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2018-2019年度无线网协优服务项目 | 创建时间日期: | 2018-08-09 17:07:52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18-08-09 09: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18-08-16 17:30:00 | |||||||||||||||||||||||||||||||||||||||||||||||||||||||||||||||||||||||||||||||||||||
终止: | 否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2018-2019年度无线网协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2018-2019年度无线网协优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SZBZB20181527),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随着VOLTE及NB-IOT业务应用逐步呈现规模化,网络测试工作及问题分析、优化工作量越来越大。传输局及各分公司现有无线网优化人员及测试软件无法满足各类测试、优化工作的需求。为确保全区无线网络测试、优化工作能有序开展,逐步提升宁夏电信无线网络品质,传输局对前期协优工作及系统优化工作从性价比及人员调用灵活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确定采用协优服务方式,采购第三方协优队伍配合传输局完成全区各类无线网络测试及问题分析工作,同时协助传输局按需求嵌入各本地网开展无线网络系统优化工作。
结合各本地网无线网络规模,计划将全区5个本地网分为2个标段引入协优队伍,协优服务周期均为12个月。
1.2 招标内容
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总预算250万元(含税)人民币,涉及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固原五地市无线移动网络协优服务。
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内。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3 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 1 个,如某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综合评分排名均为第一,则在标段二中推荐此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标段一中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如下: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担本项目,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其他证明资料;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起金额大于50万元的同类项目(FDD-LTE或VOLTE无线网络优化)业绩至少3例,提供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或发票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订单或发票为准); 2.4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多制式网络测试软件(能够支持FDD-LTE数据业务和VOLTE业务的测试功能,同时具备与友商的对标测试),如为购买软件,则须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如为租赁,须提供租赁发票复印件。投标人提供发票的同时须承诺所配备软件满足以上功能及业务要求。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须提供2017年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 8月9日至2018年8月16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66号综合楼122室(潜在投标人报名须提前和项目联系人电话确认)。
4.1.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采用银行电汇,不接受现金,必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的不予认可。“转账事由”填写:“宁夏电信协优标书费”,售后不退。
4.1.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a.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c.【报名信息表,格式如下:】
d. 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款凭证。 注:上述文件合并为一个word文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以图片嵌入,报名信息表同时提供可编辑文件),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 4.1.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2 日内寄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4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66号(宁夏电信)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https://ct-mss.com/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66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虎踞北路80号 邮政编码:210003 联 系 人:荣祝福、李玉春 电 话:17368126110、15809519957 电子邮件:17368126110@189.cn 开户名称: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草场门支行 账 号:9558854301001615845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18年 8月9日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类型 | 上传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