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鸡冠石污水厂除臭系统消缺整改项目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名称)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鸡冠石污水厂除臭系统消缺整改项目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有效解决鸡冠石污水厂臭气扰民问题,并提升水务企业的整体形象,需要通过活性炭除臭提标的臭气处理总量为4.5万m3/h,共计需要对浓缩池、沉砂池及AAO池3处除臭设施来提档升级以及对湿污泥车间生物滤池进行电浆脉冲提标升级。同时将厂区8个生物除臭滤池添加微生物促进剂投加系统,提升微生物浓度。由于前端湿污泥车间生物滤池除臭效率较低,需要进行填料更换,重新培养微生物。
2.2比选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选型、供货(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指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测、检验等)、知识产权、包装、运输和保险、装卸(含上下车、现场转运、二次转运、吊装等)、保管、安装(含现状设施拆除及改造等)、调试、配合服务、检测试验、检验(包含具有相关资质的三方检测机构对除臭系统的运行效果进行检测)、监测(包含提供排放口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氨、硫化氢及相应环保要求的臭气数据,并将自动上传监测数据)、验收等;移交符合比选文件、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的所有资料、培训、技术服务、售后服务、质保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质保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和易损耗件的提供等)等全部内容。具体设备采购清单详见比选图纸(施工图)及第五章供货要求,投标人应熟悉图纸,满足项目需求的全部。
2.3交货期:中标后,以招标人通知时间起算,7天内完成供货,5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并通过招标人最终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4质保期: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由比选人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质保期内供比选人免费无限次提供生物除臭设备运行所需的微生物接种。
2.5交货地点: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可以是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3 投标人须具备关键设备活性炭除臭系统制造商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主要设备脉冲电浆除臭系统制造商对项目的授权;投标人须提供设备制造商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授权书原件、制造商的售后服务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3.4投标人所投活性炭除臭系统、脉冲电浆除臭系统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及ISO14001质量认证(提供认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国内污水处理厂类似活性炭除臭系统或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国内污水处理厂脉冲电浆除臭系统供货业绩1个(无论提供何种业绩,均要求除臭风机至少有1台处理风量达到10000m?/h及以上);
以上业绩提供合同证明复印件、提供相应的污水处理厂用户好评证明材料、提供对应合同的发票复印件及发票须附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验证证明、售后服务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生产企业投标的,提供本企业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的,业绩可以是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自身业绩)投标人为代理商或销售商的,提供生产厂家业绩须加盖生产厂家及投标人自身鲜章);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08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08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08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步骤“信用中国网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投标人需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性负责,比选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投标人须承诺如不能按时交货,应向招标人支付100000元/天的违约金。如延迟交货超过5天,则投标人除应按约支付违约金外,招标人还有权要求更换、退货、另行采购和(或)单方解除/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应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9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规范》中★条款内容(见下附表)一条不满足即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予以废标处理。
序号 | ★条款内容 |
1 | ★需要通过活性炭除臭提标的臭气处理总量为4.5万m3/h,共计需要对浓缩池、沉砂池及AAO池3处除臭设施来提档升级,改造后: (1)进口臭气浓度≤600(无量纲)时,有组织排口臭气浓度执行200(无量纲)的排放标准。 (2)进口臭气浓度>600(无量纲)时,活性炭设备除臭效率不低于80%,且有组织排口臭气浓度不高于300(无量纲)的排放标准。 (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承诺书并加盖厂家鲜章,格式自拟) |
2 | ★对湿污泥车间生物滤池进行电浆脉冲提标升级,规模2.5万m3/h,改造后: (1)进口臭气浓度≤1000(无量纲)时,有组织排口臭气浓度执行200(无量纲)的排放标准。 (2)进口臭气浓度>1000(无量纲)时,脉冲电浆设备除臭效率不低于85%,且有组织排口臭气浓度不高于300(无量纲)的排放标准。 (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承诺书并加盖厂家鲜章,格式自拟) |
3 | ★本项目的活性炭须满足:四氯化碳吸附率≥50%,碘吸附值≥800mg/g,粒径3~4mm,孔隙率0.5~0.65,比表面积≥900m2/g。 (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提供权威机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家鲜章) |
4 | ★生物促进剂投加系统为交钥匙工程。完整的生物促进剂投加设备应成套地配备安全、有效及可靠运行所需的附件(控制系统、阀门、管配件等)。交钥匙工程包括其配套的配电控制柜、PLC柜和系统内的仪表,电气自控图纸中的相关图纸仅做参考。并不限于此。 (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承诺书并加盖厂家鲜章,格式自拟) |
注:具体投标人资格要求以第二章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为准。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24年8月23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 投标人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1000元/份标书费(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8月27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26号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23-67767416 电 话:023-6790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