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千鹤湖酒店“地面与台面石材养护、地毯清洗”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8.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8/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5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肇权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琪0515-8234100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千鹤湖酒店“地面与台面石材养护、地毯清洗”项目 招 标 公 告

千鹤湖酒店地面与台面石材养护、地毯清洗项目

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千鹤湖酒店已进入试运营阶段,为创造更好的酒店室内外环境,更加科学做好酒店经营管理工作,经江苏千鹤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千鹤湖酒店地面与台面石材养护、地毯清洗项目承包人。

1、项目概况

1.1招 标 人:江苏千鹤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千鹤湖酒店地面与台面石材养护、地毯清洗项目

1.3项目(千鹤湖酒店)地点:射阳县幸福大道南侧、千鹤湖公园东侧。

1.4保洁范围千鹤湖酒店

1.5保洁内容:酒店地面与台面的石材养护,地毯清洗等工作内容。

说明:

1上述地面与台面石材养护、地毯清洗工作所需工器具、耗材、人员着装按招标人要求由中标人提供

说明:大理石打磨机器由中标人提供

2)承包人为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人员工资、员工社保、医保、福利等费用、各项管理费用、利润包括在投标报价之中;

3)为完成本项地面与台面石材养护、地毯清洗工作所需的相关辅材(蜡、清洗剂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

4)为完成本项地面与台面石材养护、地毯清洗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之中;

1.6项目规模:

1)地面与台面石材养护面积:1.5万平方米。以实际工作面积为准。

2)地毯清洁面积:约1.9万平方米。以实际工作面积为准。

1.7标段划分:该项招标项目内容为一个标段。

1.8合同期限:暂定两年。(发包人将视承包人服务期间的服务情况确定是否续签服务合同或重新组织发包)。

1.9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28.5万元/年

1.10资金来源:招标人多渠道筹集。

1.11质量标准:合格(满足五星级酒店及招标人制定的标准)。

1.12投标保证金:1.1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中,具有相应经营内容表述)。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8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具有“单项合同中包含有15万元及以上的,酒店(或会议中心或度假村或办公楼或商务楼等)的”石材养护(或地毯清洗,或石材养护和地毯清洗)工作内容的类似物业服务项目业绩。

说明:

1)业绩凭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确认。

2)若合同中缺少合同签订时间、酒店(或会议中心或度假村或办公楼或商务楼等、石材养护(或地毯清洗,或石材养护和地毯清洗)、石材养护和地毯清洗累计合同额表述的,凭合同发包方出具的书面说明原件确认。

3)投标人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并被证实投标人弄虚作假,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参加评标资格、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等,所交的保证金被全数扣除,报有关行政监管部门查处并网上公示。

2.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5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投标期间由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

2.6无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3、费用支付办法

3.1承包人每完成半年度酒店石材养护与地毯清洗工作,经发包人考核合格,付该半年度应付服务费用的80%。

3.2承包人完成合同期内酒店石材养护与地毯清洗工作,经发包人考核合格,结清剩余费用。

说明:承包人服务过程中发包人将对照考核办法对承包人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因考核不达标而被扣除的费用不补发。承包人办理上述费用支付手续时,向发包人出具税务发票。

4、资格审查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5、评标、定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百分制方式分别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类似项目业绩、企业资信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按总得分排列次序。确定总得分最高,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各项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1投标报价评分办法(满分86分)

1)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86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减0.1分,每上浮1%扣减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任何情形(计算错误除外),不得更改;

2)招标控制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3)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5.2类似项目业绩计分办法(满分4分)

1)类似项目计分业绩与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标准、认定办法相同。

2)投标人每多具有一项满足上述条件的业绩(不含资格审查业绩),计1分。该小项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3)投标人不得弄虚作假,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全部上网公示,如被发现或投诉、并被证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被扣除,弄虚作假行为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

5.3企业资信计分办法(满分10分)

1)评标委员会以投标人提供的“单位简介,取得的各类的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具有技术职称人员证书及各类注册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近三年内承担的“包含有大理石养护或地毯清洗内容”物业管理项目一览表(格式自拟,包含有各项目发包方联系方式。加盖投标人公章)、上年度财务报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或影印件、近三年内获得地方政府或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各类表彰与荣誉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相关证书的复印或影印件、“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复印或影印件以及其它能够反映投标人优良品性的相关材料”综合评审、评分。

2)评标委员会分别依据各投标人提交的上述相关评审材料对投标人的“企业资信评分项”进行评分,最高评分10分,最低评分6分。

3)将评委为各投标人的企业资信打分算术平均,求得各投标人该项得分(若评委人数达7人及以上,一个最高评分与一个最低评分不参加算术平均)。

5.5若出现投标人总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排序靠前;如投标报价得分也相同时,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排序。

5.6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6、公告发布时间

2022826-202292

7、投标报名

7.1 报名时间:2022826-202292。上午8:30-11:00 , 下午14:30-18:00星期假日除外

7.2 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人民西路66号)。

7.3 投标报名应具有:

1)报名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原件(格式自拟)。

2)报名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4投标报名联系人:许卫萍。

7.5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41002。

8、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千鹤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址:射阳县城幸福大道北侧、海润路东侧

联系人:徐肇权

联系电话:173 7219 9799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张琪

联系电话:0515-823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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