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EPC总承包-2023年8月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公司南阳镇光伏50MW新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PC 总承包-2023 年 8 月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公司
南阳镇光伏 50MW 新建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镇光伏 50MW 新建工程已由启东市行政审批局以(启行审备〔2022〕22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发包 人资本金 30%、银行贷款 70%,为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独资建设,出资比例 100%,招标 人为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 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注:项目备案证中项目名称为“大唐启东南阳镇渔光互补项目”。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南阳镇。
2.2 建设规模:直流侧 50.1029MWp(本期交流侧额定容量为 39.9MW)。
2.3 计划工期: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4 年 1 月 28 日,182 日历天。(具体开工工期以 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本标段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含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编制、并网光 伏电站、场内检修道路、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等整个工程 项目的工程勘测设计(不含可研、地灾、水保、环评、安评、稳评、职业卫生、接入系统报 告编制)、设备购置、材料(除甲供清单外)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 调试、试运行、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 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建筑工程 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等由招标人负责投保;工程验收(含水保、安全设 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防洪等各项专项验收、档案竣工移交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 质保期内的服务。本工程作为 EPC 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 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调试试运、质 量监督、施工许可证办理、水保、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稳评、防洪、档案等 所有专项验收、档案竣工移交和竣工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 工作范围;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 EPC 总承包项目的所有责任 和风险的最高限价,项目实施期间不因工程量增加、物价上涨、政策变化、不可预见因素等
任何因素而增加中标价格。不包含储能系统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等。为满足发包
人在新能源项目智能光伏电站的全生命周期过程,智能光伏电站和大唐集团生产管控的多层
级系统框架,智能新能源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维护与管理。智能电站可实现“无人
值班,少人值守”,自动化运行,监控数据上传到大唐江苏集控室,并将数据按接入要求上
传至大唐集团安全监控系统平台,要求每个作业摊点都要进行监控。项目投入生产后的视频 监控平台要求场区、站区监控无死角。将 6 类数据(逆变器全量数据、开关站全量数据、光 功率预测全量数据、AGC.AVC 数据,电能量数据、箱变数据等,不限于此)上传至大唐集 控中心系统和大唐集团新能源集控中心,实现集团公司、大唐江苏公司对光伏单元远程监视,
监视光伏单元启停状态。承包人提供光伏项目一整套智能光伏电站集控系统,经发包人确
定后进行实施。承包人负责完成本项目智能光伏电站,最终实现光伏项目远程监控的设计并
统筹完成实施,并在项目并网前投入使用。
2.5 招标编号:CWEME-202308JSLS2J-S005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电 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2018 年 1 月-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两项 39MW 及以上光伏工程(其中至少有 1 个柔性支架光伏项目)的 EPC 总承包的业绩。(业绩证明 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以及能够体现柔性支架证明材料,竣(完)
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1.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
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 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且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在本合同实施阶段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职务。拟派项目经理至少担过 1 个 39MW 级及以上光伏项目主体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 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及
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
业绩)。
3.3 投标人具有承装四级和承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 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4.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 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
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 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 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 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5.2 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企业或者设计单位,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法人;联合体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 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中施 工单位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承装四级和 承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近 5 年应具有至少两项 39MW 及 以上光伏工程(其中至少有 1 个柔性支架光伏项目)的 EPC 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以及能够体现柔性支架证明材 料,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 绩)。(2)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需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 及以上资质,近 5 年应具有至少两项 39MW 及以上光伏工程(其中至少有 1 个柔性支架光 伏项目)的 EPC 总承包或设计的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 主要内容页以及能够体现柔性支架证明材料,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 为无效业绩)。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 查 询 网 址 为 :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 按照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
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至 2023
年 8 月 14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电子商务平台,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
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
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商务平台。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
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
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
件的,请拨打客服电话,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
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4.4.2 客服电话:400-888-626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3 年 8 月 21 日 9:00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
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北楼三层“招标采购大厅”。
5.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均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 件为准,纸质文件暂不递交,如需邮寄以后续通知为准(请勿自行邮寄)。
5.5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5.6 本次招标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 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 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 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中国大唐集团有 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未经许可,其 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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