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变更部分—村镇供水安全管控措施)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4/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已由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22]75号变更-1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券和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变更部分—村镇供水安全管控措施)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本工程涉及宁河区2街13镇252个村的村内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本次村镇供水安全管控措施主要包括:(1)管网管理及巡检设施设备。(2)生产管理设施设备。(3)对现有9座配水厂水池进水阀门改造,加氯系统精准计量及自动化升级改造,完善水质监测设备、泵房排污设施,增加安防设备,对管网加装压力计及其他配套设施。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5月8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计划工期为176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变更部分—村镇供水安全管控措施)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变更部分—村镇供水安全管控措施)施工,合同编号:NHGSGWGXGZBGSG/HT-2024-01,主要建设内容为村镇供水安全管控措施。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建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9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1年4月~2024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4月8日9时至2024年4月15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富裕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122908750810602。
5.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tczxgs@1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路107号
联 系 人:戴亚玲
电 话:022-6911877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电子信箱:tczxgs@126.com
项目联系人:高健、罗烈虎
电话:18222872762
发布日期:2024年4月8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戴亚玲
电话:022-69118778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科
受理负责人:杨志朝、张凤红
电话:022-69591376
本招标项目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已由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22]75号变更-1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券和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变更部分—村镇供水安全管控措施)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本工程涉及宁河区2街13镇252个村的村内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本次村镇供水安全管控措施主要包括:(1)管网管理及巡检设施设备。(2)生产管理设施设备。(3)对现有9座配水厂水池进水阀门改造,加氯系统精准计量及自动化升级改造,完善水质监测设备、泵房排污设施,增加安防设备,对管网加装压力计及其他配套设施。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5月8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计划工期为176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变更部分—村镇供水安全管控措施)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变更部分—村镇供水安全管控措施)施工,合同编号:NHGSGWGXGZBGSG/HT-2024-01,主要建设内容为村镇供水安全管控措施。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建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9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1年4月~2024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4月8日9时至2024年4月15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富裕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122908750810602。
5.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tczxgs@1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路107号
联 系 人:戴亚玲
电 话:022-6911877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电子信箱:tczxgs@126.com
项目联系人:高健、罗烈虎
电话:18222872762
发布日期:2024年4月8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戴亚玲
电话:022-69118778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科
受理负责人:杨志朝、张凤红
电话:022-6959137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