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阳县工业园区人和组团R-A16-03/0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佘青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云阳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3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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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工业园区人和组团R-A16-03/0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发布时间:2023-07-1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工业园区人和组团R-A16-03/0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云阳告字2023-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云阳县人民政府批准,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云阳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云阳支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租工业园区人和组团R-A16-03/0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编号:YUNYANG-3-出让-50,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宗地编号:YUNYANG-3-出让-50

(二)宗地名称:工业园区人和组团R-A16-03/0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宗地位置:工业园区人和组团

(四)土地面积:21225.48㎡(约31.84亩),具体四至边界以云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出具的《工业园区人和组团R-A16-03/02号地块出让用地范围图》坐标为准。

(五)土地用途:二类工业用地(M2

(六)租赁年限:工业5

(七)容积率:≥0.7,≤1.5

(八)建筑密度:≥40%

(九)建筑限高:生产用房的建筑高度不得超过40米,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的建筑高度可结合实际需求,在满足空间形态和景观要求的前提下,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中确定。

(十)绿地率:10%、≤20%

(十一)停车位:工业项目中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的停车位按照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个配建,普通工业项目中生产用房的停车位按照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0.1个配建。

(十二)其他条件:1.工业用地内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超过20%2.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5%,年径流总量污染物削减率50%(有更高标准按县住房城乡建委对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执行)。

(十三)保证金:69.76万元

(十四)起始价:69.76万元

(十五)加价幅度:0.5万元

(十六)土地现状:红线内未开发,红线外“六通”(通路、通上下水、通电、通气、通讯)。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对申请人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

三、土地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挂牌方式出租,如果在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现场竞价采取重庆联交所网站网络电子竞价方式)。

四、确定竞得人原则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公告于20237122023731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yunyangweb/)、重庆市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布,申请人请于2023712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挂牌文件及其他资料,申请人可以与挂牌人的纸质原件进行核对,但挂牌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不得要求申请人留下电话号码,否则视为有恶意串通嫌疑。

六、竞买申请的办理

(一)申请人请于202381202388每日上午900 分至1200分,下午1330分至1700分,到重庆云阳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提交竞买申请文件(竞买申请文件格式及资料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7311700分。

(三)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挂牌人将在20238817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凭《竞买资格确认书》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进行报价和参与现场竞价(现场竞价采取重庆联交所网站网络电子竞价方式,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最高报价为电子竞价起始价,各竞买人的报价以重庆联交所网站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显示为准)。

七、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重庆云阳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宗地挂牌时间为:2023812023810每日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330分至163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土地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展示地点:宗地现场。

申请人可自行或与重庆云阳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系去现场踏勘,了解地块基本情况。现场踏勘联系人:佘青、蒋川浩,联系电话:5516497755165128

(二)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含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交易服务费、竞价服务费,上述费用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三)报价(不低于起始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四)开竣工时间: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五)付款方式: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期满2个工作日内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约定时间期限缴清出让价款并开工建设,严格按合同约定合理开发利用土地,严禁闲置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土地使用权,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六)出让地块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要求等,详见出让文件。

(七)竞得人应对本文件及其附件、附图的相关内容及现场条件进行研究,严格遵守其中的规划要求和设定条件。成交确认后,不得擅自变更规划指标。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出让人: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挂牌人:重庆云阳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 系 人:佘青

联系电话:55164977
开户单位:重庆云阳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阳支行

银行帐号:015701414000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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