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州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2年10月24日10:00至2022年10月25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州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1/12?spm=a213w.7629119.
sfHead.3.Mkm9k2)上对被执行人韦丽萍与案外人共有的位于南宁市青秀区通泰路70号绿城明珠怡景苑2号楼2单元十二层4号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邕房权证字第02793594号、邕房权证字第02793595号、邕房权证字第02793596号,建筑面积130平方米)进行第一次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南宁市青秀区通泰路70号绿城明珠怡景苑2号楼2单元十二层4号的不动产。
标的物详情:该不动产位于通泰路与蓉茉大道路口,多条公交经过,周边有曾屋、仙葫菜市、富民夜市一条街等,多家银行网点,离中学、小学等学校均不远,是该地段较好的房源。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拍卖竞价时间:2022年10月24日10:00至2022年10月25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
起拍价:70400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未有支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竞买的,必须先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不组织统一看样,有意者可自行前往,本院及辅助拍卖机构提供协助,本院已委托广西众居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品展示期间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如需看样请提前预约,预约电话:卢经理18776199942,统一看样时间:2022年10月21日上午11:30-12:00。该辅助机构提供的咨询、看样服务为免费服务。
六、拍卖财产是否存在瑕疵:该房产尚未腾空,买受人须接受一定时间的房产移交期限及难以腾空的风险。
七、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八、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涉及的税费等,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竞买人所涉及的税费:(一)如竞买人是唯一住房则应缴:契税=计税金额1%(二)如竞买人是第二套房则应缴:契税=计税金额2%(三)如竞买人是第三套房或以上则应缴:契税=计税金额3%(四)税务部门核定的其它税费 具体税费、税率以税务部门核定为准,以上税费、税率仅供参考。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横州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横州市支行,银行账号622840083711246886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sf.taobao.com/0771/12?spm=a213w.7629119.sfHead.3.Mkm9k2,
十一、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9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三、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十四、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房产后,应按本公告的期限要求将拍卖成交余款交至本院,逾期不交或者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本院裁定重新拍卖后,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如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如保证金数额不足以交纳的,原买受人需要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强制执行。
十五、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在公告之日起,未有人向本院申请优先购买权,公告后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依据法律规定处理。
十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1.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2、应缴、补缴、欠缴的其它款项,以及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
本院辅拍机构为广西众居科技有限公司,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咨询电话:18776199942(卢经理),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78号昊然风景6栋1单元1301房。
法院监督电话:0771-7088003
咨询电话:0771-7088010、18776199942(卢经理)
联系地址:广西横州市横州镇长安大道横州市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