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泽信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3
公告正文


剑阁农林生物质热解气化热电炭联产项目勘察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总承包



(EPC)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剑阁农林生物质热解气化热电炭联产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剑阁县



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实施(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剑阁农林生物质热解气化热电炭联产项目核准的批复、剑发改发〔2021〕



29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旺生物能源开发(剑阁)有限



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总承包(EPC)进行邀请



招标,现邀请收到邀请书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



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泽信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元市剑阁县开封镇回龙村四组。



2.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32台×1t/h(30台运行,2台备用)



农林生物质无焦油热解气化炉+1×30MW燃气轮发电机组+1台双压余热锅炉



+1×15MW蒸汽轮发电机组,总容量为45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供热的综合利用



项目,新建生产厂房、生产线、电气系统、供热管网、源料收储站、办公用房等



配套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65675万元,静态投资64398万元。



2.3服务期:4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施工、采购 EPC 总承包方式,主要工作内容包



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包含初勘、详勘、红线外与本项目工程相关



的设计所需要的项目勘察、地形图测绘等,并提供地勘报告)、剑阁农林生物质



热解气化热电炭联产项目工程的设计(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土



建电力机电施工总承包、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72+24 小时试运行、服务和培训



、配合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环境保护验收)、安全评价验收、水土保持验收、



配合后评估等,由承包人负责整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至验收合格为止、移交



的全过程总承包。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总承包(EPC)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税务登 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能独立签订合同



和履行合同的企业法人。



3.2 资质要求



(1)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



质;设计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质;勘察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



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



上资质;③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④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



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⑤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



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且投标;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



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项;⑦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业绩要求:近年(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



在施工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承包项目(合同中至少要体现设



计、施工、采购等承包范围)。



(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



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



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



人本单位人员,且未在本工程建设期间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6)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7)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 08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3 年 08 月 22 日 17 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



是否参加投标。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



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8月18日至2023年08月22



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投标资格不允许转让。



书面形式确认包含但不限于: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或公司介绍信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至少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邀请书复印件;4.确认参加投标的函,以上资料均



需加盖公章扫描为1个清晰可辨PDF文档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 虹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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