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枣山营业所办公室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3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4/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枣山营业所办公室装修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公司采购有关规定,枣山营业所办公室装修工程项目拟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货单位,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枣山营业所办公室装修工程项目
1.2项目地点:广安市广安区广南东路498号重向国际14栋205号、117号。
1.3采购需求简要说明:本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改造、地面瓷砖铺设、墙面粉刷、吊顶、电路铺设、门窗拆改、大门装饰、灯箱广告、厕所厨房修建、新建隔墙、场所内灯具五金、开关插座、新增门窗、库房改造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包含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等相关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工期全面负责。(详见附件)
1.4拟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1.5项目期限:自中选及签约通知书发出之日后,甲方通知具体开工日期后,60个日历天内竣工。
1.6技术质量要求:本工程以甲方确定应答清单中的施工做法、说明、设计变更以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 等国家现行的有关施工质量质量评定标准。
1.7最高限价:32万元整。
1.8承包方式:整包采购。(整体施工方式)
1.9付款
付款均应按下列条件进行:
第1次付款:乙方完成工程项目总量的80%,待甲方核实工程量后支付至合同总款项的50%;
第2次付款:竣工且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工程款的95%;
第3次付款:质保期12个月结束后,若项目不存在质量问题,且乙方全面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质保义务。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5%的质保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若乙方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质保义务,或项目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不向乙方退还质保金。若甲方委托第三方提供质保服务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组织,须具备提供相应施工、服务的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1通用资格条件
(1)应答人应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2)应答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应答人不得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采购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
(4)应答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业停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本次应答。
2.2专用资格条件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施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省外注册企业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认证有限期内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电子登记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4)有至少1项已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的办公场所或同类装修施工业绩,每项业绩合同金额需超过20万。
说明:须同时提供①业绩合同(提供标的页和签章页即可)、②有效的竣工验收材料扫描件或验收通过证明(附有业主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或对应的销售发票,销售金额以发票载明的累计金额为准(注明:发票与合同的项目名称须一致,若开具的发票上未能体现具体项目,需附上税务出具的发票清单,清单须显示采购项目为应答产品)。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本次采购不允许转包、分包。
2.5本次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说明:应答环节无须再次提供资格预审资料)!资格预审不合格的应答人将不会获得采购文件。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如下: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经营范围包含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或建筑工程等相关业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 企业资质证书 | 1.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施工许可证; 3.省外注册企业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认证有限期内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电子登记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
3 | 销售业绩证明 | 有至少1项已完成建设并验收的办公场所类装修施工业绩,每项业绩合同金额需超过20万。 |
4 | 企业信用证明 | 近三年来无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下提供任意一项即可。 1.应答人不得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黑名单)。应答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应答截止日前20天内。未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应答截止日前20天内。未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
5 | IP 地址 | 不同报名单位提交报名资料IP地址不能一致(采购方根据系统信息判定,乙方无须提供对应审查资料) |
说明:1、必要合格条件标准中所列各分项必须全部满足,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所有资格审查资料须制作成带有签章的PDF文件上传。 |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3日09:00(北京时间,下同)之前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友云采电子招标平台(地址:https://yc.yonyoucloud.com/gaaz,以下简称为“平台”)进行报名。
3.2 新用户需按照平台首页【供应商操作手册】,依次进行【供应商注册】→【立即登录】→【供应商申请】(企业认证可跳过,本项目注册、申请及报名环节不收取任何平台服务费用!),待申请通过后在平台首页对应采购项目下点击“我要报名”按钮进行报名。应答人在完成申请资料填写后,请务必点击“提交”按钮进行提交!
供应商申请审核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应答人高度重视。如因自身原因造成报名失败的,责任由应答人自行承担。应答人应妥善保管平台账号和密码,因上述账号、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3.3 提交报名后,采购人会对所有应答人的报名资料进行查验,此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者合格。逾期报名或未通过报名资料查验的应答人将不会获得采购文件。
3.4 本次采购实行网上免费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由采购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2024年4月23日17:00前在平台进行统一发布,请通过报名查验的应答人自行登陆平台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次采购仅接受电子应答文件,不接受现场递交或邮寄的纸质应答文件。请应答人将所有应答文件制作成带有签章的电子版文件,上传至平台。
4.2应答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9:00时。逾期上传或未成功上传的应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截止时间一到,投标接口将自动关闭,为避免因网络等问题影响应答文件上传的及时性,请各应答人提前做好资料准备及网络调试事宜)
其他注意事项:(1)单个文件大小不得大于100M,超过须进行拆分文件或压缩分包处理;(2)应答文件命名请参照此格式:“商务文件+单位简称”、“技术文件+单位简称”、“价格文件+单位简称”,其他系统自动生成的文件名字符应删除;(3)系统在2024年4月29日9:00时(开启时间)前处于密封状态,为避免因不熟悉系统操作或网络等问题影响应答文件上传及时性,各应答人可提前上传应答文件进行应答。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http://www.gasggzy.cn:82/)、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c-aaa.com/)、广安爱众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yc.yonyoucloud.com/gaaz)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任先生,0826-2983531,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凤凰大道777号。
四川省广安爱众燃气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均由信息发布主体负责,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仅作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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