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润阳悦达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双回10KV外线配套工程已由 盐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成大实业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盐城成大实业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江苏润阳悦达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双回10KV外线配套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苏润阳悦达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双回10KV外线配套工程
2.2招标范围:江苏润阳悦达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双回10KV外线配套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10KV高压电缆分支箱、高压电缆等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配套的设备基础、电缆管沟、电缆井等附属土建施工,及确保通过供电部门验收投运等项工作内容包工包料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交货或服务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从110KV河东变新出双回10KV线路至润阳项目北侧红线。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 年12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4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国家“合格”标准,且确保通过供电部门验收投运。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工程规模:新建10KV高压电缆分支箱4台、10KV高压电缆ZR-YJV22-8.7/15-3*400约1820米。工程造价约28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承装、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格[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4.4 投标申请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中至少有3人为通过盐城供电公司2017年度安全资格规程考试合格的人员,且上述人员须在盐城供电公司安质部公布的关于【2017年度配(农)网业务协作单位工作票“两种人”资格确认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文件或2017年度工作票三方面人员名单的通知文件】中。
3.4.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通过安规考试合格的人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7年8月**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7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4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5000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政府西侧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5楼)52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保证金电:0515-86663529)。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无法确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时,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等部门批准后予以退还。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7年 11月24日至2017年12月1日。
6.2获取方式: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sp.gov.cn/ggzy)办事指南模块中的“盐城市公共资源货物与服务采购类系统内报名快速操作指南”,链接地址:http://221.231.4.242/front/infodetail/?infoid=d3d1925d-3887-4612-887b-8623a4e5db6d&categoryNum=002008002
意向投标人必须凭CA以“货物与服务供应商”身份登陆会员系统,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保证基本信息审核通过,未提交审核和审核未通过的会员将可能无法操作。请各投标人对系统操作留有时间余量,有问题及时咨询新点软件公司(0515-69083422,400-850-3300)。因无法正常操作而错过报名期限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sp.gov.cn/ggzy(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sp.gov.cn/ggzy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其他
9.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9.2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分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分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盐城成大实业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6#楼 地址:盐城市大庆中路156号鼎盛时代广场1#-404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蔡先生 联 系 人: 陈利燕
电 话: 0515-68086569 电 话: 0515-8838800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676881966@qq.com
2017年 1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