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港闸下移工程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07 11:3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新洋港闸下移工程初步设计已由省发展改革委以苏发改农经发﹝2021﹞1077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市财政,省级以上资金9.05亿元。招标人(项目法人)为盐城市新洋港闸下移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省水利厅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审计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与射阳县交界处现状新洋港挡潮闸下游。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新洋港闸下移工程等别为Ⅰ等,新闸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堤防工程级别为2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在现状新洋港闸下游8.4km处老港道北侧,新建总净宽192m的新挡潮闸;(2)开挖新闸上下游引河,与老港道相通,并疏浚老闸闸下港道,河道总长9.7km;(3)在老港道与新开上游引河交界处的下游,新建总净宽30m的生态补水闸,挡潮、引水、排涝,维持下段老港道生态功能;(4)填筑新老闸之间海堤,形成封闭挡潮线,总长13.8km;(5)建设灌排闸站、开挖排水河道等水系影响工程;(6)进行生态修复,在港道北侧海滩建立鸟类栖息地,新闸南侧建立生态过渡区。(7)水文站、水保、环保等。工程概算总投资15.39亿元,其中征地拆迁总投资3.02亿元。
项目工期:主体工程2023年4月开工建设,计划2025年底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内容,施工总工期36个月。其中,每年11月~次年2月不进行影响候鸟栖息的大规模施工。
2.3本项目招标范围:新洋港闸下移工程建设跟踪审计咨询、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委托人要求”部分。
2.4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工程竣工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
(3)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8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利工程的竣工决算审计项目。(提供合同、审计报告和初设批复扫描件,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该业绩可由投标人独立承担或作为联合体成员之一承担)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本条为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提供距今近六个月(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的社保证明。
(5)项目组成员要求:项目组成员中须至少包含一名注册会计师。
(6)信用等级要求:/
(7)投入的设备要求 :/
(8)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④委托代理人、评分标准中与赋分相关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23年3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⑤承担咨询任务的单位,不得与本标段被咨询项目承担单位隶属同一经营实体。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组成仅限于“造价咨询单位+会计师事务所”。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4日9时30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2)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 |
5.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信用等级要求 | / |
8.投入的设备要求 | / |
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1.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偏差率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S=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0.5+最高投标限价×0.5
其中,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如下: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5<有效投标数≤10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10时,取剔除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0%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偏差率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7.4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2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5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其中:商务7分,单位业绩2分,项目负责人6分,资源配置8分,服务实施方案37分,投标报价40分。
7.6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商务 | 7 | |
1 | 企业实力 | 7 | (1)投标人在省级及以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评为最高等级得3分,次高等级得2分,其余情况不得分(须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网页截图,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在省级及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中综合评价”被评为最高等级的得1分,次高等级得0.5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网页截图,否则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个的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若为联合体投标,上述赋分项中联合体中任一方满足赋分要求的即可。 |
二 | 单位业绩 | 2 | |
1 | 类似项目业绩 | 2 | 2018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签订日期的合同视为无效,下同)企业具有: (1)已完成水利项目单个合同对应批复概算投资3亿元~8亿元竣工决算审计业绩的,每项得0.5分,最多得1分; (2)已完成水利项目单个合同对应批复概算投资8亿元及以上竣工决算审计业绩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 本项最多得2分,业绩认定以签订合同为准,同一业绩就高赋分,只计一次。 提供合同、审计报告和初设批复扫描件,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若为联合体投标,上述赋分项中联合体中任一方满足赋分要求的即可。 |
三 | 项目负责人 | 6 | |
1 | 项目负责人资历 | 4 | (1)具有国家一级水利工程专业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具有其他专业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2个及以上专业的只计一次)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2)具有高级职称的得1.5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5分;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得1.5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得1.0分,本项最高得1.5分。 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2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2 | 2018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具有: (1)已完成水利项目单个合同额对应批复概算投资3亿元~8亿元竣工决算审计业绩的,每项得0.5分,最多得1分; (2)已完成水利项目单个合同额对应批复概算投资8亿元及以上竣工决算审计业绩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 本项最多得2分,业绩认定以签订合同为准,同一业绩就高赋分,只计一次。 提供合同、审计报告和初设批复扫描件,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四 | 资源配置 | 8 | |
1 | 项目组成员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8 | (1)项目组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每有一人得1分,具有国家二级造价工程师的每有一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4分。 (2)项目组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注册会计师的每有一人得2分,具有财务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提供相应注册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五 | 服务实施方案 | 37 | |
1 | 审计方案及工作流程 | 6 | 拟定的本项目的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计方案及审计工作流程,要素齐全、内容完整、流程清晰、针对性强,好得5.5~6分,较好得5.0~5.5分,一般得4.0~5.0分,较差得3~4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进度计划 | 4 | 拟定的审计进度计划,满足本项目实际要求、切实可行,好得3.5~4分,较好得3~3.5分,一般得2.4~3分,较差得2~2.4分。无描述不得分。 |
3 | 质量控制 | 5 | 拟定的本项目的审计工作质量控制措施具体、内容详实、切实可行,好得4.5~5分,较好得4~4.5分,一般得3~4分,较差得2.5~3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查勘、测量 方案 | 4 | 拟定的本项目的查勘、测量方案内容齐全、针对性强,配置的设备、器具满足审计工作要求,好得3.5~4分,较好得3~3.5分,一般得2.4~3分,较差得2~2.4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5 | 拟定的本项目的组织协调内容齐全、重点突出、分工合理、责任明确,好得4.5~5分,较好得4~4.5分,一般得3~4分,较差得2.5~3分。无描述不得分。 |
6 | 重难点分析及对应措施 | 6 | 拟定的本项目审计问题、重点、难点把握准确全面,应对措施合理可行,好得5.5~6分,较好得5.0~5.5分,一般得4.0~5.0分,较差得3~4分。无描述不得分。 |
7 | 合理化建议 | 5 | 拟定的本项目审计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切实、有效、可行,好得4.5~5分,较好得4~4.5分,一般得3~4分,较差得2.5~3分。无描述不得分。 |
8 | 服务承诺 | 2 | 拟定的本项目的服务承诺满足项目需求得1~2分。无描述不得分。 |
六 | 投标报价 | 40 | |
1 | 报价得分 | 40 | 1.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4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2.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偏差率每超过1%,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3.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偏差率每超过-1%,扣0.2分,最多计算至-3%(含); 4. 偏差率超过-3%以上的,0%~-3%区段按3款计分,-3%以上的区段,每低1%,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
7.6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如有):/。
8.其他内容
/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新洋港闸下移工程建设处
地 址:盐城市毓龙东路27号
联 系 人:徐建叶
电 话:1995288537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香路30号吉美思大楼B座306室
联 系 人:孟仁富 张玉清
电 话:025-86570485 17314458268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南京市上海路支行
账 号:732151018280001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