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张湾区浙江路小学监控系统采购
供应商书面推荐意见公示
项目编号 |
SYGPC2017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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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十堰市张湾区浙江路小学监控系统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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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十堰市张湾区浙江路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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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
采购预算 |
9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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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日期 |
2017年9月23日 |
推荐地点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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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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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资格要求 |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谈判供应商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三)供应商须具备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书; (四)近两年(2015年8月至今)有类似采购供应业绩1个(或以上),并能够提供合同或成交通知书; (五)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供应商必须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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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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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推荐供应商及推荐意见 |
根据本采购项目实际情况,结合类似项目实施经验,推荐以下三家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采购: 1、十堰金联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符合询价文件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 2、十堰珠峰科技有限公司:该供应商是国内注册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时间和营业范围,具有安全防范工程维修登记书,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近两年有类似采购供应业绩,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是联合投标。以上条件均符合招标人条件。 3、湖北沃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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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 |
李世秀、王桂芳、吴远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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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无 |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列明事实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十堰市张湾区浙江路小学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5571979812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719-8689856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单元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