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安】岱岳区天平街道办事处北黄社区城中村改造电力配套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y-gc-20220806-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建军0538-86697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01
公告正文

岱岳区天平街道办事处北黄社区城中村改造电力配套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Y-GC-20220806-01001 信息来源:泰安公共资源

    开标记录

    中标候选人公示

    交易结果公告

    资格预审结果

    2022-08-08 14:58:08

岱岳区天平街道办事处北黄社区城中村改造电力配套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2-08-08 14:40:28

  本招标岱岳区天平街道办事处北黄社区城中村改造电力配套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岱岳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泰安市岱岳区天平街道办事处北黄社区居委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岱岳区天平街道办事处北黄社区城中村改造电力配套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DY-GC-20220806-01

2.3建设规模:北黄回迁住宅小区共计5栋单体楼工程、配套公建及地下车库,共计1096户。主要的建设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10KV系统、0.4KV户表部分设计至电表箱,公建设计至公建计量表箱。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包括供电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设计单位可不提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1公告时间:2022年08月09日至2022年08月15日。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办理招标文件下载即可。

4.2下载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下载方法:投标人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01日09时00分。

投标人(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 标 人:泰安市岱岳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泰安市岱岳区天平街道办事处北黄社区居委会

地 址:泰安市岱岳区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张经理

电 话:0538-856991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刘建军

电 话:0538-8669766

传 真:0538-8669766

电子邮件:sdjwgl@163.com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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