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旧城改造目2024年夜景照明楼体亮化专项维修及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46.96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9/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zh20240826
预算金额346.96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晓亮0431-8798543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艳芳0431-882455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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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目2024年夜景照明楼体亮化专项维修及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旧城改造目2024年夜景照明楼体亮化专项维修及拆除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中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H20240826

项目名称:旧城改造目2024年夜景照明楼体亮化专项维修及拆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6.9643万元

最高限价:346.9643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范围):本项目需完成南湖大桥、新民大街、长理桥、五环体育馆的照明器具、管线的维修、更换、拆除等工作。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或管理单位或监理单位通知为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响应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电子证书),其他人员均须具有岗位证书。注: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与响应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

3.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注:1)若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2)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①.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 ③.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竞争性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0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中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B证),社保证明;

(6)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

(7)外省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查询截图;

(8)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售价:5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利招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平台第3开标室(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利招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平台第3开标室(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路灯管理处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9号

联系人:刘晓亮

联系电话:0431-879854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中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19楼1909室

联系人:苏艳芳

联系方式:0431-8824555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艳芳

联系方式:0431-88245555



编辑:何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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