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5000012023072600102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5000012023072600102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3-08-21 18:43
递交时间:2023-08-21 18:4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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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718,46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JLZHPG2022[JL]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六纵线(六横线至三环高速段)工程施工监理 答疑、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六纵线(六横线至三环高速段)工程施工监理答疑、补遗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 请问分公司购买的社保满足要求吗? 答:投标人的非独立法人分公司购买的社保满足要求。 质疑2: 1.拟派的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中每有1人具有下列业绩的得4分,每人最多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拟派的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在1项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桥梁工程中任职的施工监理业绩。 2.拟派的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中每有1人具有下列业绩的得4分,每人最多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拟派的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在1项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道路工程中任职的施工监理业绩。 请问很多地区没有监理业务手册、竣工验收报告中也多数不会体现专监名字,那么请问若投标人提供监理合同中的项目人员配备表是否满足要求? 答:只提供监理合同中的项目人员配备表不满足。若合同协议书、监理业务手册、竣工验收报告均不能体现专业监理工程师姓名和职务信息的,还须额外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 质疑3: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要求:“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可以用“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人员信息截图(截图至少体现人员类别及专业)替代);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提供培训合格证的,还需提供“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人员信息截图 (截图至少体现人员类别及专业)”。 质疑: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总站渝建质量[2022]55号文规定:“2022年8月1日,旧系统“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涉及监理管理的板块不再使用。已启用新系统“工程监理行业综合信息平台””。请问:投标人是否可以使用“工程监理行业综合信息平台”中的人员信息截图(截图至少体现人员类别及专业)替代? 答:本条回复详见补遗1。 质疑4: 按照本项目资格审查业绩及商务业绩的要求,若我司提供的业绩为(某某综合管廊(含道路)工程咨询、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者是某某综合管廊及道路一体化工程,都是含有桥梁工程的。请问能否满足要求。) 答: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业绩须包含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中的一项,即①市政道路工程,且此市政道路工程须含立交或桥梁;②市政立交工程;③市政桥梁工程,且该业绩的证明材料必须体现上述①、②、③其中之一工程内容的竣工时间、工程规模等招标文件的业绩其他要求,否则不满足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商务部分业绩须包含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单位业绩要求中的一项,即①市政道路工程,且此市政道路工程须含立交或桥梁;②市政立交工程;③市政桥梁工程,且该业绩的证明材料必须体现上述①、②、③其中之一工程内容的竣工时间、工程规模等招标文件的业绩其他要求,该业绩才能满足得分要求。 质疑5: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监理业务手册)。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监理单位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竣工时间、工程类别、项目金额信息的,还须额外提供加盖业主单位法人章(即:业主单位公章)的该业绩的业主证明(业主证明材料需体现业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很多未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议对该要求进行修改或者取消? 答:招标文件中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是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进行设置,故不作调整。 质疑6: 拟派的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市政道路含桥梁的监理业绩中任职,是否满足商务部分关于负责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业绩的描述? 答:上述提问满足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对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业绩要求,且提供的该业绩证明材料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满足要求。 质疑7: 专监和监理员提供国监证是否还需要提供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的证明? 答:本条回复详见补遗2。 质疑8: 专监和监理员提供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是否还需要提供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的证明? 答:本条回复详见补遗2。 质疑9: 纵观近2年重庆市建筑工程低价中标方式执行之后、在某工程领域凡某业主单位的项目、近2年地灾项目百分之95都由某企业高价中标,并列举了一些项目名称。 答:此问题与本项目招标文件无关,如有相关线索,请依法依规向相关部门反应。 质疑10: 拟派的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在1项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桥梁工程中任职的施工监理业绩。请问在市政道路含桥梁或立交工程中任职的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提供的该业绩证明材料须能证明包含立交或桥梁,且提供的该业绩证明材料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满足要求。 质疑11: 资格审查对总监的业绩要求都要规模即建安工程费的要求,商务得分中对桥梁和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难道就没有些要求吗? 答:商务部分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业绩不要求建安工程费。 质疑12: 1、如果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提供的是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难道也要提供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的证明吗? 2、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这样的大公司难道不能专业点吗?你们也要投监理标,难道不晓得“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早就停用了吗? 3、市政桥梁和立交也属于市政道路的范畴,那么商务得分中桥梁和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其业绩的提法是否欠妥?是否也应与资格审查和商务得分的业绩相一致?建议改为: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拟派的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在1项竣工验收合格的含桥梁(或立交)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立交工程中任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施工监理业绩。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拟派的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在1项竣工验收合格的含桥梁(或立交)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立交工程中任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施工监理业绩。 答:1.本条回复详见补遗2。 2.本条回复详见补遗1。 3.不作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13: 一、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编制的监理全流程电子招标标准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栏中“(4)中标后,中标人须按照《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4]35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4]10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渝建[2016]373号)等现行有关文件要去配置监理人员并确保中标备案完成”的招标文件设定已不满足重庆市现行文件规定,现行文件规定,未获得施工许可的项目,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新规,新规的文件主要有四个:1、《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50/T-157-2022)的通知》渝建标〔2022〕18号;2、《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管理的通知》(渝建管〔2023〕132号);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综合风险分级管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建质安〔2023〕30号;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总站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理人员和项目监理机构信息报送的通知》(渝建质量〔2023〕27号)。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工作不到位,未及时更新文件,请招标人认真贯彻国家相关政策及《重庆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渝建质安〔2021〕30号)文件精神,以招标答疑方式完善和补充该招标文件本项规定,并公告各潜在投标人和各投标人必须结合重庆市现行有关文件要求合理配置监理人员。 二、新规对监理单位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做了具体要求,现场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料员、见证取样员和信息管理员等六种专业人员组成。若招标人以“招标文件是按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编制的《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监理标准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标准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此表述按现行标准招标文件要求设置,如项目执行过程中有新规定,执行新规定”等答复不予修改,那么执行过程中就会出现额外增加服务人员、投标文件中拟派人员与备案人员不一致、或其它等情形,均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的违法行为,《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五条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分别对该违法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请招标人慎重,以免遭受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人的罚款,以及对招标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的处分,同时造成本次招标失败等的不利后果。 三、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选派资料员、见证取样员和信息管理员,若执行过程中按重庆市新规要求配备,投标人额外增加该三类人员备案且三类人员履职直至项目竣工期间所需的费用,招标人如何计算该笔费用、费用又如何支付? 四、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中,未包含资料员、见证取样员和信息管理员三类人员,请问该三类人员是否参与评审?若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该三类人员相应的岗位证书、社保等,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评审、投标人形式评审要求?该三类人员在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得分有无诸如持有国家注册类职业资格证书(如一级/二级建造师)、参与过国家级(鲁班奖、詹天佑奖、工程项目管理优秀奖)或省级创优创杯大奖项目经历等加分规定? 五、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若有)、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料员、见证取样员和信息管理员等六种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均是通过招标投标活动所形成监理(委托合同)的实质性内容,是监理(委托合同)类中标通知书重要的组成内容。招标文件1.4.1.6其它主要人员要求也规定“签订合同时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中标后只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监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并满足办理监管手续的相关要求”,若公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时只公示总监理工程师而不公示其拟派的监理团队人员,难以确保拟派人员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监督形同虚设,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可能存在串通投标的情形。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本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请招标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人时,对六种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及证书均予以公示。 答:1.本项目约定的施工现场管理所需满足的质量、安全等条件均达到上述文件要求,施工现场管理所需满足的质量、安全等管理规定由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所涉及的各项目参与方不得降低标准,须依法依规履约。 2.招标文件仅对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进行具体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的通知》(渝建标〔2022〕18号)等现行有关文件要求配置其他监理人员,并确保中标备案完成。 3.招标文件仅对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进行具体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的通知》(渝建标〔2022〕18号)等现行有关文件要求配置其他监理人员,并确保中标备案完成,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纳入投标报价。 4.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1.4.1条和评标办法没有对资料员、见证取样员和信息管理员三类人员作要求,评标时不作评审。 5. 不作调整,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条规定执行。 质疑14: ②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请问分公司的养老保险是否满足要求? 答:投标人的非独立法人分公司购买的社保满足要求。 质疑15: ②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 请问这里的监理业务培训合格是否为其他省市或部门协会颁发的培训证均予以认可? 答: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明是指参加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文件,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监理协会或建设项目培训机构或监理单位自主组织或经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机构等组织的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文件。投标单位应承诺其提供的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明满足本项目办理建管手续的相关要求(此部分承诺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质疑16: ①有效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和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的证明(注:国家未开展注册工作的,投标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注册证书不显示注册单位的,注册单位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准);②职称证书和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的证明;③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可以用“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人员信息截图(截图至少体现人员类别及专业)替代);④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提供培训合格证的,还需提供“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人员信息截图 (截图至少体现人员类别及专业))。 问:请明确提供国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是否还需要提供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的证明? 答:本条回复详见补遗2。 质疑17: 分公司社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投标人的非独立法人分公司购买的社保满足要求。 质疑18: 商务部分专监业绩: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竣工时间、工程类别、专业监理工程师姓名和职务信息的,还须额外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业主证明应加盖业主单位法人章(即:业主单位公章),业主证明材料需体现业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请明确专业监理工程师姓名和职务信息,这里的职务信息是指在提供的业绩中也必须担任对应的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职务吗? 答:不需对应职务,在项目中任职即可。 质疑19: 1.负责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业绩(4分) 拟派的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中每有1人具有下列业绩的得4分,每人最多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拟派的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在1项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桥梁工程中任职的施工监理业绩。 问:市政立交工程业绩是否满足该业绩要求?若不满足请说明为什么必须要市政桥梁工程才能满足? 答:上述提问满足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对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业绩要求,且提供的该业绩证明材料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满足要求。 质疑20: 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监理单位名称,请问若提供的业绩资料项目名称与全国平台业绩名称有出入,能否提供业主证明佐证为是同一个业绩? 答:不能。 质疑21: 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监理单位名称,请问若提供的业绩资料项目名称名称与全国平台业绩名称有出入,能否提供业主证明佐证为是同一个业绩? 答:详见质疑20的回复。 质疑22: 3.业绩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5年,投标人在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投标人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建安金额在39368万元及以上且竣工验收合格的下列施工监理业绩之一:①市政道路工程,且此市政道路工程须含立交或桥梁;②市政立交工程;③市政桥梁工程。 注:(1)城市轨道交通桥梁工程属于市政桥梁工程。(2)不接受投标人与其他监理人组成联合体承揽的施工监理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监理业务手册)。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监理单位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竣工时间、工程类别、项目金额信息的,还须额外提 供加盖业主单位法人章(即:业主单位公章)的该业绩的业主证明(业主证明材料需体现业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请问轨道项目很多没有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能否提供该项目所在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截图代替? 答:招标文件中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是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进行设置,故不能用该项目所在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截图代替。 质疑23: 城市轨道交通桥梁工程属于市政桥梁工程。 请问城市轨道交通桥梁工程是否包含地铁项目中的高架区间工程? 答:地铁项目中的高架区间工程满足市政桥梁要求。 质疑24: 若提供公路业绩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答:本项目为市政工程,投标人提供公路业绩不满足要求。 质疑25: 若提供公路业绩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答:本项目为市政工程,投标人提供公路业绩不满足要求。 质疑26: 如我单位提供的业绩为公路工程业绩,我单位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和商务部分提供公路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监理业务手册)。同时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监理单位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竣工时间、工程类别、项目金额信息的,还须额外提供加盖业主单位法人章(即:业主单位公章)的该业绩的业主证明(业主证明材料需体现业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是否满足要求? 答:本项目为市政工程,投标人提供公路业绩不满足要求。 质疑27: 请问公路工程业绩是否满足? 答:本项目为市政工程,投标人提供公路业绩不满足要求。 二、补遗部分 补遗1、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中关于“‘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人员信息截图(截图至少体现人员类别及专业)” 修改为:“‘工程监理行业综合信息平台’中的人员信息截图(截图至少体现人员类别及专业)”。若投标人提供的岗位证书(或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的证书编号与“工程监理行业综合信息平台”中的证书编号不一致的,还应提供“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补遗2、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中“①有效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和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的证明(注:国家未开展注册工作的,投标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注册证书不显示注册单位的,注册单位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准);” 修改为:“①有效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和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的证明(注:国家未开展注册工作的,投标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注册证书不显示注册单位的,注册单位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准);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可不提供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的证明。” 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中“①有效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和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的证明;” 修改为:“①有效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和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的证明;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可不提供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的证明。” 补遗3、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是指在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等工程类资格证书。 补遗4、本项目智慧工地方案有修改以附件的形式重新发出,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详见挂网附件。 注:本通知是对之前的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与之前的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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