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大禹招[2017]第CW5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葛屿新苑1#-3#楼及地下室和葛屿新苑4#-9#楼及地下室、10#楼及地下室、门卫项目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洪湾中路
2.2工程规模:葛屿新苑1#-3#楼及地下室建筑面积60226.48 m2,葛屿新苑4#-9#楼及地下室、10#楼及地下室、门卫总建筑面积145270.39 m2。
2.3招标范围:葛屿新苑1#-3#楼及地下室和葛屿新苑4#-9#楼及地下室、10#楼及地下室、门卫工程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
2.4招标内容:对现有的电梯、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消防电器、建筑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电气防火安全系统、消防栓给水设施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门与防火门系统、泡沫灭火器系统、消防通讯、火灾应急广播、易燃易爆区域系统等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测服务,并依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出具检测意见和结论。
2.5服务周期要求:配合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接到业主通知后10天内完成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并协助招标人在出具报告后的50天内申请消防验收,直至消防验收合格为止。
2.6服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2.7检测服务费:本项目检测服务费为328794.99元(其中葛屿新苑1#-3#楼及地下室检测服务费96362.37元;葛屿新苑4#-9#楼及地下室、10#楼及地下室、门卫检测服务费232432.62元)。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3.1.1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具有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一级(含临时一级);
3.1.3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3.1.4投标人不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在限制内不能从事消防检测业务的情形。
3.1.5根据有关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中须体现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时候带上原件,未提供的将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
3.2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4.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4.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3.2.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6000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1#2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佰元(¥300元),以上资料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抽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14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地点为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1#2层)。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的投标人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未按上述要求核验、逾期送达的及非专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fz-jf.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48号鑫国大厦9层,
邮编:350009;
电话: 0591-83346459,传真:/;
联系人:曾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1#2层,邮编:350001
电话:18950250192,传真:0591-87620550
联系人:刘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160 3010 0100 0124 39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温泉支行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大禹招[2017]第CW50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