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数据管理系统建设(2024年)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GP2024-C015
项目名称: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数据管理系统建设(2024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42,7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数据管理系统建设(2024年)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142,7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42,7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建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数据管理系统建设(2024年)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服务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必须是《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备注:(1)、若供应商为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在磋商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若供应商为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数据管理系统建设(2024年)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credit.zhuhai.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 (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备注:磋商文件中关于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以上述资格要求为准。
(2)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内容,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承诺函》(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至 2024年08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开启方式为“远程开标”,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作无效处理。本项目将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供应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开启方式为“远程开标”,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作无效处理。本项目将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供应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166号
联系方式:0756-26129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西楼五楼
联系方式:0756-2538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丽仪
电 话:0756-2538223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