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7306
预算金额63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工1807308644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1597337990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特种纤维复合材料中试试验线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44000007075273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特种纤维复合材料中试试验线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已由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项目招标人为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改造,改造区域占地面积约2600m2,总建筑面积约3000m2,利旧区域建筑总长约144m,建筑总宽18m,建筑高度11.3m。配套新建一条特种纤维复合材料中试试验线(简称特纤试验线),湿法成型设备幅宽为1400mm(卷取处),最高工作车速150m/min,主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反渗透膜支撑材。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服务,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和竣工图)、项目管理、设备采购(制浆及流送系统、复卷、分切、打包系统及其他附属设备材料等)、供货运输(所供设备及材料等)、装卸及保管、土建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制浆及流送系统、湿法成型主体设备、热压机主体设备、复卷、分切、打包及其他设备材料等)、单机调试、系统调试、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证、技术服务、售后保修服务及配合招标人进行试运行、人员培训等。
2.2 建设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313号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2.3 总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0 日历天。(含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时间;设计工期需配合工程施工进度。)
2.4 移交日:以成品分切5个质量合格的母卷并完成打包为移交日。
2.5 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和竣工图)、项目管理、设备采购、供货运输、装卸及保管、土建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单机调试、系统调试、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证、技术服务、售后保修服务及配合招标人进行试运行、人员培训等的工程总承包服务。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建安工程等。招标人要求详细见《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特种纤维复合材料中试试验线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 第二卷 技术部分》。
2.7 工程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最新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8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300万元(其中包含暂列金300万元,暂列金不可修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和施工资质证书:
3.1.1 经营资格: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3.1.2 投标人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和施工资质证书: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轻纺行业(轻工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制浆造纸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设计资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
②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2)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施工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企业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不能兼任其他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如更换必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注:(1)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2)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3、技术负责人的要求为: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4、专职安全员: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或C3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注: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含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
3.2 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页截图。
四、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除外)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gzebid.cn)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采用线上方式发售,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2 有意向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须登陆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gzebid.cn)进行免费注册(已注册可忽略)。获取招标文件、注册、完善主体资料的相关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材料审核通过后才可以进行网上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
注意:对于有要求提交登记资料的,请投标人务必在提交了合格的资料并经网站审核通过后再购买招标文件。
4.3 请将以下资料上传网站,作为投标登记预审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登记表(招标公告下载,加盖单位公章,合并一份PDF文件)。
4.4 请耐心等待招标代理的通知或待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无需电话通知或咨询进度。投标人应确保递交投标登记资料时所登记联系方式的准确并及时查阅有关通知。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注:招标文件购买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同时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有关网上注册、在线报名登记及采购文件发票等事宜,请联系客服。400-9030-870, 网站客服QQ:2136118347。)
4.6 只有完成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方可参与投标。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5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广东省湛江市人民大道中28号财富中心(中南酒店对面)17层1709房)。
邮寄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广东省湛江市人民大道中28号财富中心(中南酒店对面)17层1709房)。收件人:王工;联系电话:15973379905。
注:(1)邮寄送达以接收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若由于投标人或邮递公司造成延误、遗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邮件上需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与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如果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寄到招标代理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注:邮寄以投标文件到达招标代理单位时间为准,而不是以邮戳为准,投标人有责任打电话核查招标代理处有无收到投标文件,如邮寄过程中有破损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更换,如递交截止时间前没有更换破损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广东省湛江市人民大道中28号财富中心(中南酒店对面)17层1709房)。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如各媒体发布不一致时,以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招标监督部门为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313号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1807308644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6楼1619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83549690、15973379905
电子邮箱:pj3gdg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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