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李庄古镇文旅融合发展项目 (一期)三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5706.11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706.11万元
招标公司宜宾翠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0
公告正文
李庄古镇文旅融合发展项目 (一期)三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17:54:22 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李庄古镇文旅融合发展项目 (一期)三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翠发改发[2021]36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翠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中省市资金、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翠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翠发改发[2021]36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建设地点:翠屏区李庄镇 2.2 规模及投资额:对李庄古镇 15条道路以及临街建筑进行改造,总长约3185m,临街建设外立面改造约32650m。镇内三大老旧院落片区改造约38445m,包括:南华宫与李庄别院片区提升改造19570m;李家大院与李济园片区提升改造12245m;大夫第与可颐园片区提升改造6630m,旅游观光车招呼站和充电站和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本次标段(三标段)建设规模为:顺河街、正街、奎星、羊街、老场街、席子巷六条街及席子巷周边建筑外立面改造提升修缮、局部业态提升部分的平面改造、景观改造。其中建筑改造面积约 40000 ㎡: 绿化景观改造设计约 57000 ㎡。正街修缮项目: 38 号至 60 号房,面积约 1260 ㎡,具体内容及项目投资以设计方案为准。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1)设计招标范围:完成本标段项目所涉及红线范围内容的各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配套设备设施、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等内容)的深化及施工图设计的全部设计工作以及相关报审工作,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 (2)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包括门头店招、景观等采购工作、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同时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所涉及的一切检测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竣工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包括按业主要求完成工期采取的相关措施)、环保等全面负责。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个标段。 2.6项目总投资:总投资约5706.11万元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及相应的设计、施工组织能力;(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一级注册建筑师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及权利义务;2.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3.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并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13 00:00 至 2024-01-19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2-02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2 月 2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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