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合肥轨道交通1号线合肥南站-南站南广场区间道床脱空注浆加固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网上招投标)(S3401110849005618001001)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btfwj02742
预算金额17.66万元
招标公司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51-6622383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标准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合肥轨道交通1号线合肥南站-南站南广场 区间道床脱空注浆加固
项目编号: 2022BTFWJ02742
招 标 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
招标时间:二〇二三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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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谈判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5 第四章 谈判需求...................................................................................................29 第五章 谈判与评审办法.......................................................................................40 第六章 合同......................................................................................................... 44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56
2
第一章 谈判邀请(谈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 对合肥轨道交通1号线合肥南站-南站南广场区间道床脱空注浆加固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 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2BTFWJ02742
2.项目名称:合肥轨道交通 1 号线合肥南站-南站南广场区间道床脱空注浆加固 3.项目地点:合肥市
4.项目单位: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提升列车运行的舒适度,保障道床结构安全,结合合肥市轨道 交通 1 号线南站-南站南广场区间道床自身的实际情况,拟开展道床整治、注浆加固工作,详见谈判文件。
6.资金来源:自筹
7.项目预算:17.66 万元
8.项目类别:服务
9.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 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 10 万元的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渗漏水或道床离缝或道床翻浆冒泥等病 害治理的相关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 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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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5.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 标人:
(1)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3 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串通投标或 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
法律文书为准),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
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的;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8)投标人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 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所在地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 年 01 月 05 日 00:00 至 2023 年 01 月 13 日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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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20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谈判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 1 款规定的谈判文件获 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网上支付。
(4)谈判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831、66223230。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3 年 01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
2.谈判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 4872 号金融港中心 A9 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 团二楼评标室(八)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01 月 13 日 10:00
六、联系方法
(一)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 17 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2662970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5
电话:0551-66223831、66223230
传真:/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y.ahggzyjy.com
七、其它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八、保证金账户(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标段简称:1 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6700188013664727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23701021000135582265392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户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4001468608059666888-220674 请填写完整的账号信息,包括‘-”及后 6 位数 字!
开户银行: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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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招标人 |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2 | 委托人 |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3 | 招标代理机 构 | 名 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
4 | 项目名称 | 合肥轨道交通 1 号线合肥南站-南站南广场区间道床脱空注浆加固 |
5 | 项目编号 | 2022BTFWJ02742 |
6 | 项目性质 | 服务类 |
7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招标人自筹□其他 |
8 | 标段划分 | 不分标段 |
9 | 最高投标限 价 | 有,最高投标限价 17.66 万元。 |
10 | 付款方式 | 1.项目施工完成且经专家评估合格后,支付实际评估合格价款的 80%; 2.项目审计完成后 3 个月内支付至审定价款的 97%;3%余款待缺陷 责任期满且双方无争议后支付完毕(不计息)。 3.每次付款前中标人需开具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履行招标人 计量支付流程。 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谈判文件规 定负偏离的,投标无效。 |
11 | 联合体谈判 | □接受不接受 |
12 | 谈判有效期 | 120 天 |
13 | 服务地点 | 合肥市, 招标人指定地点 |
14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 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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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缺陷责任期 | 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 |
16 | 谈判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谈判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谈判保证金的形式:第一类:□√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 第二类:□√银行保函 谈判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叁仟肆佰 元 递交要求: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①谈判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②谈判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与 投标人响应文件提供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谈判文件规定 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 ③转入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所示。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①采用银行保函,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 条件银行保函;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应为 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 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 ②投标人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或网址链接及查询方 式),否则该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效。评标 时评标委员会保留现场核查权利。 ③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银行 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机构),且原件须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 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或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应当报监管 部门依法处理。 注意事项: (1)谈判保证金交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项目招标失败后,谈判保证金交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投标人参与后续招标时,注 意勿将谈判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2)如本项目前次招标失败,招标人退还投标人的谈判保证金。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谈判保证金账号 重新交纳谈判保证金。 (3)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户的,谈判 保证金无效。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包别)投标的(如分多标段/ 包别的),应该按标段(包别)分别递交谈判保证金。未递交谈判 保证金的标段(包别),其投标无效。 (5)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 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 (6)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材料进行核查,如提供银行 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形式的,应现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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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途径进行查询核实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如评标委员会未 进行核实,后期监管部门核查发现存在造假情况的,将视情况追究 评标委员会责任。 (7)评标委员会应对保函明显异常,如多家投标人的保函编号相 同、多家投标人的保函为同一机构出具;保函存在明显 PS 痕迹、内容前后矛盾等情形进行重点关注,及时进行询标,并在评标报告 中进行记录。 | ||
17 | 答疑 | 2023 年 1 月 8 日 17:30 前接受网上答疑(逾期不予受理), 疑问的提出与答疑获取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 13 条。 投标人请注意: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谈判文 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 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 动上网查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投标 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 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将通过第 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 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
18 | 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招标人统一组织 |
19 | 响应文件份 数及要求 |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提供的,投标无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注: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使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提供的电子标书 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 投标人请注意:(1)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具体请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招投标栏目中 下载;(2)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响应文件制作 工具软件;(3)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加密电子响应文 件制作错误,因此导致无效标的,责任自负。 2.本项目不接收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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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响应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谈判时间,详见谈判公告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接收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请投标 人合理安排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时间)。 |
21 | 谈判时间及 地点 | 谈判时间:详见谈判公告 (以本项目谈判地点悬挂的电子屏幕显示时间为准) 谈判地点:详见谈判公告 备注:供应商可以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无须现场参加谈判。 |
22 | 谈判与评审 办法 | 有效最低价法,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谈判与评审办法 |
23 | 招标代理服 务费 |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 29 条 |
24 | 履约保证金 | 1.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的 2%; 2.收受方式为:☑银行转账 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 构担保 3.收受人为:□招标人、☑委托人、□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 4.提交时限:合同签订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在规定 时限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退还:合同范围内的项目履约验收完成且双方无争议后无息退 还。 6.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具 有分支机构的银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见索即 付无条件银行保函。例如:某银行在合肥行政区域有分支机构,则 该银行总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的银行保函均予以认可; 7.如采用担保机构担保,应为注册地在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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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内的融资担保机构或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融 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担保。 8.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 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 9.采用保函或者担保的,保函有效期最晚不得早于项目通过招标人 验收之日。若保函有效期满无法履约完成的,应提前一个月办理保 函续期或替换保函,续期保函或替换保函有效期根据项目实际由双 方协商确定。 其他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 30 条 | ||
25 | 本项目提供 除电子版谈 判文件以外 的其他资料 | 无 1.该资料内容与谈判文件正文若有不一致的,以谈判文件正文内容 为准; 2.获得方式:上述资料请投标人在获取谈判文件后,自行登录安徽 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该附件为谈判文 件的组成部分) |
26 | 本地化服务 | 本项目是否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要求不要求 本地化服务的能力是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 2)投标人在本地注册成立的; 3)承诺中标即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 |
27 | 业绩要求 | 1.本谈判文件中要求的业绩须为: 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业绩: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 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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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 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本项要求评标时不予评审,由招标 人标后进行核实)。 2.业绩证明材料中内容不一致的以“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 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为准;注: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 1 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 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施工内容等),应另附 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 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谈判小组不予认可。 | ||
28 | 其他 | 1.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谈判时携带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但 在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谈判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2.谈判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均可以提供加盖公章的 扫描件,也可以在网上响应文件编制时加盖电子签章;谈判文件要 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均应在网上响应文件制作时制作成电子件上传。响应文件中的投标资料模糊不清的,谈判小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的 理解进行评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将对中标候选人经谈判小组评审认可的以下内容进行公 示: (1)投标人业绩:项目名称; (2)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的谈判保证金扫描 件(如采用)。 注: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 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4.凡中标的外地来肥建筑安装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2016 年 第 17 号公告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5.如有最新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等,应按最新标准、规范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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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多个规范对同一问题的标准和要求不一致时,应按较高标准和要 求内容执行 。 | ||
29 | 网上投标特 别说明 | 1.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使用 与加密响应文件一致的 CA 锁),谈判现场解密和远程解密均可,但远程解密失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因投标人联系不上或没有及时登录系统而无法接受谈判小组询 标(远程网上询标)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从谈判小组发起远程网上询标至询标结束原则上为 15 分钟,未 安排工作人员至谈判现场的投标人在响应文件解密之后,至评审结 束之前,应确保安排专人登录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接受谈判小 组可能发起的询标,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投标人自行承 担。 |
30 | 重要提示 | 1.中标人中标之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 人拒绝签订合同的,中标人应当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反映,以便协调处理; 2.中标人中标之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 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应当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反映,以便协调处理; 3.中标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未及时履行义务的,招标人应当及时向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便协调处理; 4.中标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未及时履行义务影响中标人履行义务 的,中标人应当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便协调 处理。 招标人和中标人未履行上述义务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将 依法对招标人和中标人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
31 | 特别提示 | 1.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 异常等情况,可能影响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招标人(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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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中止或终止招投标活动,招投标各方免责。2.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 流程电子化交易,进行网上谈判,谈判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 标人无需前往谈判现场。 3.投标人响应文件中填报人员及投标人按谈判文件提出的最低要 求填报派驻投标标段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经招标人审核后不得 进行更换。除非谈判文件另有约定,投标人派驻投标标段的项目负 责人及项目主要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外聘人员、返 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4.投标人提供的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证书 证件应在有效期内,若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但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发证机构或相关主 管部门发布的相关证明材料,或经询标被谈判小组认定符合相关规 定的,谈判小组应予以认可。 5.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个日历天内,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 供和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要求签 字、盖章)一式四份和一份可编辑的电子版响应文件(U 盘介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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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述的服务项目谈判。
2.有关定义
2.1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系指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纪检监察室。2.2 招标人:系指本次谈判项目的招标人方。
2.3 委托人:系指本次谈判项目的委托方。
2.4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 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5 投标人:系指按规定获取了本谈判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响应文件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6 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招标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2.7 业绩:投标人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同 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3.谈判费用
3.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合格的投标人
4.1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谈判文件载明的投标人资格。
4.1.1 除非谈判文件认可,否则母、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得互用。
4.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 谈判。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项目谈判。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响应(投标)均无效。
5.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应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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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服务现场 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 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服务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 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5.3 除非有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地点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 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知识产权
6.1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 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 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招标人损失的,投 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纪律与保密
7.1 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2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 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 假,骗取中标。
7.3 在确定成交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 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谈判小组成员。
7.4 在确定成交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谈判小 组、招标人和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 效。
7.5 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 透露。谈判结束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联合体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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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以上法人(谈判文件如有约 定,从其约定)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8.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谈判项目的相应能力;国 家有关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 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3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 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在同一谈判项目(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 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谈判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4 联合体谈判的,谈判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方递交,以一方名义递交保证金的,对 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8.5 除谈判文件有明确约定的,联合体参加谈判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任一方获取谈 判文件手续。
9.投标专用章的效力
9.1 谈判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 电子签章)。在有授权文件(原件或原件的扫描件)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投标人 公章(或电子签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0.合同标的转让
10.1 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 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0.2 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 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本项 目允许分包,投标人根据谈判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 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10.3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谈判信息的发布
11.1 与本次谈判活动相关的信息,将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官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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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谈判文件
12.谈判文件构成
12.1 谈判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2.1.1 第一章:谈判邀请(谈判公告);
12.1.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3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12.1.4 第四章:谈判需求;
12.1.5 第五章:谈判与评审办法;
12.1.6 第六章:合同;
12.1.7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12.1.8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的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 等。
12.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12.3 投标人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 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2.4 投标人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 获得谈判文件 3 日内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 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答疑及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3.1 投标人如果对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及相关附件 等谈判文件的其他任何内容有相关疑问,可以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明的答疑接受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疑问文件以文档形式提供,如 WORD 文档等)。
13.2 如谈判文件存在不一致时,优先顺序如下:(1)谈判公告;(2)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3)谈判需求;(4)谈判与评审办法;(5)其他。
13.3 疑问的提出与答疑获取具体步骤:投标人请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 易系统-投标人”,点击菜单栏“业务管理”,然后点击左侧的“建设工程项目”中的“网 上提问”中上传疑问文件。
提交成功后疑问文件即传至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请投标人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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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答疑文件下载”及网站答疑公告栏目查看答疑文件。
13.4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谈判文件进行的答疑、澄清、变更或 补充,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 力效力。当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 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公告)为准。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将 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 性和必要性,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 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3.5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以视招 标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并及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延期)公告。在上述情况下,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在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4.响应文件构成与要求
14.1 响应文件是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14.2 除非注明“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响应文件应使用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
14.3 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谈判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 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4.4 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5 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 报价的,或涉及合同金额等计算的,均按照中国银行在谈判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 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外币,须折算成人民币的,按照公司成立日期当日(以营业执照注明 的成立日期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投标人应提供成立日期当日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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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认证证书等)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 更等期间,除非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投标人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 一律不予认可。
14.7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投标)概不接受。
14.8 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律不予退还 投标人的响应文件。
14.9 本谈判文件所要求的证书、认证、资质,均应当是有权机构颁发,且在有效期 内的。
15.报价
15.1 投标人应以“标段”为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标段,则投标人可 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标段报价。标段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否则将 导致投标无效。
15.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服务、保险、税费、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服务 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5.3 报价应当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报 价均不得高于谈判文件(公告)列明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项目概算。
15.4 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每一标段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 替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
15.5 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 变动。
16. 响应文件内容填写及说明
16.1 响应文件须对谈判文件载明的全部初审要求(如谈判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做出实质性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谈判文件中 所要求的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
16.2 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谈判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 部分。
16.3 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谈判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谈判文 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包括服 务主要内容的详细描述等。
16.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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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
16.5 投标人应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报价表(一次报价)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 作为评审的依据。
17.谈判保证金
17.1 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谈判保证金格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 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 响应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谈判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 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7.2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 标人如果按本章 18.4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17.3 投标人不按本章 17.1 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小组将否决其投标。
17.4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 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谈 判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谈判保证金。谈判 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谈判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1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资格的;或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 签订合同的;或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中标人不提交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注:如谈判保证金采用第二类、第三类形式,出现以上情形的,由受益人向开立人申 请索赔。
17.6 由于投标人行为导致招标人或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损失的,相应损失由投标人承担,从谈判保证金中扣除。谈判保证金扣除后仍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投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8.谈判有效期
18.1 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审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规定谈判有效期。谈判 有效期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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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在谈判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 件。
18.3 谈判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18.4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 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 其谈判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谈判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9.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9.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
19.2 响应文件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0.响应文件递交
20.1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见相关规定。
20.2 投标人应当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网上提交加密电子响应 文件。
20.3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 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 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五.响应文件解密及谈判
22.响应文件解密及谈判
22.1 如投标人现场解密的,建议投标人代表携带数字证书(CA 锁)(牢记解锁密码)。
22.2 参加谈判的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 30 分钟)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进 行解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监督员或公证员监督下解密所有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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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22.3 在谈判过程中,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等响应文件应当由 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生效,投标人应受其约束。
23.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1 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 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 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2 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表(一次报价) 内容与唱标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
24. 评标
24.1 谈判小组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与评审办法对投标人独立进行评审。
24.2 评审过程中,如有询标,谈判小组可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招投标系统 发起远程网上询标,也可现场询标。因投标人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谈判小组询标的,有关风险投标人自行承担。
24.3 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的评审指标要求。实质上 响应的投标应与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 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 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24.3.1 响应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4.3.2 谈判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谈判协议(联合体协议);
24.3.3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4.3.4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但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 外;
24.3.5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谈判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24.3.6 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4.3.7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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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评审时,谈判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评审指标要求。
24.5 如果响应文件未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的,投标无效。
25.流标处理
25.在谈判中,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规定家 数的,谈判小组有权对谈判项目作流标处理。流标后,流标原因将在网上公示。
26.重新谈判
26.1 项目流标后,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能重新发布谈判公告(谈 判邀请),进行重新谈判。
26.2 重新谈判公告发布后,前次谈判文件获取成功的投标人,依照以下方式获取新的 谈判文件。
26.2.1 重新谈判采用现场获取谈判文件的,可在现场免费获取新的谈判文件。
26.2.2 重新谈判采用企业库方式网上获取谈判文件的,可网上免费下载新的谈判文件。
26.2.3 重新谈判采用非企业库方式网上获取谈判文件的,可网上免费下载新的谈判文 件。26.3 重新谈判可能调整前次招标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包括招标方式、项目预算、投标 人资格、付款方式、谈判需求、谈判与评审办法等。投标人参与重新谈判,应及时获取新 的谈判文件,以新的谈判文件为依据,编制响应文件。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7.定标
27.1 谈判小组应当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提出独立评审意见,推荐中标候选 人。
27.2 如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将首先对第一中标候选人就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内容是否 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视为本项目招标活动的延续,以书面报告作 为最终审查的结果。如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法履行合同,将按排名依次对其余中标候 选人进行类似的审查。
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 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 以按照谈判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 新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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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 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排名最前的中标候选人或通过上 条资格审查的中标候选人。
27.4 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7.5 凡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公共资源交易监督 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7.5.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27.5.1.1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5.1.2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27.5.1.3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27.5.1.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27.5.1.5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7.5.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27.5.2.1 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7.5.2.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7.5.2.3 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27.5.2.4 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7.5.2.5 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7.5.2.6 不同投标人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7.5.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27.5.3.1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7.5.3.2 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谈判小组成员等信息;27.5.3.3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27.5.3.4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27.5.3.5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27.5.3.6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27.5.4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
27.5.5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 作假的行为:
27.5.5.1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7.5.5.2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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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5.3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27.5.5.4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27.5.5.5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7.5.6 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27.6 定标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能会同招标人对中标候选 人进行约谈。约谈包括诚信承诺、履约承诺以及原件核查等内容。
27.7 中标候选人信息将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期满无异议则发布中标结果 公告。
28.中标通知书
28.1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以中标通知书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 标已被接受。
28.2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 解释。
28.3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请在 3 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领取中标通知 书。
29.招标代理服务费
29.1 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招 标代理服务费,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 80%计取,投标人在报价单中不单列,包含在谈判总价中,投标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
29.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收取定额服务费或免收服务费的,从其规定。
29.3 如果中标人未按照上条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可从其谈判保证金中抵扣。
30.履约保证金
30.1 签订合同前,投标人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收受方式及收受人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0.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收取定额履约保证金或免收履约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30.3 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在此情 况下招标人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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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1.签订合同
31.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中标通知书)与 招标人签订合同。谈判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 签订前中标人应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示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履约保 证金交纳证明。
31.2 招标双方必须严格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 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谈判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 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 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概不负责,合同风险 由双方自行承担。
31.3 招标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服务的方式、地点及服务细则等 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31.4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 进入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招标人或安徽 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此前评议的结果或是否 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人被拒绝或被取消此 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招标,相关的一切损失均 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
32.异议
32.1 若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
32.2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32.2.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32.2.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2.2.3 被异议人名称;
32.2.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32.2.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32.2.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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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3.投诉受理
投诉受理见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官网(www.ahggzyjt.com)中标候选人公示。
34.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5.解释权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和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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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谈判需求
前注:
1.投标人自行考虑“营改增”税收费用及风险,中标后须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税金并 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发票,费用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中标后不作调整。
2.如对本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谈判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的约定方式联系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招 标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
一、项目概况
在列车动荷载作用以及复杂环境条件的影响下,道床与其下部结构界面会产生道床离 缝,并在动荷载的作用下发生层间拍打,使得层间磨损,会导致道床离缝进一步扩大;当 道床离缝内有水时,会形成动水压,产生抽吸现象,造成水在缝隙中反复运动,不断冲蚀 离缝界面,同时水中的酸根离子会与离缝界面混凝土中的碱性成分反应,生成没有胶结力 的物质,形成渗浆、渗水现象。道床病害持续发展将会导致道床底部出现空洞或断裂,直 接影响列车运行的舒适度和结构安全。
结合合肥市轨道交通 1 号线合肥南站-南站南广场区间道床现场情况,现开展道床整治 及加固工作。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实施范围为:合肥市轨道交通 1 号线合肥南站-南站南广场区间道床翻浆冒泥、脱空、开裂区域,各类问题合计 135 处,具体清单如下:
合肥南站~南站南广场区间道床病害问题表 | |||||
序号 | 病害位置 | 主要 病害形式 | 病害数 量 | 病害表现 | 现场典型照片 |
1 | 南站南广 场上行线 | 道床伸缩缝 翻浆冒泥 | 17 处 | 翻浆、冒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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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站南广 场下行线 | 道床伸缩缝 翻浆冒泥 | 13 处 | 翻浆、冒水 | |
3 | 合肥南站 上行线 | 道床伸缩缝 翻浆冒泥 | 9 处 | 翻浆、冒水 | |
4 | 合肥南站 下行线 | 道床伸缩缝 翻浆冒泥 | 10 处 | 翻浆、冒水 | |
5 | 合肥南站 ~南站南 广场区间 上行 | 道床离缝 | 43 处 | 离缝深度 50-100cm( 伸缩缝处大 于 100cm) | |
道床翻浆冒 泥 | 5 处 | 翻浆、冒水 | |||
道床裂缝 | 5 处 | 缝宽 0.8~1.5mm | OL 6* 8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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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合肥南站 ~南站南 广场区间 下行 | 道床离缝 | 28 处 | 离缝深度 50-100cm( 伸缩缝处大 于 100cm) | |
道床裂缝 | 5 处 | 缝宽 0.6~1.0mm |
三、施工工期及要求
3.1 施工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
四、施工要求
4.1 方案编制
本项目合同签订完成后。中标人需根据现场问题实际情况及招标人要求编制本项目实
施方案,经招标人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4.2 道床病害治理
4.2.1 治理原则及技术规范和标准
(1)治理原则
1)地铁道床病害治理,应以恢复道床结构的服役能力为目的,同时综合考虑安全性、耐久性和经济性等因素,做到安全可靠、科学有效、环保节能、经济合理。
2)地铁道床病害治理,应根据道床病害特征、严重程度、分布范围等特点,结合水文 地质条件、结构受力、运营环境等因素,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
3)病害治理前应进行现场调查,并收集相关技术资料。
4)隧道道床翻浆冒泥宜采用“先查找水源,再进行渗漏水治理,最后进行道床离缝注 浆”的治理思路。
(2)技术规范和标准
《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13);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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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367-2013);
《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应用安全性鉴定规范》(GB 50728-2011);《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50-2010);《地下工程渗漏治理技术规程》(JGJ/T 212-2010);
《混凝土裂缝用环氧树脂灌浆材料》(JCT 1041-2007);
《混凝土裂缝修复灌浆树脂》(JG/T 264-2010;
《混凝土裂缝修补灌浆材料技术条件》(JG/T 333-2011)。
其它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
4.2.2 盾构隧道道床病害治理要求
盾构隧道道床翻浆冒泥,当存在管片错缝、错台、吊装孔、螺栓孔漏水时,应采取注 浆止水措施进行渗漏水治理,再进行离缝注浆,治理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沟破除:首先将病害范围内的排水沟进行破除。
(2)查明水源:确认管片渗漏水情况,找出渗水源头。
(3)管片背后注浆:通过管片注浆孔进行二次注浆,注浆材料采用水泥浆液,注浆方 式遵循“由低到高”的原则,并在道床合适的部位设置泄压孔,防止道床隆起,每次作业 完成后用砂浆将道床泄压孔密封填实。
(4)监控测量:注浆过程中应实时监测道床的高程及变形情况,分析注浆过程对道床 轨面的影响,并及时纠偏。
(5)界面清理:采用高压水枪将道床与下层混凝土间隙中的泥沙冲散,与水混合,从 界面离缝处排出,达到清洁离缝区域的目的。
(6)道床离缝注浆:根据道床翻浆冒泥及渗水范围,进行道床离缝注浆,注浆工艺应 符合以下要求:
1)注浆孔布置:采用直径 14mm 钻头,在道床中部竖向钻孔,深度至道床下部混凝土 表面,沿道床两侧水沟斜向道床钻孔,深度至道床下部混凝土表面,注浆孔位置应避开钢 筋。
2)注浆孔清理:采用打气泵或吹风机对注浆孔内的灰尘等杂物进行清理。
3)安装注浆针头:安装专用注浆针头(长度不小于 10cm)。
4)密封:对注浆孔部位及道床两侧易漏浆部位用快硬水泥材料进行密封,每隔一定距 离保留出浆孔。
5)注浆填充:按要求配置注浆材料,按一定先后顺序进行注浆填充,注浆压力控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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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MPa 以内,直至浆液从出浆孔或排水沟边缘流出时停止注浆。
注浆注意事项:
a)注浆材料采用改性环氧树脂注浆材料。
b)注浆时如发现压力未能达到要求或进浆量突变增大,如出现串浆、冒浆,应对串、冒部位进行处理待凝后,二次注浆。
c)化学注浆胶凝时间应控制在 2~3 小时,确保注浆质量。
6)清理现场,物料出清:将密封材料、注浆针头和外溢浆液等杂物清理干净。经检查 验收合格后,清理现场并出清,做好文明施工。
4.2.3 明挖区间道床病害治理要求
明挖、矿山法隧道道床底板渗漏水或翻浆冒泥,当水源来自结构外部土体时,宜先进 行壁后注浆,治理工艺应满足下列要求:
(1)设置卸压孔:在道床合适部位间隔设置卸压孔,防止道床隆起。卸压孔应避开钢 筋,不影响道床结构。
(2)确认水源:可采用破除两侧水沟、设置探孔等方式,以确认水源。
(3)壁后注浆:合理设置注浆孔。遵循“由中间及两侧”的顺序,进行壁后注浆,以 在结构外围形成止水屏障。孔深宜深入隧道初支外表面 50cm,孔径φ40 mm。注浆材料采 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浆液,控制好水灰比。
(4)监控测量:注浆过程应全程监测道床竖向变形,防止变形超限。
(5)恢复结构:按原结构设计要求进行结构恢复。
(6)结构间缝隙注浆:渗水治理完成后,应对结构间缝隙进行注浆填充。构件间缝隙 包括回填层与道床、回填层与二衬以及新浇注混凝土与原结构间缝隙。注浆材料宜采用改 性环氧树脂注浆材料。
4.2.4 道床伸缩缝病害治理要求
道床伸缩缝开裂、冒水、翻浆冒泥,当水源来自结构和管片渗漏则采取上述工艺进行 处理,当水源来自排水沟时,宜对排水沟和伸缩缝进行治理,治理工艺应满足下列要求:(1)排水沟破除:首先将病害范围内的排水沟进行破除。
(2)查明水源:清理伸缩缝,找出渗水源头。
(3)伸缩缝布孔、注浆:孔径Φ14mm,孔距 400~500mm,孔深 200~250mm,封孔 并封闭变形缝;使用注浆机灌注浆液,注浆压力控制在 0.5Mpa 内;
(4)监控测量:注浆过程应全程监测道床竖向变形,防止变形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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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缝槽嵌缝、恢复:在缝槽内涂刷环氧界面剂,要求均匀平整、密实。
(6)恢复结构:按原结构设计要求对排水沟进行恢复。
4.3 其他要求
项目结束后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组织行业专家对现场治理成果、使用材料参数、现场 施工工艺等进行评审。项目结束后中标人须提交本项目研究成果。
五、项目人员及相关配套设备材料要求 5.1 人员要求
人员 | 人数 | 资历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工程师证,近 10 年内具有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病害 治理相关经验。 |
上述人员须在中标后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其中项目负责人另须提供相应的城
市轨道交通结构病害治理的业绩证明复印件(合同中须体现是项目负责人业绩或合同甲方
提供证明方式体现项目负责人业绩),并提供供职于中标单位的社保证明。
5.2 设备要求
中标人需根据项目施工内容提供以下配套设备及工器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电钻、高压注浆机、移动接线盘、抹泥刀、钢卷尺、红闪灯、水泥桶等其他辅助设备。
5.3 材料要求
中标人需根据项目施工内容提供以下配套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环氧树脂、快干水泥、高强度无收缩灌浆料、松香水、注浆嘴、注浆针头、防护手套等。其中环氧树 脂需满足以下性能要求:
表 1 环氧树脂性能指标统计表
序号 | 材料性能 | 单位 | 指标 | |
1 | 粘度 | mPa·s | <200 | |
2 | 操作时间 | min | 15~60 | |
3 | 抗压强度 | 2h | MPa | >14.3 |
4 | 24h | >30.0 | ||
5 | 7h | >60.0 | ||
6 | 28h | >70.0 | ||
7 | 干粘结强度(与混 凝土) | 7d | MPa | >2.01 |
8 | 28d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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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湿粘结强度(与混 凝土) | 7d | >2.01 | |
10 | 28d | >2.50 | ||
11 | 抗拉强度 | MPa | >15.0 | |
12 | 拉伸剪切强度 | MPa | >8.0 | |
13 | 收缩率 | % | <2 | |
14 | 抗渗强度 | MPa | 1.2 |
六、项目实施要求
6.1 中标人资源配置的要求
6.1.1 设备资源
中标人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并得到招标人认可,中标人承担其 使用费、修理费;项目所需材料由中标人提供。
6.1.2 组织机构配置
(1)项目负责人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中标人必须成立专门机构(项目组),设有项目负责人 1 名,并按招标人规定建立相关组织。
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的计划、组织、沟通、协调、质量、安全控制等与本项目相 关的一切工作。项目负责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负责建立健全内部管 理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处理专项业务并与相关部门沟 通协调。
(2)组织架构要求
中标人须根据《劳动合同法》合法用工,将主要人员的具体名单、人员履历表、技术 职称、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特种作业证、参与项目的所有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报招 标人。
中标人应对其组织机构人员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满足项目要求。因中标人人员技术水 平低,责任差不符合招标人条件,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
6.2 施工组织的要求
(1)中标人应按照合同规定成立项目组。自合同签订起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组织人 员进场培训。
(2)中标人中标后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招标人制定的相关规 程、规范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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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审核的计划组织实施,并接受招标人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4)当工作按计划完成有困难时,中标人应及时调整人力、物力或采取相应措施,并 向招标人报告,否则按未完成项目考核;当工作实际进度与已确认的计划不符时,中标人 应按招标人要求提出改进措施。
(5)施工期间需遵守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遵守运营分公司施工相关管理规定,办理 现场请销点登记手续等。
(6)施工期间不得破坏非施工区域设施设备及装修等,施工中需接受招标人归口单位 及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施工后需安排垃圾清运、场地清理。
(7)严格按照要求堆放原材料及料具,现场要加强场地管理,使现场做到整齐、干净、节约、安全、施工秩序良好。
(8)注意安全用电,电线应理顺,不能乱拉乱挂,加强安全用电,仅可使用招标人指 定电源接电,现场施工人员用电前须进行交底,自觉遵守安全用电制度和持证上岗制,防 止用电事故发生。
(9)施工前须由负责人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未经教育者不得进入施 工现场作业,进入施工场地着装统一整齐,穿戴劳动防护用品,防止造成人身伤害。
(10)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施工方案的具体要求,每一道工序完成后均应自检,自检合格后向招标人报验,复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1)专人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以保证其满足施工所需,所有进场 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状态;
(12)建立严格的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验收制度,对采购进场的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要由质量、技术有关人员组织进行验收,验收的内容包括:
1)进场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2)供应厂家的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是否齐全;
3)产品现场质量检查,并填写检查验收记录;
(13)按验收程序收货后分类分批堆放管理,做好标记。质量检查记录保存备查。对 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要马上清除出场,不得使用。
6.3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中标人现场作业期间应严格遵守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企业标准《行 车组织规则》、《维修施工管理规则》、《运营分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总体预案》及各 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预案等相关文件规定;加强现场作业和日常安全管理的检查,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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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全作业,杜绝一切人身伤亡事故。要有完整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保证措施,实行安 全生产逐级负责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好安全基础工作。要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作业期间的用电、防火等安全工作。
(1)中标人必须按项目要求进行安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招标人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 制度。
(2)中标人必须提供本项目的安全控制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
(3)中标人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教育,坚 持将安全理念教育和生产作业环节相结合,确保人身、设备、消防等安全。
(4)招标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中标人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影响设 备、人身、消防等安全的应给予制止,必要时停止作业,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因管理不善造成人员工伤的由中标人负责办理理赔,造成第三方损失的应承担相 关费用。
(6)因管理不善,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缺陷造成轨道交通重大损失的应进行责任赔偿,构成违法犯罪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7)中标人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 业。
(8)本项目均是夜间在区间隧道内进行作业,中标人做好成品保护,施工结束后工完 场清,不得影响第二天的正常运营及乘客服务。
(9)现场道床病害整治工作均在夜间停运后进行大约 0:00~3:30 内,且由于信号、车辆调试的影响,每周作业时间不定,隧道内照明光线较暗,中标人需自备满足施工条件 的工作照明。
(10)涉及动火作业时,需在施工计划中明确,并办理动火令。施工材料尽量采用成 品、半成品,避免打磨、切割作业引起火灾,对可能产生的异味材料,需做好封口、密闭 等工作。
6.4 对项目履约的要求
(1)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合同价款 10%的违约金。
(2)因中标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工期完工,每延期 1 个日历天,中标人以 1000 元/天的标准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合同价款的 10%。逾期超过 15 个日历天,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和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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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泄密或者丧失专利新颖性的,中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 失。
(4)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完成的,甲方对乙方未完成工作量所对应的价款处以 两倍罚款。
(5)对项目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不能通过甲方组织的鉴定验收,乙方应进行整改,再次进行鉴定验收,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仍不能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退还已支付全部费用。
(6)项目执行过程中,中标人擅自调整合同内容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照合同 内容执行,否则后果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可根据情况扣减合同价款的 1%~5% 违约金。
(7)中标人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工程量转让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招标人 有权解除本合同,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退还已支付全部费用。
(8)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中标人不得对项目人员作出调整。项目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以相当资格与技能的人员替换。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招标人有 权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 1 万元/人/次。
(9)因死亡或疾病等原因导致丧失工作能力(三甲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或鉴定机构 出具的鉴定意见)导致的人员更换中标人不承担责任,但应以相当资格和能力的人员替换。
(10)因中标人拖欠民工工资等原因造成劳资纠纷对招标人造成影响,考核 1 万元/ 次,中标人并负责消除负面影响。
(11)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招标人相关会议,迟到和缺席,考核 0.1 万元/ 人•次。
(12)其他违约行为索赔金额由招标人根据损失及违约大小酌情确定。
(13)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安全事故导致招标人的名誉和形象受损的应立即 采取有效措施,恢复招标人的名誉并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若中标人造成招标人损失的,应予赔偿。违约金和赔偿金由招标人依据安全事故的性质、程度以及招标人的名誉、形象 受损的范围和程度确定,并在办理合同付款时相应扣除。
6.5 其他成果要求
本项目主要研究注浆工艺和浆液配合比,形成成果报告及发表论文
(1)研究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成果及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中标 人仅享有署名的权利。
(2)本项目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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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成果报告 1 份(本项目的施工方法及相关工艺总结报告);②在国内或国外公开发行的核心科技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 1 篇。
七.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投标人须报出投标总价,本项目以投标函中的投标总价作为评 标、定标的依据。投标人根据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给定的报价表格式进行填报。投标人根 据自身情况自行进行分项报价,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概算金额,投标总报价超过概 算价的投标无效。
八、特别说明
为满足投标人合同管理系统管理需要,鉴于本项目谈判阶段存在的实际可能,约定如 下:经多轮报价后,若投标文件初始报价与最终报价(中标价)不一致,清单单价按照“(第 一次报价-最终报价(中标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同比例调整,如调整后的 清单单价出现多位小数或循环小数,则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的原则调整,若调整后 的清单合价与最终报价(中标价)不一致,则统一将该价差调整至一项或几项清单单价中,以保证调整后的清单合价与最终报价(中标价)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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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谈判与评审办法
1.为了做好合肥轨道交通 1 号线合肥南站-南站南广场区间道床脱空注浆加固(项目编 号:2022BTFWJ02742)的谈判与评审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招标 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制定 谈判与评审办法。
2.本次项目谈判与评审采用有效最低价法作为对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比较方法。
3.本项目将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负责本项目的谈判与评审工作。
4.谈判小组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谈判的投标人所提供的 产品或服务价格、性能、质量、服务及对谈判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
5.谈判小组应认真研究谈判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5.1 谈判的目标;
5.2 谈判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5.3 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5.4 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和在评审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6.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
6.1 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6.2 无重大偏离、保留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3 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
6.4 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
7.谈判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均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进行评定。
8.谈判小组发现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谈判小组将以询标的 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对于询标后判定的结论(如通过或不通过),谈判小组应提出充足的理由,根据谈判文 件给定的评审指标进行判定,并予以书面记录。
谈判小组独立评审后,对投标人某项评审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确定该项评审指标的最终结论。
9.谈判与评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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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有效性评审
谈判小组按下表内容进行投标有效性评审。
评审表(有效性评审指标一览表) | ||||
序号 | 实质性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是否 通过 | 响应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 要求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 | 合法有效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 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 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全部内容。 | |
2 | 投标函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3 | 投标授权书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授权书” | |
4 | 谈判文件获取情 况 | 未在谈判文件获取截 止时间前完成谈判文 件规定获取手续的,投 标无效(核查谈判文件 获取手续) | ||
5 | 谈判保证金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三 章投标人须知 18 条 | |
6 | 投标人信用承诺 | 符合谈判公告要求 | 不存在第一章谈判邀请(谈 判公告)“二、投标人资格”中“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 用记录情形”规定的任何一 种情形。投标人在投标函中 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 明。 | |
7 | 投标报价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8 | 业绩 | 符合谈判公告要求 |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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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未出现异常情形 | 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 用相同的机器识别码 进行投标的情形 | 无需提供相关资料,谈判小 组核查 | |
10 | 标书响应情况 | 付款响应、服务期限响 应 | ||
11 | 标书规范性 | 无严重的编排混乱、内 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 认不清、前后矛盾情 况,对评标无实质性影 响的 | ||
12 | 其他要求 | 上述指标中未列出,但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 谈判文件有明确规定 的 | ||
评审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谈判小组根据表中所列各项指标对投标人是否为有效标进行评审,未列入上表中的指 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依据。符合评审指标通过标准的,为有效投标。未通过评审的投 标人将不参与谈判。 |
9.2 谈判
9.2.1谈判小组将按网上开评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界面的投标人顺序分别与有效投标 人就投标报价、服务方案等内容进行谈判。投标人最终承诺报价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9.2.2 为保证谈判活动顺利进行,投标人应进行本次谈判项目有关的二轮报价(不限 于二轮报价)。投标人因联系不上或未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参加谈判并进行二轮报价的(不限于二轮报价)的,视同其上一轮有效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行网上谈判,谈判文件实 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谈判现场。)
9.2.3 谈判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行多轮报价。在谈判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投标人下轮报价不得高于 上一轮报价。
9.3 确定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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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 对通过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按其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选出中标候选人。
9.3.2 如果有效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采取谈判小组抽签 方式确定其前后次序。
10.谈判小组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 议,并作书面记录。
11. 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可能低于成本或者 高于谈判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谈判小组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人进行必 要的说明或补正,经谈判小组认定其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谈判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的,将否决其投标。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谈判文件的报价,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 由,并予以书面记录。最终对投标人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
12.投标人最终报价与公布的预算价(或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相比降幅过小,或投标人最终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谈判小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13.评标后,谈判小组应写出评标报告并签字。评标报告是谈判小组根据全体评标成员 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谈判小组全体成员及监督员均须在评标报告 上签字。评标报告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 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14.谈判小组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次 谈判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招、投标人的合法权 益。
15.在评标过程中,评委及其他评标工作人员必须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将 评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评标纪律的情况发生,将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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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合同
合同编号:
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合肥南站-南站南广场区间 道床脱空注浆加固
合
同
文
本
甲方: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二○二三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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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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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合肥市轨道交通 1 号线合肥南站-南站南广场区间道床脱空注浆加固项目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同价款
1.本合同为总价包干合同,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
第二条、价格明细
1.报价清单
序号 | 位置 | 病害形式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1 | 南站南广场 上行线 | 道床伸缩缝翻 浆冒泥 | 17 处 | |||
2 | 南站南广场 下行线 | 道床伸缩缝翻 浆冒泥 | 13 处 | |||
3 | 合肥南站上 行线 | 道床伸缩缝翻 浆冒泥 | 9 处 | |||
4 | 合肥南站下 行线 | 道床伸缩缝翻 浆冒泥 | 10 处 | |||
5 | 合肥南站~南 站南广场区 间上行 | 道床离缝 | 43 处 | |||
道床翻浆冒泥 | 5 处 | |||||
道床裂缝 | 5 处 | |||||
6 | 合肥南站~南 站南广场区 间下行 | 道床离缝 | 28 处 | |||
道床裂缝 | 5 处 | |||||
总计(大写): |
2.合同报价中已包含本项目各阶段中人工费、技术服务费、设施设备使用费、材料费、交通费、成果报告及论文编制发表费用、安全措施费、施工管理费、税费等一切与本项目 相关费用。
第四条、价款支付
本项目以人民币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1.项目施工完成且经专家评估合格后,支付实际评估合格价款的 80%;
2.项目审计完成后 3 个月内支付至审定价款的 97%;3%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双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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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后支付完毕(不计息);
3.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开具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履行甲方计量支付流程。
第五条、服务期限及缺陷责任期
1.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 个月;
2.项目缺陷责任期为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
第六条、违约与赔偿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即视为乙方违约:
(1)未按工作计划要求开展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的;
(2)未完成本合同约定成果的;
(3)对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不能通过鉴定及验收的;
(4)项目执行过程中,乙方擅自调整合同内容的;
(5)违反本合同条款中关于知识产权约定,擅自利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转让科研成 果或者擅自申请专利的;
(6)研究开发成果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的;
(7)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研究项目擅自转让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8)因乙方原因导致泄密或者丧失专利新颖性的;
(9)其他不符合合同书(含各种附件)、谈判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等违约 情况。
(10)乙方未按照国家及合肥市的政策法规规定依法用工、合法经营。
(11)乙方在服务期间违反甲方相关管理制度而造成安全事故、造成甲方的名誉和形 象受损。
2.违约处理
乙方有上述违约行为的,甲方视造成的损失轻重及违约情况严重程度按下列约定进行 处理。
(1)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10%的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工期完工,每延期 1 个日历天,乙方以 1000 元/ 天的标准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合同价款的 10%。逾期超过 15 个日历天,甲方 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和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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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乙方原因导致泄密或者丧失专利新颖性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完成的,甲方对乙方未完成工作量所对应的价款处以 两倍罚款。
(5)对项目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不能通过甲方组织的鉴定验收,乙方应进行整改,再次进行鉴定验收,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仍不能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退还已支付全部费用。
(6)项目执行过程中,乙方擅自调整合同内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内容执 行,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可根据情况扣减合同价款的 1%~5% 违约金。
(7)乙方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工程量转让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甲方有权 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退还已支付全部费用。
(8)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不得对项目人员作出调整。项目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相当资格与技能的人员替换。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甲方有权要求 乙方支付违约金 1 万元/人/次。
(9)因死亡或疾病等原因导致丧失工作能力(三甲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或鉴定机构 出具的鉴定意见)导致的人员更换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以相当资格和能力的人员替换。
(10)因乙方拖欠民工工资等原因造成劳资纠纷对甲方造成影响,考核 1 万元/次,乙方负责消除负面影响。
(11)乙方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甲方相关会议,迟到和缺席,考核 0.1 万元/人•次。
(12)其他违约行为索赔金额由甲方根据损失及违约大小酌情确定。
(13)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安全事故导致甲方的名誉和形象受损的应立即采取 有效措施,恢复甲方的名誉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违 约金和赔偿金由甲方依据安全事故的性质、程度以及甲方的名誉、形象受损的范围和程度 确定,并在办理合同付款时相应扣除。
第七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无理由拒绝履约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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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 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 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 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 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转让与分包
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甲方同意乙方分包时,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第十条、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图样、样 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
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 何文件和资料。
第十一条、纠纷处理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
下列关于合肥市轨道交通 1 号线合肥南站-南站南广场区间道床脱空注浆加固的比选 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①谈判文件;②投标文件;③服务承诺;④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以上 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陆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本合 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备案后生效。
第十三条、附件
附件 1:廉政协议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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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约地点:合肥市
签约时间:2023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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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廉政协议
廉 政 协 议
甲方: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证双方平等合作,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维护双方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合肥市廉政建设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的义务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纪检监察相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 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要求,自觉履行主合同 约定的相关义务。
(三)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在主要工作场所设置廉政宣传栏并公布举报电话。
(四)双方纪委(监察机构)间建立联系合作机制,共同加强对主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和对发生的 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甲方及其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 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通过赌博方式取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财物;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 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 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 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 场的价格向乙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乙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 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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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
(八)甲方任何人不得以个人的名义向乙方推荐设备、部件等供货商以及其它合作单位。
甲方纪委(监察机构)应按规定查处本方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乙方纪委(监察机构)通报的 甲方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应按规定查处并将结果通报乙方纪委(监察机构);乙方纪委(监察机构)在核查相关问题线索中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纪委(监察机构)按规定予以配合。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乙方及其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家属、亲友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 (一)
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家属、亲友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 费用。
(三)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及 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为甲方提供 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
(五)乙方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 或者达成默契。
(六)乙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甲方工 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
(七)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
乙方纪委(监察机构)应及时查处本方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甲方纪委(监察机构)通报的乙 方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应及时查处并将结果通报甲方纪委(监察机构);甲方纪委(监察机构)在核 查相关问题线索中需要乙方配合的,乙方纪委(监察机构)应予以配合。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乙方有权向甲方纪委(监察机构)通 报或向甲方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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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甲方有权向乙方纪委(监察机 构)通报或向乙方主管部门、招投标管理部门投诉;也可采取扣除乙方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视情节 严重性而定)、解除合同、禁止乙方在一定期限内(6 个月至 5 年,具体由甲方根据情况而定)参与甲 方作为发包人(业主)的工程项目投标等措施;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 偿。上述措施可单独使用,也可一并使用。
(二)乙方违反第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甲方有权禁止乙方在一定期限内(6 个月至 5 年,具体由甲 方根据情况而定)参与甲方作为发包人(业主)的工程项目投标。
第五条 联系方式
纪检监察机构联系方式:甲方:乙方:第六条 双方约定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纪委(监察机构)负责监督实施。
第七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权利义务完全履行完毕止。
第八条 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主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职务) 授权代表:(职务) 姓名 姓名
签字:签字:
廉政监督联系人 廉政监督联系人 姓名 姓名
签字:签字:
电话:0551-62662852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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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银行履约保函
保函号:致: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受益人)
鉴于:你公司与(以下简称“承包人”)签订 合同(以下称“主合同”),你公司在合同中要求承包人向你公司提交下述金额的经银行 开具的履约保函,作为承包人履行主合同责任的担保。
1、我行同意为承包人开具本保函,向你公司承担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的担保责任。本保函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2、在你公司书面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范围内的任何款项后 7 日内,我行即无条件予 以支付,且不要求你公司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
3、我行放弃你公司应先向承包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我行提出要求的权利。
4、我行同意:无论主合同及/或与主合同相关事项发生何变化,我行承担本保函的责 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也无须通知我行。
5、本保函不可撤销,不得转让。
6、本保函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有关本保函的一切争议由主合同项目所在地法院管辖。
8、本保函自银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_ 一直有效。本保函正本一份,副本 二份。其中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执正本,银行及承包方各执副本一份。
银行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 址:
日 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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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职务) 授权代表:(职务)
姓名 姓名
签字:签字:
廉政监督联系人 廉政监督联系人
姓名 姓名
签字:签字:
电话:0551-62662852 电话:
日期:2022 年 月 日 日期:2022 年 月 日
备注:本合同的约定如与本项目谈判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谈判需求的约定不一致的
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谈判需求的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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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 | 资料名称 | 备注 |
一 | 报价表 | |
二 | 谈判保证金退还声明 | |
三 | 谈判保证金 | |
四 | 投标人情况综合简介 | |
五 | 投标函 | |
六 | 投标业绩 | |
七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 | |
八 | 服务方案 | |
九 | 有关证明文件 | |
十 | 投标授权书 | |
十一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
备注: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的响应文件组成中格式与本谈判文件下述响应文件格式不一致 的,以下述响应文件格式为准,并按下述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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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价表
1-1 报价表
项目名称: 合肥轨道交通 1 号线合肥南站-南站南广场区间道床脱空注浆加固
项目编号:2022BTFWJ02742
投标人全称 | |
投标范围 | 全部 |
投标报价 | 总价 |
备注 |
投标人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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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分项 报价表
序号 | 位置 | 病害形式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1 | 南站南广场 上行线 | 道床伸缩缝翻 浆冒泥 | 17 处 | |||
2 | 南站南广场 下行线 | 道床伸缩缝翻 浆冒泥 | 13 处 | |||
3 | 合肥南站上 行线 | 道床伸缩缝翻 浆冒泥 | 9 处 | |||
4 | 合肥南站下 行线 | 道床伸缩缝翻 浆冒泥 | 10 处 | |||
5 | 合肥南站~南 站南广场区 间上行 | 道床离缝 | 43 处 | |||
道床翻浆冒泥 | 5 处 | |||||
道床裂缝 | 5 处 | |||||
6 | 合肥南站~南 站南广场区 间下行 | 道床离缝 | 28 处 | |||
道床裂缝 | 5 处 | |||||
总计(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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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第 次报价书
注: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 行网上谈判,谈判文件实施网上远程报价,投标人无需前往谈判现场。本页《第 次报价 表》由投标人在网上提供,最后一次提供的报价表为最终承诺报价表。考虑谈判报价的方 便,投标人在填写最终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最终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 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工程量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而不考虑措施项目清单和规费税金清单的金额改变。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 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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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谈判保证金退还声明
(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
项目名称:合肥轨道交通 1 号线合肥南站-南站南广场区间道床脱空注浆加固
项目编号:2022BTFWJ02742
谈判保证金金额:
我单位谈判保证金到期后请汇至如下账号: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电 话:
地 址:
投标人电子签章:
备注:
1.此表仅用于中标单位办理中标服务费清算时使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中标单位办理
中标服务费清算时,须携带此表至六楼(635)结算室办理谈判保证金退还手续。
2.谈判保证金只退还至投标人账户。因收款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分公司或子公司代
收谈判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造成的谈判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安徽公共资源
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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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谈判保证金
如采用前附表中第一类形式的投标担保,投标人应在此提供银行回单的扫描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 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如采用前附表中第二类形式的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在此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同时将银 行保函扫描件提供在响应文件中,格式见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如采用前附表中第二类形式的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提供在响 应文件中,格式见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编号:
致: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开立人获得通知,(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编号为 的 投标(即“基础交易”)。
一、开立人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保投 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开立人在此同意向受益人 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二、开立人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3)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4)投标人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发生磋商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 届满之日止。
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 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响应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
(4)声明不存在磋商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
(5)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开立人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 任何权利,对开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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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 院管辖。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立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话:
电 传 真:
开立时间:年 月 日
注:1、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或保证保险机构出具的担保的格式与本文件提 供的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本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 查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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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情况综合简介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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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函
致: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合肥轨道交通 1 号线合肥南站-南站南广场区间道床脱空注浆加固”的第 2022BTFWJ02742 号招标邀请书或谈判公告,我方提交规定形式的响应文件。
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供服务的最终投标报价详见最终报价表,我方完全响应谈判 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及付款和结算方式。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愿意按谈判文件规定交纳 履约保证金、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如有)以及招标代理服 务费。
2.我方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 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谈判文件,并对谈判文件各项条款(包括 谈判时间)、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 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承诺如谈判保证金未按谈判文件规定递交,我方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 果由我方承担;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谈判保证金贵方可不 予退还。
7.我方声明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注 册登记信息、年报信息可查)。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8.我方承诺若中标,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本地化服务。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10.我方承诺不存在第一章谈判邀请(谈判公告)“二、投标人资格”中“投标人存 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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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若因我方联系不上或未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进行二轮报价的(不限于二轮报价)的,视同我方上一轮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
12.我方同意谈判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
13.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响应文件中填报人员及谈判文件提 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 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我方承诺除非谈判文件另 有约定,我方派驻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为我单位在职人员(不 含外聘人员、返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和设备不满足合同附件要 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11.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电 话:传 真:
开户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名:账号:
投标人电子签章: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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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投标业绩
(一)业绩表
(格式仅供参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合同总金额 | 业绩合同甲方 及联系电话 | 备注 |
初审业绩(资格门槛业绩) | |||||
1 | |||||
评审业绩(打分业绩) | |||||
1 | |||||
…… | |||||
(二)业绩证明材料
(建议与上述“(一)业绩表”填写的业绩一一对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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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应能体现出所有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下
列格式仅供参考。
(一)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如有)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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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 称(如有要求) | ||||||
职 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注:投标人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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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服务方案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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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有关证明文件
提供符合谈判邀请(谈判公告)、谈判需求及谈判与评审办法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制 作成扫描件上传)。
(建议列表说明,并按列表顺序依次附证明材料扫描件;若证明文件过多,可在其他 响应文件组成节点里上传提供;已在其他响应文件组成节点里上传提供的资料,无需重复 提供,但建议在下表的备注栏注明上传文件的具体响应文件组成节点的名称,以便于评审)
有关证明资料表 | |||
序号 | 谈判文件“谈判与评审办法”评审对应指标 | 陈述、说明、方案或 证明资料名称 | 备注 (可备注资料对应页 码,或上传资料的其他 响应文件组成节点名 称) |
一 | 评审指标 | ||
1 | |||
2 | |||
…… | |||
二 | 其他 | ||
1 | |||
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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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投标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公司(工厂)授权(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手机 号码)代表本公司(工厂)参加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肥轨道交通 1 号线合肥南站-南站南广场区间道床脱空注浆加固谈判活动(项目编号:2022BTFWJ02742),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谈判、签约等。投 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 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身份证正面 授权代表身份证反面 扫描件 扫描件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响应文件中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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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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