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jc-jj1005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程琼君1353409797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九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女士1334002065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九江市濂溪区九莲北路黄土岭安置小区3栋M3-105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2024年10月09日 19:5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九江市濂溪区九莲北路黄土岭安置小区3栋M3-105招租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服务/房地产服务/房屋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九江濂众商业管理
行政区域庐山区公告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9:53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9日 15:00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340020650
采购单位九江濂众商业管理
采购单位地址九江濂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程琼君 13534097975
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九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2栋A区3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范女士 13340020650

  江西省九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九江濂众商业管理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九江市濂溪区九莲北路黄土岭安置小区3栋M3-105招租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九江市濂溪区九莲北路黄土岭安置小区3栋M3-105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JXJC-JJ1005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34002065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九江濂众商业管理

采购单位地址:九江濂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程琼君 135340979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西省九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范女士 13340020650

代理机构地址: 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2栋A区308

 

一、采购项目内容

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JXJC-JJ1005号

 

项目名称:

九江市濂溪区九莲北路黄土岭安置小区3栋M3-105招租项目

 

标的名称:

九江市濂溪区九莲北路黄土岭安置小区3栋M3-105招租项目

 

产权类型:

资 产

 

竞价方式:

现场竞价

 

一、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提出申请,请代理机构将我方持有的位于九江市濂溪区九莲北路黄土岭安置小区3栋M3-105招租项目通过线上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标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交易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九江濂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2MACFPGRQ78

 

注册地(住所)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九江市十里大道1388号

 

公司类型(单位类型)

国有企业

 

三、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信息

地址

九江市濂溪区九莲北路黄土岭安置小区3栋M3-105

 

面积

一层面积:50.24㎡,二层面积:209.24㎡

 

用途

办公、一般经营项目等

 

期限

10年

 

装修免租

合同签订后的前三个季度各免租一个月,累计3个月

 

配套设施

通水、电

 

评估机构

江西同致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4.10

 

标的起拍价

月租金:4645.8元/月

 

 

 

四、重要信息披露

 

重要信息披露

  1. 本次招标以标的物现状对其租赁权进行线上公开发布招租信息(不包括房屋内动产类财产),涉及到需要拆除的部分,拆除费由承租户自行解决,涉及到消防问题由承租户自行解决,需达到消防验收合格标准。本次竞标采用现场竞价形式,竞租人在竞拍前须对本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包括其瑕疵等),招租方对标的物中所有瑕疵(包括现有未发现的瑕疵和将来出现的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2、本标的物公示中的面积是以测绘面积为准。3、我司承诺该房屋(门面)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4、该标的物租赁需作为办公、一般经营项目等使用,经营范围为依法经批准的和法律法规许可的经营项目,承租人应事先向出租方报备经营范围,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用途。5、租赁合同生效日期以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开始计取。6、租期:十年。 7、租金价格:租金价格:第一年至第四年租金为最终成交价,第5年至第7年,较上一年年租金(按12个月全额计租)基础上上浮3%,第8年至第10年,较上一年年租金(按12个月全额计租)基础上上浮3%8、保证金:10000元。招租程序结束后无息退还保证金。9、租金及押金缴纳方式:采取交三押三的方式,按季度支付,签订合同时,乙方将首次支付租金及押金(含3个月房租和押金3个月房租),以此类推;10、承租方必须将租金和保证金缴入下列指定的账户。

收款人账户名:九江濂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605016401500928888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营业厅  ;11、租赁期间,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有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负担。12、承租方必须按期交纳租金和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有关费用,承租方逾期未交租金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加收违约金(按月租金的5%*逾期天数),若逾期超过一个月,出租房有权没收承租方的押金并要求其清退出场。13、出租方保证具有该出租房屋的控制使用权,如因产权纠纷、债务纠纷、担保等因出租方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经营的,由出租方负责赔偿。14、租赁期间内承租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承租人需要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不做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活动。承租人在房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人自己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煤气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15、租赁期间,承租人负责出租屋相应范围的门前三包、综合治理、防火、生产安全等工作,承租人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相关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16、承租方要积极配合出租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资产现状的巡查检查工作和对房屋的大型维修工作。17、承租方负责所承租项目场地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看管维护维修责任, 室内的水、电、气的管路及相关设备的日常维护责任由承租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因管理、使用不当或者其它人为原因造成房屋或设施设备损坏、丢失的, 由承租方予以修复或者赔偿,造成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8、在不影响使用安全的前提下,承租方确需进行装修、维修,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报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批准后,方可施工,所有费用承租方自理,权属归出租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必须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在承租的场地上违法新建和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19、承租方必须在法律许可和政府统一规划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相关经营业务,不得生产加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场地上存放、生产、销售对周边环境和场地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不得违反城镇管理及市容环保要求,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20、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以及国家政策法规重大调整等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免责。21、租赁终止后,承租方应做到人离场清,办好租赁相关事项的交接手续。承租方租赁房屋的装修及其他增设物无偿、无损归出租方所有(可移动的设备、设施除外),不符合房屋安全要求的增设物及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水电管网走向的需自行拆除,恢复出租原状,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再予办理退租退押手续。22、合同有效期届满,出租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承租方亦有义务如期交还。原则上原租赁方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租权,如承租方需要续租,须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出租单位,根据租赁期限及年租金规模,经相关部门审批研究通过后实施。2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出租方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2)拖欠租金达一个月的;(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4)从事政府统一规划的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和禁止经营的业务,拒不整改的。(5)以上如与合同范本不一致之处,以合同范本内容为准。

 

 

二、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9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五、承租方资格条件

①承租人参加本次活动前3年在经内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②承租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无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记录。

承租人是单位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承租人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六、竞价时间安排

竞价时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签到出席,2024年10月29 日15:00。

现场竞价时间5分钟,具体现场由招标代理统一安排。所有竞标人现场竞价并书面填写最终报价,并签章或签字确认,之后不得对报价做任何调整。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九江濂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德化路南)

 

七、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资产评估结果

一层面积:50.24㎡,单价: 30元/㎡

二层面积:209.24㎡,单价:15元/㎡

 

起始价(元/月)

4645.8元/月

 

保证金(元)

10000

 

增价幅度

0.5元/㎡/月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合同支付

 

2024年10月29日15:00

 

1、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到现场踏勘标的物详情,若参与竞买,视同已对标的物详细情况有清晰了解。
   2、符合资格的意向竞买人在本公告期间内将标的物对应的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3、本次交易采取现场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竞得人)。
   4、竞得入选人应当在竞价交易活动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通知书》到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5、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部分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存在不予退回情形的,在竞价交易活动结束次日起,将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不计息)原途径退还至交款人账户。

 

 

八、开标定标原则

1、竞标人必须亲临现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迟到者,视为弃标,取消竞标资格。

2、现场竞价时间5分钟,具体现场由招标代理统一安排。所有竞标人现场竞价并书面填写最终报价,并签章或签字确认,之后不得对报价做任何调整。

3、对于竞价现场宣布的拟中标人,出租人有权在招标活动结束后,发布正式中标通知书前,根据内部最终评审意见,取消其拟中标资格并不做任何解释,但拟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4、竞价人若有围标、串标行为,招标人有权没收竞价保证金,并拒绝参与出租人以后组织的任何活动。

 

根据竞价人的有效报价进行评标,在不低于评估价的情况下,价高者中标。在同等价格下,具有同等经营经验(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者中标。

 

九、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出租方:九江濂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程琼君

1353409797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九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范叶双

13340020650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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