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批工程服务类竞争性谈判项目第1次增补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ny-2307jt-fwz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25-8483586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0
公告正文
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批工程服务类竞争性谈判项目第1次增补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HNY-2307JT-FWZ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批工程服务类竞争性谈判项目第1次增补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本项目共1个标段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共1个标段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8-01 16:00到2023-08-04 17:30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8-10 09:30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8-10 09:30
开标地点:详见附件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奥体大街9号省客服大厦
联 系 人: 杨工
电 话: 025-82228699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苏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上海路215号3楼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25-84835867
电 子 邮 件: jssxzb2017@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七批工程服务类竞争性谈 判项目第 1 次增补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HNY-2307JT-FWZ1)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 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人委托江苏苏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邀请有兴趣的合格应答人就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七批工程服务类竞争性谈判项目第 1 次增补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 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见需求一览表
需求一览表.xlsx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 交付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 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2)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 号)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 1 / 8
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 9 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 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8)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 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3.2 专用资格要求见需求一览表
3.3 安全质量要求
(1)不得存在: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应答人原因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 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 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 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 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 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2)不得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黑名单”或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Ⅰ级“安全负面清单”限 入期限内。
(3)施工类标段: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 证书》(安全 A 证),并提供安全 A 证持证人的身份证、社保证明(缴纳时间至少包括公告发布日前一 个月)、劳动合同关系证明(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业绩要求:3.4
见需求一览表
(1)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2)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投产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 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订时间为依据;设计、可研设计一体化、监理、服务类标段业 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署日期,且无其他可以证明合同签署日期的文件,则该项 业绩无效。若合同上存在多个签署日期的,以最后一方签署的时间为准;
(3)工程业绩电压等级序列:1000(直流±1100、直流±800)千伏、750(直流±660)千伏、500(直流±500、直流±400)千伏、330(220、直流±320)千伏、110(66)千伏、35 千伏、10 千伏等;(4)转包分包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5)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承继被收购方的业绩; 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承继原企业的业绩。
2 / 8
(6)开标日前 3 年业绩:2020 年 1 月 1 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的前一日;开标日前 5 年业绩:2018 年 1 月 1 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的前一日;
3.5 主要人员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
3.6 联合体应答:■不接受;
☐接受,
3.7
信誉要求 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③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严禁串通投标进一步规范投标行为的通知》(国家电网物资<2020>527 号)的规定,可认定为串通应答的情形详见“附件一”。
3.8 财务要求
提供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2019 年至 2022 年任意连续三年)企业财务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需出具成立年度以来至 2022 年企 业财务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亏损。财政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非盈利性单位 及律师事务所可不提供。
3.9 其他要求
所有标包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评审阶段将对应答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材 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应答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应答人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施工企业),以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拟派 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财务报告或报表。评审期间,应答 人有可能被要求提供原件供审查验证之用。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与应答者,请于 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4 日 17:30(北京时间,下同)之前登陆国家 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以下简称“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 专区”)进行如下操作:(详见“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首页最下方“供应商应用指南”-“平台 注册”-“操作手册”)
a.凭电子钥匙申请报名;
b.报名成功后下载采购文件,同时下载本采购公告及所有附件(采购公告及所有附件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 分)。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3 / 8
4.2 应答人获取采购文件应注意的其他事项:
a.为保证应答成功,潜在应答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报名工作;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应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 年 8 月 10 日 9:30(北京时间)
5.2 应答人应在应答截止时间(同应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 区上传电子应答文件(仅上传价格部分),纸质应答文件(价格、商务、技术)须递交至采购代理机 构,递交具体如下:
a. 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文件上传说明:
(1)登录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下载最新版供应商投标工具;
(2)登录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下载最新 sgcc 数据包(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报 名成功后方可下载);
(3)将最新 sgcc 数据包文件导入供应商投标工具,通过供应商投标工具完成应答报价、报价明细的维护。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 供应商应用指南– 参与投标”
b.纸质文件递交:
(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0 日 9:30 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 114 号长江航运中心 B 座 9 楼 李工收,电话 18913881802。
应答人可以到达现场递交应答文件或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应答人应充分考虑快递投递延误的可能性,应答 文件送达的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被拒收的责任由应答人承担。
采用现场递交应答文件的,请于 2023 年 8 月 9 日 14:00-16:00 集中递交,地点为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 114 号长江航运中心 B 座 9 楼。
请各应答人尽早安排相关事宜,以免影响开标。
应答人邮寄纸质应答文件时,快递单上应清晰写明投标单位名称,不接受到付件。请应答人主动 跟踪快递寄送时效,预留足够时间。(建议提前 1 天到达)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封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答文件,或者未获取采 购文件的应答单位递交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c.应答文件制作说明:
(1)开标文件部分、商务文件部分、技术文件部分按分包制作;
(2)开标文件中投标函及附表为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系统导出的带二维码版本,报 价明细文件为 Word 或 Excel 盖章版文件;
(3)纸质文件与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的投标函及报价明细文件及其他组成部分的应 4 / 8
答文件应保持一致,否则将承担应答失败的风险;
5.3 应答人报名后,如放弃应答或放弃部分标包,切勿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离线投 标工具中对所弃标包进行报价操作,本次采购不接受其他形式的应答人主动弃标情况说明,如因应答 人未主动对所弃标包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上进行放弃设置,造成的影响(如应答保证金 不足等)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6 应答保证金
应答保证金详见需求一览表,应答人按报名包数累加汇总计算应答保证金应缴金额并一次性足额提 交(本批次项目代理机构为江苏苏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接受缴纳至其他公司的保证金)。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应答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 114 号长江航运中心 B 座 9 楼(应答人无需到场,应答人可登陆 ETP 使用本人 CA 证书电子钥匙查看开标报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家电网公司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
(https://sgccetp.com.cn/)上发布采购公告,采购公告将明确对潜在应答人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 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标等事宜。
9 重要提示
9.1 本次公开竞争性谈判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谈判时间:开标时间后,以通知为准
谈判地点:具体谈判地点以通知为准。
评审小组根据谈判情况在首轮报价基础上通知应答人进行后续轮次报价,后续轮次报价以评审小组 通知为准。
本次各轮报价均通过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公示给所有应答人,新一轮报价时间将以系统 短信方式通知。考虑到网络因素,请应答人尽早提交新一轮报价,新一轮报价须下载新的 sgcc 数据包导 入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离线投标工具(下载位置:非招标采购—评审阶段—查询轮次—选择 当前轮次下载),如放弃本轮报价,视为保持前一轮报价不变;如应答人报价后主动放弃应答,需向采 购人书面说明;首轮未报价视为放弃应答。
5 / 8
9.2 应答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将澄清内容上传至 ETP 相应位置。对澄清问题的答复将通过 ETP 发送至应答人,应答人可通过 ETP 查看澄清回复内容并进行确认。
9.3 根据《国网财务部关于做好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财税<2018>23 号)文件要求,增值税税率按照最新的税率执行,在新签订合同中应明确合同不含税价、税率及税额,同时在合同中约 定“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9.4 本次报价通过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公示给所有应答人。【本次报价采用双向并轨(网 上报价和递交纸质标书文件),若网上报价和递交纸质报价不一致,应答人承担投标失败的风险。】9.5 国家电网公司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注册、办理 CA 证书电子钥匙须注意事项:(1)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信息化工作部署,本次采购全面应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简称“ETP”),请潜在应答人使用谷歌浏览器(推荐 71 版本)登录 ETP(电脑配置推荐使用 WIN7、WIN8、WIN10 系统),注册并办理 CA 证书电子钥匙,电子钥匙的购买流程请登录 ETP 查看。
(2)未注册供应商请按照 ETP 首页“注册”指引及时注册。
(3)未办理电子钥匙的,请登录 ETP 首页“下载专区”→“平台注册”→“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办理流程。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应答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 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采购文件失败,后果由潜在应答人自行承担。
10 其他事项
10.1 合规声明: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 规规定为准。
10.2 本次采购的所有标段均设置最高限价,应答人的投标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限价要求具体见需求一览表。
10.3 应答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须在应答截止日前 4 天将澄清内容上传至 ETP 相应位置。对澄清 问题的答复将通过 ETP 发送至应答人,应答人可通过 ETP 查看澄清回复内容并进行确认。
10.4 应答人所投产品的主要部件/原材料的供应商、型号需唯一并足额(100%)响应,否则应答人将 承担投标失败的风险。
10.5 限投原则:
无
10.6 成交候选人确定方式与推荐原则:
本批次所有不采用标包限授,推荐经评审技术和商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综合评审排序第一的为成 交候选人。
6 / 8
10.7、框架协议采购执行及协议终止:
无
10.8 如采购文件中其他章节内容与本章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章内容为准。
11 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 9 号省客服大厦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5-8222869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 李工 025-84835867 徐工 025-84835863
中标服务费业务:李工 025-68685223
投标保证金收取业务:张工 025-68685226
投标保证金退还业务:朱工 025-68685237
电子邮件:ZBDL1199@163.com
12 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苏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1 日
7 / 8
附件一:可认定为串通应答的情形(《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严禁串通投标进
一步规范投标行为的通知》(国家电网物资<2020>527 号)
实际采购过程中,一旦发现应答人或者应答文件有下列情形,可认定为串通应答:
(一)、不同应答人的应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电子应答文件通过同一台电脑制作、上传。
(二)、不同应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应答事宜,如同一个单位派人或者同一个人代表不 同应答人购买采购文件、递交应答文件、踏勘现场、提出异议、澄清答复、领取成交通知书等;通过邮 件、快递形式寄出应答文件或收取成交通知书的,如不同应答人寄出、收件地址或人员相同的。
(三)、不同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其存在串通应答的可能性极大,应 当先行给予认定,除非应答人能够证明其不存在串通应答的行为。
(四)、不同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应答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主要表现为应答文件错误 表诉、错误计算或者笔误雷同,应答文件内容整段内容一致,应答文件排版格式一致,应答文件呈等差 数列或有规律性的百分比等。
(五)、不同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上所加盖印章、签字相同的,不同应答人的应答文件相互混装,“你 中有我,我中有你”。
(六)、不同应答人的应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包括虽然经由应答人自己的基 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应答人或者个人的账户的。
(七)、采购实现电子化的情形下,不同应答人从同一应答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 IP 地址下载采 购文件或者上传应答文件;不同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 算机网卡 MAC 地址(如有)、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不同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上传计算机 的网卡 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应答文件的除外)(八)、举报人提供的应答人串通应答的证据,经相关部门核实属实的。
8 / 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