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20612030700039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姚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工177150217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8
公告正文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0]2024-2025年度资产零星维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3206120307000390 项目名称 2024-2025年度资产零星维修工程
标段编号 A3206120307000390001001 标段名称 2024-2025年度资产零星维修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27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12月8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2024-2025年度资产零星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5年度资产零星维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通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通高新区以业主派工单为准

2.1.2 建设规模:单项工程按派工单要求确定,单项工程限额为30万元,招标单位的初审*费率

2.1.3 合同估算价:本项目工程价款总额800万元。

2.1.4 实施周期:2023年11月1日至2025年1231日,起始日期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截止2025年1231日前,工程累计审定价超过800万元(含本数)时,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且超出部分不计入工程累计审定价;截止2025年1231日,若合同项下的工程累计审定价未达800万元,招标人不予补足,到期即止。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审定价即招标单位的初审价*费率。 CA 系统原因,工期暂按791 日历天填写。

2.1.5工期:各单项目具体项目实施时以业主要求为准。

2.1.6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集团及其子公司、代管公司持有的所有资产的零星维修,资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标准厂房、安波福厂房、代建或收购厂房、快乐家园、盛瑞科技大厦及江海智汇园、江海圆梦谷等。

屋面顶维修、防水防漏维修、水电维修、消防设施维修、房屋维修、围墙维修、路面维修等零星工程修复及其它。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土建及道路部分

钢构及安装部分

电气部分

砌筑处理

墙体修补

给排水维修

风机维修及除锈

砼浇筑处理

防水处理

疏通下水管及清淤-雨水

监控设施维修

乳胶漆脱落维修

瓷砖、地砖修补

疏通下水管及清淤-污水

配电设施维修

防腐环氧处理

防腐防锈处理

钢构屋面维修

空调设施维修

窨井维修

踢脚线处理

钢构屋顶漏雨维修

不锈钢门、窗维修

玻璃更换

保温设施维修

建筑房顶漏雨维修

道路及路面维修

消防设施维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符合下列①②条件之一:

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资质的施工单位为牵头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投标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6 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11 27日至2023128 93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12 8930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9. 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本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4)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智汇园A1座

地址

南通崇川区中新一路蓝鸟大厦1号楼A1区5楼

联系人

姚先生、朱先生

联系人

黄工、葛工、魏工

电话

8659869086598806

电话

0513-55017717、17715021799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