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市吴中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2023-2024年度吴中区干线公路绿化保洁公交站台第三方考核服务项目磋商采购公告(SZXHS2023-WZ-C-004)(SZXHS2023-WZ-C-004)
金额
18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xhs2023-wz-c-004号
预算金额18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孝忠0512-69820846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欣恒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蔡铱滢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2
公告正文
地区 吴中区 类别 服务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招标 项目名称 2023-2024年度吴中区干线公路绿化保洁公交站台第三方考核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 苏州市吴中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代理机构 苏州市欣恒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 1800000.00元 公示时间 2023-05-11 21:10:04
项目概况
2023-2024年度吴中区干线公路绿化保洁公交站台第三方考核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SZXHS2023-WZ-C-004号
1.2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吴中区干线公路绿化保洁公交站台第三方考核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1800000.00元)
1.5服务内容:
绿化养护部分:
(1)依据《吴中区干线公路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吴中区干线公路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细则》以及甲方的相关工作要求对养护单位进行日常巡视、检查,针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吴中区绿化管理平台上发布整改单,要求养护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核实、结案。1、2、11、12月份上传抄告记录不得少于1000条/月,3-10月份上传抄告记录不得少于1200条/月。每个项目每天发单量不能超过10条,特殊情况除外。
(2)发单人员需根据养护单位的整改情况认真核实。
(3)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必须每天出勤,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须安排3人进行值班,出勤与值班均以在吴中区绿化管理平台上签到为准,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需重点对吴中大道、环太湖大道、金庭环岛公路、金庭路、东山环山公路、滨湖大道等进行巡查,且需由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应急工作。每块绿地一周至少检查2次,每月不少于8次。抄告记录应根据养护项目的养护等级及养护面积均匀分布,一级道路的抄告记录数不少于1张/万平方米,二级道路不少于0.8张/万平方米,三级道路不少于0.6张/万平方米,如通过计算得出小数时,采取四舍五入法后取整数。抄告记录中应包括不同类型的扣分项,同一类型的扣分抄告记录数不得超过所有抄告记录总数的30%。
(4)确立至少一名资料员,协助甲方处理绿化养护、道路保洁、公交站台及工程类项目现场事宜,完成甲方交代的其他事项。同时配合甲方处理工单,接收由甲方下发的工单并确认是否属于我单位权属范围,如属于,则第三方检查考核单位需要去联系养护、保洁范围负责人进行处理并跟踪处理结果。如工单权属不明,第三方检查考核单位需现场核实工单权属责任主体。
(5)要求第三方考核单位参加甲方每月组织的绿化养护质量检查及每季度的养护例会,并且每月须提交工作月报。
(6)配合甲方进行整改单的现场核查工作.
(7)配合甲方做好绿化移交相关工作。
(8)配合甲方做好自然灾害绿化损失相关工作。
(9)配合甲方进行绿化开挖的现场踏勘工作。
保洁部分:
(1)对保洁单位进行日常巡视、检查,针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理并发布整改单,要求保洁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核实、结案。
(2)发单人员需根据作业单位的整改情况认真核实。
(3)所有工作人员在绿化巡查出勤日同时对保洁进行巡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需重点对吴中大道、环太湖大道、金庭环岛公路、金庭路、东山环山公路、滨湖大道等进行巡查,且需由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应急工作。每个项目每天发单量不能超过10条,特殊情况除外。
(4)配合甲方处理工单,并跟踪处理结果。
(5)配合甲方进行整改单的现场核查工作。
(6)配合甲方对保洁单位进行每月考核并提交书面报告。
公交站台部分:
(1)对吴中区干线公路上约51条420多公里道路约880座公交站台进行日常巡视、检查,针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理并发布整改单,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核实、结案。每个项目每天发单量不能超过10条,特殊情况除外。
台账资料要求
(1)第三方服务单位要审核各作业单位上报的作业管理计划是否合理、科学,并抽查计划的完成情况,汇总当月各单位计划完成总量。
(2)要求第三方服务单位每月5日前向采购人提交上月的检查考评通报(含文字和图片),并及时发布绿化养护、道路保洁和公交站台等作业指导信息;每季度制作PPT点评材料,对各标段的检查情况进行点评通报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指导。
(3)第三方服务单位需每三个月提供一份考核工作现状分析及下阶段考核工作建议,供采购人参考,作为今后制定考核政策、修改考核办法的依据。
(4)第三方服务单位需在每月20日前提供下月考核重点,内容需详细,便于作业单位根据自己标段的情况提交月度作业计划。
(5)第三方服务单位需在每月20日前提交下月专项考核内容,并制定专项考核细则。
(6)日志每天上报,内容包括当天发单数、发单类型占比汇总表、巡查路段、总结、工作轨迹等。
(7)每月5号前上交第三方检查考核服务工作台账(月报),内容包括工作日志、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
(8)合同签订7日内,将根据现场实际编制的有针对性的工作计划书(包括:绿化养护、道路保洁和公交站台监管日常巡查计划、人员安排、设备配备及项目负责人督查工作措施、质量目标等)报于甲方,经甲方认可后备案。
其他要求:
(1)对吴中区干线公路约51条420多公里道路的绿化养护、道路保洁、公交站台进行日常巡视、检查。绿化养护、道路保洁、公交站台单位如存在作业人员不到位、作业质量差或作业出现重大失误等问题,第三方服务单位应直接向绿化养护、道路保洁、公交站台单位发出书面整改通知。
(2)第三方服务单位须公开、公平、公正的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如发生徇私舞弊及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一律清退出场,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直至解除本合同。
(3)配合甲方完成甲方布置的临时性任务及指令性工作。
(4)协助甲方核算绿化养护、道路保洁、公交站台、工程类等项目的财政支付金额,并且对核算金额结果负责。若出现金额核算错误等情况,甲方有权在月度考核中进行专项扣分。
(5)确立至少两个资料员(建议男性),协助甲方处理绿化养护、道路保洁、公交站台及工程类项目现场事宜,完成甲方交代的其他事项。
(6)配合甲方处理工单,确立至少一个工单处理人,接收由甲方下发的工单并确认是否属于我单位权属范围,如属于,则第三方检查考核单位需要去联系养护、保洁范围负责人进行处理并跟踪处理结果。如工单权属不明,第三方检查考核单位需现场核实工单权属责任主体。
(7)所有人员的更换必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后方可更换,并且第三方服务单位调换的人员资格不得低于被调换人员的资格。未经甲方同意调换本合同组成人员的,视为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可视乙方的违约状况,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所有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8)甲方保留对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修改的权利,乙方需无条件遵守。
1.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按甲方通知为准。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经营范围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养护
2.4本项目的其他要求
2.4.1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3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4.4 中标后不得违法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申领CA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3.2登录报名
3.2.1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政府采购”,进入“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再点击“供应商”图标,选择ca锁登录,插入CA证书登录后进入报名界面,点击“报名”按钮报名,点击“确定”,即报名成功。报名后,点击“查看报名登记表”点击导出打印出来并加盖印章,扫描上传报名确认函。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2.2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864274166;咨询电话:13914088964。
3.2.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现场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3.2.4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5月18日止
3.3依法获取磋商文件
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凭报名确认函、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报名确认函、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4.2 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4.3响应单位除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现场完成解密工作外,需额外提供一份纸质的响应文件,装在一个袋里密封,封口处盖章,并按照须知中要求密封,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提交,纸本响应文件需保证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如不一致,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4.4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2日10:30(北京时间)
4.5接收人:苏州市欣恒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6接收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五、 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2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7.1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此媒介敬请留意!
7.2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528394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吴中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399号农发大厦
联 系 人:李孝忠
联系电话:0512-65253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欣恒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49号先锋创业大楼4楼412室
联 系 人:蔡铱滢、彭春艳
联系电话:0512-67076680-805、0512-67076680-807
电子邮件:1309372858@qq.com、475620948@qq.com
 
苏州市欣恒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