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省直] | |
项目名称 | 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文件及工作成效宣传 | ||
发布时间 | 2017年11月13日 | 截止时间 | 见公告内容 |
《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文件及工作成效宣传》
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文件及工作成效宣传
项目编号:SZAH-2017-14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成交供应商名称: 安徽江淮晨报传媒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花园大道58号
成交金额:壹拾柒万捌仟元整(¥1780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通过开展信用政策文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推进情况专题宣传,以及制作展示诚信宣传展板等方式,营造诚信氛围,提升社会诚信意识。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王磊、王有新、夏光
采购人推荐:根据《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文件及工作成效宣传》项目时间紧、专业性强、要求高等实际情况,推荐安徽星报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参与《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文件及工作成效宣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评审专家推荐:结合技术服务项目的特点,根据服务单位的专业水平、团队实力等情况,推荐安徽江淮晨报传媒有限公司和安徽阳光商务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参与《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文件及工作成效宣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采购人: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0551-62601455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大连路6686号
项目负责人:马工、陈工 联系电话:0551-65188018-801、13395607843、18656548395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向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