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乐县公安局附城派出所业务用房及警务保障用房建设工程项目
金额
882.4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08/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pzb2021-sg-01-pl
预算金额882.44万元
招标公司平乐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杨军
招标代理机构平乐县南洲新区
代理联系人-0773-788440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9/17
公告正文

平乐县公安局附城派出所业务用房及警务保障用房建设工程项目

【信息时间: 2021/8/27

Report

招标公告

平乐县公安局附城派出所业务用房及警务保障用房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乐县公安局附城派出所业务用房及警务保障用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备案编号:XPZB2021-SG-01-PL) 已由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乐县公安局附城派出所业务用房及警务保障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平发改投资【2021】7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平乐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XPZB2021-SG-01-PL

报建号(如有):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项目按照二类所的新标准新建附城派出所(业务用房及警务保障用房各一栋),总用地面积3334.0㎡,建筑占地面积999.04㎡,总建筑面积3384.36㎡(包含业务用房1712.3㎡和警务保障用房1649.5㎡及大门22.5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以及配套建设绿化,道路硬化、停车场、室外水电等附属设施。

合同估算价:882.44万元

要求工期:100日历天,定额工期 125 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20%时,须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项目按照二类所的新标准新建附城派出所(业务用房及警务保障用房各一栋),总用地面积3334.0㎡,建筑占地面积999.04㎡,总建筑面积3384.36㎡(包含业务用房1712.3㎡和警务保障用房1649.5㎡及大门22.5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以及配套建设绿化,道路硬化、停车场、室外水电等附属设施。

标段划分:

设计单位: 聿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广西华绘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专业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近3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备注: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等级已是最低级别的,不应再设置业绩要求。业绩取自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时间的限定一般按近三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指:类似项目是指:投资规模1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与本工程的工程类别相同,投资规模或建筑面积或跨度、层高、结构相近的工程)。注:不作为报名条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备注:此款可由招标人自主选择,如不采用,还须向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说明理由】。

3.6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2021年08月27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企业CA锁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lggzy.org.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09月17日 09时30分,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lggzy.org.cn/gxglhy)成功上传,并将相同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提交到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备注:该项为可选项】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0 元;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5%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5%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lggzy.org.cn)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桂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35625165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平乐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0773-7889016

11、注意事项

11.1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因录入时间不足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2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南宁青秀区星湖路41号办理,客服电话:0771-5882343。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平乐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平乐县南洲新区
地 址:
桂林市七星区七里店路1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杨军
联 系 人:
廖晓丹
电 话:
0773-7884409
电 话:
0773-2838777
传 真:
传 真:
0773-2838777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gxxpgl@163.com
网 址:
网 址:
2021年08月27日
作者: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乐县公安局附城派出所业务用房及警务保障用房建设工程项目 平乐县公安局附城派出所业务用房及警务保障用房建设工程项目 XPZB2021-SG-01-PL保证金账号
账号 账号名称 开户行
202237010400012280000004299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桂新世纪支行
账号 账号名称 开户行
660010080653900010-000862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 账号名称 开户行
20308053453013231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政务中心支行
备注:特别说明:单位可以把本标段的保证金按照“本标段统一的保证金缴纳账号”缴纳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需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转入到本标段对应的保证金账号;2.在保证金缴纳过程中如果有问题请及时拨打保证金技术服务电话,与对应银行客服联系解决。
银行客服电话:中国工商银行(95588)、中国建设银行(95533)、中国银行(95566)、中国农业银行(95599)、广西农村信用社(966888)、桂林银行(96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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