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农村公路高陡边坡及道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程施工交易公告
金额
102.63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条件 | |
2024年农村公路高陡边坡及道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程施工已由福鼎市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福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行政监督部门为福鼎市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
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福鼎市 2.2 控制价(估算价):102.63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102.6339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福鼎市交通运输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涉及农村公路18处高陡边坡隐患点需设置警示标志牌和双晏线、乍沿线、虎姚线、点沈线等10条县道安全隐患整治问题的施工工作。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材料为准。 2.4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合格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福建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办法》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银行转账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0%签约合同价,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应由国有商业银行或国有股份制银行开具。(2)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按每月经工程监理和招标人共同确定的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待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发包人支付至累计工程款的85%;工程结算完成,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如需审计部门介入时则以审计报告为准)14天内,发包人支付至审核价的97%(处罚款除外),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1年)满后并出具保修期承诺函三个月内退回工程质量保证金(无息)。(3)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配备满足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
3.2 资质要求:
|
|
3.3 其它要求:(1)资质要求: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二类乙级或同时具备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 ①近5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福建省内养护工程施工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提供项目施工合同协议书、交工或竣工验收文件)②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屏并加盖公章。(3)①本项目依据《福鼎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摇定结合”定标工作指引(试行)》(鼎发改法规[2024]7号)文件要求,采取“摇定结合”方式确定中标人;②定标要素详见附表。
|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09月03日15时3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https://ygpt.xgw.ningde.gov.cn/ |
|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 交易时间:2024年09月03日 15时30分 5.2 交易地点: 福鼎市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
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福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桐山街道江滨北路266号核电大厦8楼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3-7669731 福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