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园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800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8/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kgl-2023-ccfw114
预算金额800万元
招标公司长春广悦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贾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艳艳0431-8851022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2
公告正文
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园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KGL-2023-CCFW114)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园项目工程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00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广悦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园项目工程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园项目工程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 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 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日内)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8 月 2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30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网络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9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 (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 二楼【210】开标室 七、其他
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园项目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园项目 已由长双发改审批字<2022>72 号 批准建 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广悦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长春广悦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 计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园项目工程设计;
2.2 项目估算总投资:67987.89 万元;
2.3 建设规模:新建医药产业园一座及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 147781.28 平方米;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及后续服 务(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等工作;
2.5 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天内完成;
2.6 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 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单
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日内)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 8 时 30 分至 2023 年 8 月 30 日 16 时 30 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 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 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 交易活动。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获取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 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9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 春市政务中心 (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 二楼【210】开标室。
5.2 各投标人使用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 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 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相应原件材 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
5.4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远程开标会议室账号见招标文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人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 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 。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 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 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标人代表应自行携带能够满足视频 直播方式开标的设备,如投标人代表不参与观看视频直播或视频直播过程中没有提出异议或 投标人代表通讯设备网速等无法满足视频直播要求或不会操作软件等,均视为投标人默认开 标结果) 。
5.5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 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 件的同一数字证书 (CA 企业锁) 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 件进行远程解密 (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 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 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
5.6 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 文件。
5.7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8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 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 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 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 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 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广悦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人: 贾工
联系电话:0431-84168330
招标代理机构:中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东蔚山路和幸福街交汇处陶然公馆 10 楼 1008 室
联系人:张艳艳
联系电话:0431-88510222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130000
电话:0431-8877982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广悦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 系 人:贾工
电 话:0431-8416833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东蔚山路交汇陶然公馆 10 楼 1008 联 系 人: 张艳艳
电 话: 0431-8851022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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