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2024年案件卷宗扫描录入和归档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314.7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4/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0156
预算金额314.7万元
招标公司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车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喻
中标公司成都新页科技有限公司314.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0156
二、项目名称:2024年案件卷宗扫描录入和归档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新页科技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珞(采购人代表)、任秀华、张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采购预算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15%收取进行计算,费率标准为(服务采购项目):(1)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2)中标金额100-500万元,费率0.8%;(3)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73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编号:51010024210200025626[2024]00780;
监督投诉单位:成都市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28-61882648;
本项目为单价报价,成交金额为:诉前调解案件:8.7元/件,除诉前调解案件外其他案件:61元/件;
服务要求:1、供应商在采购人单位指定地点实施各项工作,采购人免费提供场地、水电、档案卷皮、纸张。2、供应商承诺提供4台(或以上)平板扫描仪,提供6台(或以上)高速扫描仪,提供20台(或以上)电脑,用于完成本项目;其他为保障项目实施所需的设备、设施均由供应商自备,项目成交后设备、设施在采购人单位指定地点使用。3、供应商派驻员工就餐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供应商员工要在采购人食堂用餐的,应按采购人餐费标准交纳餐费。供应商须在报价时将员工餐费考虑至人工成本,但不得变相克扣员工工资。4、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关于服务外包的统一管理。5、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有关保密规定,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档案数字化工作必须在采购人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不得遗失、损坏档案,如有违法者,将追究法律责任。6、供应商所有员工要求统一着装(服装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进场后未经采购人单位同意不得擅自撤离。7、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采购人实时检查与监督,禁止供应商使用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8、本项目涉及到采购人指定案件必须由供应商安排具有资格的人员进行处理,供应商安排的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人员培训证或保密类职业资格证书。
服务标准:(1)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DA/T31-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3)DA/T18-2022《档案著录规则》;(4)GB/T18894-2016《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5)DA/T 68.1-2020《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1部分:总则》、DA/T 68.2-2020《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2部分:档案数字化服务》、DA/T 68.3-2020《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3部分:档案管理咨询服务》、DA/T 68.4-2022《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4部分:档案整理服务》;(6)DA/T69-2018《纸质归档文件装订规范》;(7)《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8)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档案工作规定》(法发〔2012〕11号);(9)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档案工作规定》(川高发〔2014〕392号);(10)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办案静默化监管机制的规定》(成中法发〔2021〕92号);(11)国家档案局《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12)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和《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法〔2013〕283 号);(13)GB/T39362-2020《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归档规范》;(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相关系统功能建设参考(2020)版)》(法(信))明传〔2020〕26号);(15)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成都法院档案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成中法发〔2020〕166号;(16)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归档结案标准的规定》(成中法发〔2021〕13号);(17)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中法发(2021)125号);(18)关于印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案件归档方式改革的实施方案》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案件卷宗目录及编目命名规则》的通知(成中法发(2022)114号);(19)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关于案件扫描录入归档工作规则》(成华法〔2022〕21号);(20)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民事、行政案件材料归档管理办法(试行)》《民事、行政案件卷宗目录及编目命名规范》《电子卷宗移送管理办法》的通知(成中法发〔2024〕37号);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以上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和技术标准。合同履约期间若有新增(或更新)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和技术标准,应一并遵循。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三段36号
联系方式:车老师60810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
联系方式:028-67873777转9转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赵喻,郭世友;执行团队:谢鑫宝、田诗琦
电话:028-67873777转9转135
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0日
相关附件:
2024年案件卷宗扫描录入和归档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新页科技有限公司).pdf
二、项目名称:2024年案件卷宗扫描录入和归档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新页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388号8栋24楼2413号 | 3,147,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新页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档案管理服务 | 2024年案件卷宗扫描录入和归档外包服务 | 2024年案件卷宗扫描录入和归档服务。对新生案件进行扫描、精细化编目和归档整理:包含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同步精细化编目、案件接收、核实、分类、中间柜管理、结案检查、结案、一键转档、整理、编码、扫描、著录、数据上载、装订、编归档号、盖章、归档、上架、对不符合卷宗标准的档案进行改正,对后续补增材料进行扫描、装订入卷,数据备份、查卷等工序和步骤。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3.2.2服务要求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严格遵循磋商文件第三章\3.2.2\(四)遵循的标准 | 3,147,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珞(采购人代表)、任秀华、张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采购预算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15%收取进行计算,费率标准为(服务采购项目):(1)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2)中标金额100-500万元,费率0.8%;(3)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73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编号:51010024210200025626[2024]00780;
监督投诉单位:成都市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28-61882648;
本项目为单价报价,成交金额为:诉前调解案件:8.7元/件,除诉前调解案件外其他案件:61元/件;
服务要求:1、供应商在采购人单位指定地点实施各项工作,采购人免费提供场地、水电、档案卷皮、纸张。2、供应商承诺提供4台(或以上)平板扫描仪,提供6台(或以上)高速扫描仪,提供20台(或以上)电脑,用于完成本项目;其他为保障项目实施所需的设备、设施均由供应商自备,项目成交后设备、设施在采购人单位指定地点使用。3、供应商派驻员工就餐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供应商员工要在采购人食堂用餐的,应按采购人餐费标准交纳餐费。供应商须在报价时将员工餐费考虑至人工成本,但不得变相克扣员工工资。4、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关于服务外包的统一管理。5、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有关保密规定,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档案数字化工作必须在采购人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不得遗失、损坏档案,如有违法者,将追究法律责任。6、供应商所有员工要求统一着装(服装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进场后未经采购人单位同意不得擅自撤离。7、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采购人实时检查与监督,禁止供应商使用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8、本项目涉及到采购人指定案件必须由供应商安排具有资格的人员进行处理,供应商安排的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人员培训证或保密类职业资格证书。
服务标准:(1)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DA/T31-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3)DA/T18-2022《档案著录规则》;(4)GB/T18894-2016《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5)DA/T 68.1-2020《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1部分:总则》、DA/T 68.2-2020《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2部分:档案数字化服务》、DA/T 68.3-2020《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3部分:档案管理咨询服务》、DA/T 68.4-2022《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4部分:档案整理服务》;(6)DA/T69-2018《纸质归档文件装订规范》;(7)《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8)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档案工作规定》(法发〔2012〕11号);(9)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档案工作规定》(川高发〔2014〕392号);(10)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办案静默化监管机制的规定》(成中法发〔2021〕92号);(11)国家档案局《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12)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和《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法〔2013〕283 号);(13)GB/T39362-2020《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归档规范》;(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相关系统功能建设参考(2020)版)》(法(信))明传〔2020〕26号);(15)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成都法院档案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成中法发〔2020〕166号;(16)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归档结案标准的规定》(成中法发〔2021〕13号);(17)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中法发(2021)125号);(18)关于印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案件归档方式改革的实施方案》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案件卷宗目录及编目命名规则》的通知(成中法发(2022)114号);(19)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关于案件扫描录入归档工作规则》(成华法〔2022〕21号);(20)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民事、行政案件材料归档管理办法(试行)》《民事、行政案件卷宗目录及编目命名规范》《电子卷宗移送管理办法》的通知(成中法发〔2024〕37号);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以上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和技术标准。合同履约期间若有新增(或更新)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和技术标准,应一并遵循。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三段36号
联系方式:车老师60810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
联系方式:028-67873777转9转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赵喻,郭世友;执行团队:谢鑫宝、田诗琦
电话:028-67873777转9转135
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0日
相关附件:
2024年案件卷宗扫描录入和归档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新页科技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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