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152024000256
二、项目名称:轨道物流小车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西安元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8号西BD新天地2幢10422室 | 785,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西安元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23129900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轨道物流小车维保服务 | 对运载小车58辆、清洁小车1辆、1810米轨道、43个站点及防火门、防风门进行为期三年的维护保养、易损易耗件更换服务,具体详见《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智慧化轨道物流小车系统维护保养服务项目采购项目清单》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3年,合同一年一签 | 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琳(采购人代表)、白文章、杨川华、张海青、刘霄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定额收取2096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09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为:800,000.00元;
2、采购计划编号:51011524210200007556[2024]01244;
3、采购品目:C23129900(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4、监督部门: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联系方式:028-82727142;
5、本项目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6、付款方式:
(1)合同经双方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2)每月10日前对上月服务质量按照考核表内容进行考核,经双方确定得分及应付金额后供应商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交付采购人,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3)每月10日前对上月服务质量按照考核表内容进行考核,经双方确定得分及应付金额后在供应,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4)每月10日前对上月服务质量按照考核表内容进行考核,经双方确定得分及应付金额后在供应,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5)每月10日前对上月服务质量按照考核表内容进行考核,经双方确定得分及应付金额后在供应,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6)每月10日前对上月服务质量按照考核表内容进行考核,经双方确定得分及应付金额后在供应,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7)每月10日前对上月服务质量按照考核表内容进行考核,经双方确定得分及应付金额后在供应,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8)每月10日前对上月服务质量按照考核表内容进行考核,经双方确定得分及应付金额后在供应,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9)每月10日前对上月服务质量按照考核表内容进行考核,经双方确定得分及应付金额后在供应,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10)每月10日前对上月服务质量按照考核表内容进行考核,经双方确定得分及应付金额后在供应,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11)每月10日前对上月服务质量按照考核表内容进行考核,经双方确定得分及应付金额后在供应,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12)每月10日前对上月服务质量按照考核表内容进行考核,经双方确定得分及应付金额后在供应,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13)每月10日前对上月服务质量按照考核表内容进行考核,经双方确定得分及应付金额后在供应,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康泰路86号
联系方式:028-827207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1区13楼(E8层)1-1-1303号
联系方式:028-85599678转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天鑫
电话:028-85599678转805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