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慧琴0971-632292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第1章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青海国鑫铝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短倒运输服务
合同编号:签订合同时确定
招标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青海国鑫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青海国鑫铝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短倒运输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1项目概况
(1)运输起始地点:青海国鑫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铝合金分公司)位于青海省湟中县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西区内,在湟中县汉东乡政府所在地北侧,北边距湟水河约8km,东南距湟中县城约12km,厂址西北距湟原县城约25km,东距西宁市约37km。青海国鑫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青海省西宁城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东路55号。
(2)青海国鑫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本次交通运输服务招标,涉及废料自卸车辆、铸棒平板运输车辆及装载机。
(3)因公司经营管控、合规管理的现实需要,现需对青海国鑫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车辆运输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旨在使招标人车辆运输服务实现集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达成公司经营管理、合规管理的提升要求,与此同时,也为招标人的短倒运输服务需求提供充分保障,进而为招标人的生产、经营等方面提供一个可持续的、良好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氛围。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青海国鑫铝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短倒运输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委托人交通运输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内容:
(1)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现行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礼貌行车,恪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2)承担委托人铝合金铸棒、铝合金工艺废料(包含一、三级废料)、铜和锌锭短倒运输服务及委托人要求的大件物资、其他物资的运输服务;
(3)负责委托人东川厂区的铝合金工艺废料(包含一、三级废料)的装、卸车工作;
(4)运输方式:全程服务,包括从发货方到收货方门到门的服务。
(5)运输标的:铝合金铸棒、铝合金废料(包含一、三级废料)、铜和锌锭及委托人要求运输的大件物资、其他物资。
(6)产品等级、重量、数量:每批次货物以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书面授权代表所签名及盖章的交接单据(即:委托人所出具的产品货运清单)为准。且此交接单据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后,应由委托人用于收货时进行核对。
(7)货物价值:每次发货数量*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销售合同约定单价=每次发运货物的总价值。
(8)装卸货往返地点:西宁市湟中区甘河工业园区海鑫大道国鑫铝业⇆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55号国鑫铝业。
(9)运输路线、监管:东川国鑫本部--杨沟湾高速路口--南绕城高速--多巴--甘河铝合金分公司,如遇其他因素不能按既定路线行驶,需要向甲方报备,运输车辆需安装外部监控,适时监控车箱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情况,产品等级、重量、数量双方依据本条第6款执行。
(10)起运时间:每次发货时,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依据本条第6款中约定的由双方签署的交接单据上的记载时间为起运时间(因合同约定受托人应在货物装载完毕,具备出门条件的2小时内将承运货物安全及时的运至收货地点,请将起运时间具体到年、月、日、时、分)。
(11)到达日期:按委托人在受托人托运单上指定的日期内将货物运送到交货地点。但因不可抗力发生或委托人责任导致受托人不能按照托运单上指定的日期内运达的除外。
(12)双方运输的负责人:委托人指定(本人亲笔签名)为履行本合同的书面授权代表;受托人指定(本人亲笔签名)为履行本合同的书面授权代表。除此之外,其他人未经双方授权,则无权代理履行本运输合同的有关事宜。
(13)运输量:根据委托人通知运输的数量,并以收货后收货方的过磅单为准。
(14)装载、运输工具:受托人每日须配备1台5T装载机(5T装载机使用地点为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55号国鑫铝业)及至少2辆运输车辆(1辆平板挂车拉运铸棒,1辆高栏自卸挂车运输一、三级废料及运输委托人要求的铜及锌合金),且根据委托人实际运量需求增补运输车辆及装载机。
(15)金属盘点:受托人须根据委托人的要求,配合完成每月西宁市湟中区甘河工业园区海鑫大道国鑫铝业及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55号国鑫铝业两个厂区的金属盘点所需要的装载机及驾驶人员。
1.2.3服务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2.3.1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3资金来源及落实
本项目由项目业主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交通服务运输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运输服务合同业绩(附合同或订单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5日
1.7.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圆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11月29日北京时间15: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联系人:范慧琴
电话:0971-6322921
电子邮箱:hhnyzbb6322920@vip.163.com
邮编:810008
1.10.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号:400054164105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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