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太仓市融媒体中心关于短视频媒资存储管理系统项目的采购公告
金额
20.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hzh2023-tc-c-0303
预算金额20.3万元
招标联系人凌科1396261395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金河0512-5398665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3
公告正文

太仓市融媒体中心关于短视频媒资存储管理系统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RHZH2023-TC-C-030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一、招标条件
本短视频媒资存储管理系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3万
元, 招标人为太仓市融媒体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短视频媒资存储管理系统:20.3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短视频媒资存储管理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短视频媒资存储管理系统:
(一)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
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
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
(三)本项目拒绝下列供应商参与响应: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响应(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参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
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
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
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3-22 14:00到2023-03-30 17:00
获取方式:1、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 03 月 30 日17时00分止(工作日)。 2、地点:
江苏省太仓市朝阳东路22号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方式:提供书面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1)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申请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申请人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复印
件每页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申请人报名资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其申请将可能会被拒绝。 售价:采
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4-03 13: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4-03 13:30
开标地点:江苏省太仓市朝阳东路22号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HZH2023-TC-C-0303
2、项目名称:短视频媒资存储管理系统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叁仟元整(¥203000.00)
5、最高限价: 同预算金额,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无效。
6、采购需求:短视频媒资存储管理系统
7、合同履行期限:30天(具体服务时间按采购人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响应保证金,但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并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澄清与质疑
本项目潜在供应商若有疑问,可按本公告联系方式向有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参照政
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3、代理服务费
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础,按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公告信息表第一
批》公告收费标准结算,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付
清。
4、公告媒体: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太仓市融媒体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太仓市融媒体中心
地 址: 太仓市科教新城书院路103号
联 系 人: 凌科
电 话: 13962613950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太仓市朝阳东路22号
联 系 人: 张金河
电 话: 0512-53986657
电 子 邮 件: 271287742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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