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2022-050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勒流街道黄连社区水韵花街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黄连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约145万元,工期:90日历天。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勒流街道黄连社区水韵花街工程,地点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本工程包括:(1)市政部分:制作路口标志、制作闸门、拆除铁桥、制作铁桥、路面铣刨并摊铺沥青、打松木桩、墙身墙绘、制作HDPE管道基础、检查井和新建雨水口等(2)园林绿化部分:清理绿地、种植红花美人蕉、黄花美人蕉、紫花鸢尾、台湾草、再力花、鸭脚木、银边草等(3)安装部分:配电箱安装、LED插地射树灯安装、LED射水灯安装、PC电线管安装、潜水泵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提供的设计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3.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诚信管理登记要求
3.4.1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建管〔2017〕53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建筑业企业),在投标截止日当天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没有被锁定。
3.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3.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未被锁定(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打印页)。
3.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已经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3.5.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5.5需提供近一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
近一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
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5.6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即,如果在本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的,本项目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及时更新或申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中标情况,若不及时申报,经查实将视为不诚信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6 投标诚信要求
3.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6.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信用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资格审查方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根据核实结果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4日,上午8:30,下午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网上电子邮件报名。地址:代理邮箱为2924857289@qq.com,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以投标人电子邮件到达代理邮箱时间为准。
报名需提交资料:交费回单复印件生成的电子文档。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4日,上午8:30,下午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交费回单在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领取招标文件。 地址: /。
6.2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每份人民币300元。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任何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均可到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以现金形式或通过个人账户交入到指定账户:
户 名:广东城安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
账号:757905300510919
凭交费回单复印件生成电子文档,发邮件至代理邮箱(2924857289@qq.com),由代理机构确认后,招标文件和光盘内容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邮费到付)发给报名的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1日上午10:00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西路182号行政服务中心南楼3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
注:本项目投标交易员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8、投标担保
8.1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29000.00元;
8.2投标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勒流政务网 、广东城安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勒流街道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hunde.gov.cn/ggzy/)“镇街公告栏”栏目内发布、勒流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leliu/)、广东城安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s://www.sanruigroup.cn/)上公告。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凭投标报名汇款单或网上转账单,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报名汇款单或网上转账单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注:为使收标过程顺利展开,请在投标报名汇款单或网上转账单上备注报名编码)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二选一即合理低价法或简单平均值法。
10.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请各投标人特别注意:
在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响应未解除前,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择投标交易员,保证投标交易员身体健康状况,并提醒投标交易员戴口罩,带备身份证原件,接受体温检测。请各投标人知悉并承担由于投标交易员的身体健康状况问题而造成无法通过勒流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场地出入口检查,及造成无法进入勒流交易分中心场地参与投标的风险状况。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黄连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萧先生
联系方式:13825558302
地址:顺德区勒流街道
邮编:52832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城安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小姐
电话:13378635869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村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栋1711房
邮编:528325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757-26369740
交易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勒流分中心
电话:0757-25533379
附件:资格审查文件格式、评标办法及专用合同条款、招标控制价。
广东城安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
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附件:评标办法、合同专用条款评标办法、合同专用条款
附件:招标控制价及投标保函格式
工 程 名 称 | |||
招 标 人 | |||
申请人基本情况 | |||
投标申请人 |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资 金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资 质 证 号 | ||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 | ||
项目联系人 | 联 系 电 话 | ||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 |||
姓 名 | 近一年社保证明 | □符合;□不符合。 | |
资格证号 | 身份证号码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如有) | |||
是否在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有在建(监)工程 | □否 | ||
是否在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有在建(监)工程 | □是,具体项目情况如下:(应填写参与工程名称、地区以及开标和评标时间) | ||
有无下列情形(有的请打“√”。有下列情形之一,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 |||
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 |||
本企业郑重承诺:以上填报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故意瞒报行为,一经查实,自愿放弃该项目的投(中)标资格,并接受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作出的处罚。投标人(盖公章):年 月 日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应一致,变更应征得招标人同意;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签字盖章 | 1.诚信投标承诺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2.投标文件封面: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3.投标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4.投标总价: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单位公章;6.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若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交)。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1.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形时,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 (1)修改了清单项目的数量、名称以及描述等,改变了原工程量清单的实质内容;(2)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3)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的要求提交“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的;2.因计价软件版本不同引起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但实质内容无缺失),视为细微偏差,不构成废标因素。注:招标文件的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主要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形式服务,其按格式响应的具体内容应以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和要求为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投标人不能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
2.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应承诺工期且不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 |
2.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
2.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完整、实质内容无缺失。 |
2.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2.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其他 | 1.投标人不能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2.投标文件不能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评审(需专家进行资格审查或复查的,应特别说明) | |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如有)。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出现以下情形的,作废标处理:1.投标报价高于H值;2.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总费用:不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总额的(根据13《计价规范》,措施项目费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单位在报价时,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的费率和工程量仅供参考,投标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行调整修改)4.投标函、投标总价及单位工程费汇总三者不一致。5.当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80%时,投标文件无提交“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应一致,变更应征得招标人同意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签字盖章 | 1.诚信投标承诺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2.投标文件封面: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3.投标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4.投标总价: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单位公章;6.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若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交)。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1.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形时,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 (1)修改了清单项目的数量、名称以及描述等,改变了原工程量清单的实质内容;(2)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3)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的要求提交“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的;2.因计价软件版本不同引起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但实质内容无缺失),视为细微偏差,不构成废标因素。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主要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形式服务,其按格式响应的具体内容应以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和要求为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投标人不能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评审(需专家进行资格审查或复查的,应特别说明)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如有)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评审、量化标准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应承诺工期且不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完整、实质内容无缺失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其他 | 1.投标人不能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2.投标文件不能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出现以下情形的,作废标处理:1.投标报价高于H值;2.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总费用:不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总额的(根据13《计价规范》,措施项目费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单位在报价时,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的费率和工程量仅供参考,投标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行调整修改);3.投标函、投标总价及单位工程费汇总三者不一致;4.当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80%时,投标文件无提交“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定标标准值 | 定标标准值在开标时,唱标后现场确定,方法如下:1.取在入围价范围内所有经现场审核通过的投标报价去高去低后,计算得出的平均值为定标标准值;2.若在入围价范围内所有经现场审核通过的投标报价少于或等于5 家时,取在范围内的所有报价平均计算定标标准值;3.招标控制价是否纳入定标标准值计算:□是。 √ 否 。4.数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