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2025年小口径水表(新装)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2025年小口径水表(新装)采购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普通机械水表采购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小口径水表采购清单:
包括以下规格水表的采购以及现场(到期更换)安装,6年免费维护。
名 称 | 规 格 | 数 量 (只) | 备注 |
普通机械水表 | DN15旋翼液封立式水表 | 3400 | 样品一只 |
DN15旋翼液封卧式水表 | 4000 | ||
DN15网络表立式(有线/无线NB) | 400 | ||
DN15网络表卧式(有线/无线NB) | 400 | ||
DN20旋翼液封立式水表 | 1100 | ||
DN20旋翼液封卧式水表 | 1100 | ||
DN20网络表立式(有线/无线NB) | 100 | ||
DN20网络表卧式(有线/无线NB) | 200 | ||
DN25旋翼液封卧式水表 | 70 | ||
DN25网络表(有线/无线NB) | 70 | ||
合计 | 10840 |
2.2此次普通机械水表比选投标价包括但不限于:全新水表,水表首次检测费用(每只水表均需提供“重庆市生活用水表首次强制检定合格”的标志,写入水表信息的RFID射频卡、水表信息服务相关费用、水表水管间螺纹连接件及辅助材料、6年水表质保周期内水表费用及维护费用、各类运输费用、现场技术支持费用、调试、试运行、相关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现场技术支持、技术服务、配合服务、质保及质保服务、售后服务、6年免费维护服务等)、包装费、装卸费(含上下车、二次转运等)、保险费、知识产权费、检验验收费、税费、风险等所有费用。样品需配重庆市生活用水表首次强制检定合格的标志
2.3本次使用的水表须为全新水表,不得使用翻新水表;6年维护期内出现故障投标人予以免费更换,并承诺投标报价中含有上述费用。所有样品还均需配“重庆市生活用水表首次强制检定合格”标志;直径为1.8mm钢丝铅封,铅封头需印制渝南自来水标志;承诺提供RFID芯片的单位所提供样品应包括水表与RFID一体的水表,并可任意通过带NFC功能的手机碰靠后显示与水表表号一致的RFID编号。
2.4样品按照小口径水表采购清单内容要求在开标时提交,投标样品必须密封装箱,且在密封包装外贴样品一览表,注明提供样品的投标人、生产厂家、品牌、型号、数量等(格式自拟)。
2.5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根据工程实际进度与比选人的要求进行供货,以经比选人确认并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商务条款的规定。
2.6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地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水表生产厂家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的50万元及以上类似规格产品购销合同至少1个业绩(提供合同、用户评价证明复印件,且合同与用户评价证明须一一对应),并具有与本比选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投标人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为盈利。(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认证(提供认证书复印件);
3.5提供省级或以上符合国家规范及比选文件技术部分要求的相应质量检测报告(相同材料相同制作工艺的产品,可各取其一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3.6投标产品须提供省级疾控中心授权检测机构或有CMA认证的机构出具的卫生检测报告(提供卫生检测报告复印件);
3.7生产企业此次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自己工厂所制造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并不得提供投标人联营企业的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本产品商标或品牌证明文件);
3.8比选范围中DN15和DN20型号水表须提供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或各省(市)市场监管部门认证批准的产品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9投标人须根据本次采购清单及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确认其具备相关的技术手段和措施、保证产品使用寿命10年以上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3.10保证6年内不得停产同型号的投标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
3.11投标人必须设有办事机构和库房,并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房屋的产权证明复印件),供货12小时内到达比选人指定的施工现场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3.12投标人需按照比选公告中表2.1要求提供相应规格型号数量的样品,投标样品必须密封装箱,且在密封包装外贴样品一览表(格式自拟),注明提供样品的投标人、生产厂家、品牌、名称、型号、数量等;
每件样品上必须分别标明样品的投标人、生产厂家、品牌、名称、型号等(格式自拟),开标时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由评标委员会核验,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样品不退还(第二及第三中标候选人样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余投标人的样品在评标结束后当场退还,如不领取,投标样品按废品处理;
3.1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承诺书原件)。
3.14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15投标人需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包括不限于比选文件要求的所有技术资料,一经查实虚假,拉入黑名单。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16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 2024年 07- 09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参保证明须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投标人系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3.17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3)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拟):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10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0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不得存在(4)-(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拟):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6)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3.18以上资料除注明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所有投标文件正本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3.1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0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11月13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报价需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一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800.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鱼新街36号
联系人:施老师
电 话:023-66295789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 系 人:夏老师
电 话:18723154919
平台咨询电话:023-6745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