诺书的形式体现。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投(洋浦)油气储运有限公司
联系人: 章莉
联系电话: 18689909743
联系地址: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滨海大道85、8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联系人:
座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相关说明
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sdicc.com.cn) 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注册说明: 供应商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注册】首先注册用户账号,再登录企业管理后台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提交审核,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基本信息审核通过的供应商,需要申请成为采购单位的专业供应商,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标书款支付: 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供应商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登录】-【供应商系统】,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或【我的邀请】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采购文件】环节,点击【购买采购文件】进行支付。线上支付的标书款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供应商于购买采购文件5日后在【订单管理】中自行下载、打印。其他方式支付的标书款发票请联系采购方获取。
文件下载: 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采购文件已售出,供应商可在【我的项目】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采购文件】环节,点击【下载采购文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采购方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不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可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CA办理: 目前非招标项目可不办理CA。
帮助信息: 如需帮助请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其他信息: 供应商若中标,须在取得成交通知书前缴纳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及方式详见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或帮助中心-常见问题)。本次采购活动所有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注册及参与项目时填写的信息为准,供应商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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