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霞浦县牙城镇人民政府牙城镇三位一体升级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4/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drccg202401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霞浦县牙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女士0593-262869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牙城镇三位一体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1号楼2-C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RCCG2024012
项目名称:牙城镇三位一体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5.985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985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识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国家强制要求的证明材料(若有):(1)本采购文件有列明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本采购文件未要求但供应商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证书或提供所投产品“均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至 2024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1号楼2-C区)
方式:现场或网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1号楼2-C区)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1号楼2-C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询价通知书获取期限内,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的将《领取询价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及报名费转账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送达、传真或邮寄、发邮件(2536911805@qq.com)至我公司。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牙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霞浦县牙城镇政府路1号
联系方式:叶先生;133282888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1号楼2-C区
联系方式:黄女士;0593-2628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 0593-2628699
牙城镇三位一体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1号楼2-C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RCCG2024012
项目名称:牙城镇三位一体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5.985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985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保证金金额 |
1 | 三位一体升级改造项目 | 1.00 | 159858.00 | 项 | 工业 | 否 | 15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识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国家强制要求的证明材料(若有):(1)本采购文件有列明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本采购文件未要求但供应商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证书或提供所投产品“均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至 2024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1号楼2-C区)
方式:现场或网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1号楼2-C区)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1号楼2-C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询价通知书获取期限内,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的将《领取询价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及报名费转账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送达、传真或邮寄、发邮件(2536911805@qq.com)至我公司。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领取询价文件登记表 |
招标文件编号: |
项目名称: |
报名公司名称: |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合同包1 |
手机: 电话: 传真: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牙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霞浦县牙城镇政府路1号
联系方式:叶先生;133282888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1号楼2-C区
联系方式:黄女士;0593-2628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 0593-2628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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