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0830-5135801
招标代理机构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女士028-877498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合江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备(材料)采购 (设备工程)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合江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合发改【2022】297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合江县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以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合江县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的合江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建设项目备、材料进行公开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合发改【2022】297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合江县

2.2建设规模:采购1座处理能力为40吨/天餐厨垃圾处理中心设备。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设施设备采购、供货、安装、测试、性能考核调试、培训、验收、技术服务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等。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清单。

2.4 采购设备(材料)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完成主要设备供货,供货完成后6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满足第五章 供货要求,满足本项目的正常生产运行的一切要求。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点、规模、建设工期、段划分和本次招标备(材料)量、、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要投标人

3.1.1资质要求:具有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贰级以上资质(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正在供货)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材料)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正在供货)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等表述。

无投标设备(材料)业绩要求。

3.2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牌同备(材料)委托。多种设备(材料)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材料)包括:分选制浆设备、厌氧塔、三项离心机、均质罐-含桨叶式搅拌机、沼液罐、离心脱水机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30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8-19 10: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合江县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江县符阳街道荔城大道198号

邮    编:6462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830-5135801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振兴路99号兴普中心A座7楼

邮    编:/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028-8774989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年07月25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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