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大象广场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整体招租(年租金874332元,租期5年)交易公告
金额
87.43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0109fczz226208
预算金额87.43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大象广场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整体招租(年租金874332元,租期5年)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大象广场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整体招租(年租金874332元,租期5年)
项目编号 N0109FCZZ226208 产权子类型 土地
挂牌起始日期 2022-07-12 0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2-07-25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2)个周期。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 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与东顺路交汇处
基本属性 土地四至 以实地勘验为准
租赁面积约(平方米) 18700.00 租赁期限(年) 5年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现金一次性支付 承租押金 200000元
土地类型 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为准 规定用途 地下停车场
权属类型 国有 所有权人 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权证名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权证年限 --
土地现状 是否有优先承租方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地上附着物 ? 无
是否属再次租赁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874332.00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1-06-21
评估机构 内蒙古科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 874332.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1150500MB16286761

注册地:通辽市新城区创业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徐浩涛

经济类型: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关于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工程出租的批复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通辽市财政局

特别 告知

1、本次出租的标的房产位于通辽市科尔沁区东顺路以西,西拉木伦大街以北,大象广场地下,所在楼层为地下1-2层,租赁建筑面积18700㎡,简单装修,租赁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2、本次出租标的房产租期为5年,挂牌价为该项目1年租金的招租底价,租期内租金不变。3、本次出租标的为地下室,用途为地下停车场,无供暖设施。标的房产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均由承租方负责。4、因人防工程的特殊性,承租方须注意水电安全,租赁资产内部保持通风,以确保人防设施设备处于安全状态。5、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 ? ? 勘验联系人:哈斯135148591586、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8、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详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满足以下任一一项即可参与报名承租:1、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2、事业单位法人;3、个体工商户:须有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作为担保人。

标的交割 详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公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签订并收到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将第一年度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并在《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20万元履约保证金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3、中心在收到《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交易服务费以及第一年度租金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交易价款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出租方在收到第一年度租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4、承租方须聘用2名以上具有电工证人员维护管理该工程配备的各类电器设备,聘用2人以上熟悉人防工程管理的人员管理人防工程专用设备设施。5、租赁标的任何原有设施设备不得拆除、损坏,承租方安装任何设备及装修必须经出租方书面批准。租赁标的驻车设备设施由承租者投入建设,租期满自行拆除,拆除所涉及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6、遇有国家新的政策要求或发生战争情况,承租方须无条件拆除相关设备,所发生的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时间由此顺延。7、租赁期间所涉及的维修及费用承担情况详见《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约定,且承租方必须遵守相关保密要求。8、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暖、通信、房屋租赁税、物业、消防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9、租赁期内,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可以对标的按使用需要进行装修。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施工。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对标的进行装修,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10、剩余年度租金承租方应按照《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内约定一次性交纳。当承租方逾期30日未缴纳租金的,出租方按合同约定执行。11、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本公告附件中的《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为准。12、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承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承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详见“特别告知”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2-07-12 00:00:00 至 2022-07-25 23:59:59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实物资产承租申请书(法人).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2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2-07-25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 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20 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第一年度租金及交易服务费的;(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及第一年度租金交纳凭证递交中心的;(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处置方法:1、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公告约定交纳清第一年度租金及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租金的等额部分 ;2、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交易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2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2-07-12 00:00:00-2022-07-26 09:05: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8.33%
附件下载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doc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王丽娟、 刘卉、白斌
咨询电话 18586095917、15147562274、13948559977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 晋经理 1858609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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