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仓储及分拣改造项目-工程设计及勘察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仓储及分拣改造项目-工程设计及勘察服务采购项目已由 上级主管单位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址:廊坊开发区创业路35号(景明道北侧,创业路东侧,鸿润道南侧) 2.工程建设内容: (1)新建高架库 新建高架库以及对原有联合工房配电、部分墙体、地面的改造等。库容设计仓储能力不低于1.62万箱卷烟。 (2)新建辅助工房 新建辅助工房主要用途为消防水池及控制室、泵房及控制室、安防监控室、配电设施设备操作间、空压机房及生产管理场所等,以解决现有物流中心消防、安防、电力、办公等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达到当前消防安监的法规要求。 (3)新建1条实际分拣效率不低于30000条/小时的全品规分拣线。 (4)新建1套储分一体系统(采用多穿库缓存系统和倍速链缓存系统组合模式)。 (5)质量要求:满足廊坊卷烟仓储、分拣、销售需要,并充分考虑未来发展需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6)勘察设计完成期限:40日历日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8)最高限价:165.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9-01 09:00至2021-09-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9-23 10:00 ,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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