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1283230103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曲霞镇省级重点及特色镇发展示范项目 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曲霞镇省级重点及特色镇发展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的批复(泰发改投[2022]22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兴市曲霞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泰兴市曲霞镇省级重点及特色镇发展示范项目乡村振兴及人居环境提升工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泰兴市曲霞镇 2.2 建设规模:对霞幕圩大街街景及周边绿化进行整治提升:主要实施北侧滨水步道改造,长约618米;文化市民广场广场改造;北侧停车场绿化改造,面积约800平方米: 457米的水岸绿化提升,面积约3500平方米:街景提升,长约550米等。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 |||||||||||||||||
2.4 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订后付至合同价的20%;②方案深化设计审核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40%;③施工图设计审核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60%;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建筑乙级](含)以上或者[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注册建筑师一级]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①时间要求:2022年11月- 2023年1月;②证明材料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职员工,须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是 √否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年 2 月 15 日 0 时 0 分 至 2023 年 2 月 22 日 0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年 3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兴市曲霞镇人民政府 地 址:曲霞镇霞幕圩大街222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封女士 电 话:18252699366 代理机构: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十三楼国兴办公室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丁振国 电 话:18796777507 |
文件正文PDF附件: | |
1 | (3212832301030001-BD-001)泰兴市曲霞镇省级重点及特色镇发展示范项目乡村振兴及人居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招标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