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城区城镇标定地价公示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副本)
政府采购编号: 邵财采计[2020]000033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甲方)
供应商 (全称): 湖南坤沅规划评估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的邵阳市城区城镇标定地价公示服务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邵阳市城区城镇标定地价公示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号:邵财采计[2020]000033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第二条 工作经费及支付方式
1、根据竞争性谈判结果,工作经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柒万捌仟元(¥678000 .00 元)整。
2、付款方式
采用分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乙方入场开展工作,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乙方完成全部成果,通过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验收后,提交正式成果至甲方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60%。
第三条 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建立邵阳市城区标定地价体系,明确标定地价的公示范围、标定区域的划分、标准宗地的设立、标定地价的评估与确定、标定地价成果、标定地价信息公示等内容。
第四条 目的与具体任务
主要目的:一是了解邵阳市城市土地市场发育的情况,掌握邵阳市土地供应、土地交易和房地产开发中土地价格的形成机理和变化趋势;二是建立标定地价体系,进一步丰富邵阳市地价管理工具,逐步建立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为核心的公示地价体系;三是实现对全市地价的全面了解和科学调控,使全市地价处于合理水平,以促进地产市场的有序发展,为国家加强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管理以及社会各界了解土地市场信息提供依据;四是提高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为征收土地税费,制定土地利用计划、规划,发挥级差地租的经济杠杆作用提供依据,促进全市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五是满足高效、快捷评估地对大量小面积个人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出让宗地地价评估的需要。
具体任务如下:
1、划定标定区域
在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基础上划定土地条件、土地利用状况等特征基本相似、地价水平接近的空间闭合区域。
初步划分:在已有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的基础上,参照地价监测中的地价区段的定级单元,调查并整理土地利用与地价信息,通过多因素综合评价、地价水平归纳、专家评判、要素叠加调整等方法,初步划分各用途标定区域;
实地核查:实地核查土地利用现状,核实内业资料信息;
确定标定区域:根据内业与外业调查资料,结合区域内宗地的分布情况,通过综合平衡与局部调整,确定标定区域。
2、 设立标准宗地
在标定区域内,土地条件、土地利用状况等特征具有代表性,且利用状况相对稳定,地价水平能够起示范和比较标准作用的宗地。
初步选取:优先将符合条件的地价监测点纳入标准宗地;进一步补充其他宗地,形成备选样点资料库;通过地籍调查、不动产登记等相关工作成果,确定宗地位置和基本信息;
实地核查:通过核查宗地现场、查阅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档案和走访相关机构,核实并补充信息,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周边环境、不动产价格水平、农用地耕作便利度及土地生产力水平等;
确定宗地:结合内业调查和外业核查资料,分析样点的宗地条件和土地利用状况,根据标准宗地选取要求,筛选并确定标准宗地;
3、选定技术路线
根据GB/T 18508-2014、GB/T 28406-2012的基本要求选取标定地价评估方法;
不应用标定地价系数修正法;也不宜使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标定地价,确需使用的,另一种方法慎用成本逼近法;
对于距估价期日一年内发生交易的标准宗地,根据其交易价格直接修正评估标定地价内涵下的价格。
4、标定地价的确定
每宗标准宗地的价格安排两名土地估价专业评估师分别独立负责评估,并按标准格式填写相应表格,说明评估要点,编制评估报告。依据两名评估师的评估结果,提出标定地价建议值,并填写相应表格。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对初步提出的标定地价建议值进行审议和确定,对价格水平异常的标准宗地进行重点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可以包括要求原估价师重新评估或指定其他土地估价专业评估师评估等。
第五条 时间安排
1、2020年6月底前完首先成立邵阳市标定地价评估工作的技术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技术方案:然后,收集相关基础资料与图件,确定邵阳市域区标定地价的公示范围:再展开外业调查工作,收集部门资料及地价样点调查,对相关资料进行检查、分析、整理、录入及库;
2、2020年10月底前,完成邵阳市城区城镇标定地价听证会等会议审查;
3、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邵阳市城区城镇标定地价评审会并提交市政府予以公布实施;
第六条 双方责权
(一)甲方责权
1、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及时、无偿向乙方提供有关本次工作所需的全部资料,具体内容由乙方提供详尽的资料清单;
2、甲方委派专人负责配合乙方开展本项目相关工作;
3、及时解决乙方针对本项目工作所反映的问题;
4、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及时向乙方支付工作经费。
(二)乙方责权
1、确保本项目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2、若成果在审查验收时不合格或审查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负责在审查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完成,修改工作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若甲方未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及工作经费,致使工作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时间顺延。
第七条 争议及其解决方式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保证本项目工作顺利完成。如遇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毁约,否则除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外,另按本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其他合同文件。
第九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柒份,其中正本肆份、副本叁份,甲方执正本贰份、副本壹份,乙方执正本贰份,邵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公司各执副本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马自民
委托代理人:黄国银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0739-5275711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沿江桥支行
帐 号:82012050000027792
日期:2020年5月9日
邵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意见: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