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4年-2025年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项目设备材料(10kV箱式变电站)框架采购项目第1-1标段第1-2标段第1-3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42.75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mgggc2024dl0038
预算金额42.7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市办事处
代理联系人荣工0479-8200939
中标公司俊郎电气有限公司42.7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4年-2025年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项目设备材料(10kV箱式变电站)框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MGGGC2024DL00380
公告标段(包)编号:XMGGGC2024DL0038001001
XMGGGC2024DL0038001002
XMGGGC2024DL0038001003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4年-2025年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项目设备材料(10kV箱式变电站)框架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XMGGGC2024DL0038)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4年-2025年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项目设备材料(10kV箱式变电站)框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MGGGC2024DL0038)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2024年09月20日-2024年09月25日下午17:00时)。
标段号
标段名称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
(真实性承诺)
计划工期(框架服务期限)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评标情况
(综合排序)
1-1
10kV箱式变电站
第一
俊郎电气有限公司
427544.54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具体以实际供货要求为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
第二
东盟电气集团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429875.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具体以实际供货要求为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限中后综合排序第二
第三
环欧电气有限公司
434800.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具体以实际供货要求为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限中后综合排序第三
1-2
10kV箱式变电站
第一
申恒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431949.45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具体以实际供货要求为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
第二
东盟电气集团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429875.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具体以实际供货要求为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限中后综合排序第二
第三
环欧电气有限公司
434800.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具体以实际供货要求为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限中后综合排序第三
1-3
10kV箱式变电站
第一
霍立克电气有限公司
430635.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具体以实际供货要求为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限中后综合排序第一
第二
东盟电气集团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429875.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具体以实际供货要求为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限中后综合排序第二
第三
环欧电气有限公司
434800.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具体以实际供货要求为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限中后综合排序第三

 
标段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否决原因
1-1
1
恒正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资格不符
1-2
1
恒正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资格不符
1-3
1
恒正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资格不符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gzjzxlgl@163.com ,邮件接收异议时间: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0479-8200939,电话受理异议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招 标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
联系电话:0479-829633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
锡林浩特市办事处地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天骄嘉苑北区南门街面底商803号
联系人:荣工、温都苏、罗宇权、杨海明、淑婷、高玉洁
联系电话:0479-8200939
邮箱:gzjzxlgl@163.com
监督机构:锡林郭勒盟能源局         
电   话:0479-8272634
2024年09月20日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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