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张家口兴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REITs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ds2023-n01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张家口兴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渠海燕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鼎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娟0313-411719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30
公告正文
张家口兴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REITs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兴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REITs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兴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兴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招标编号:HBDS2023-N014
2、项目名称:张家口兴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REITs项目
3、概况:张家口兴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发行基础设施REITs,发行规模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本次招标选聘公募基金管理人及计划管理人组成的联合体作为张家口兴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REITs项目的牵头方,为REITs及发起人提供专项服务。
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基础设施REITs项目发行成功之日止。
2.2招标范围:(1)组织选聘执行本项目所需的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会计事务所、托管银行、税务筹划机构等中介机构。
(2)组织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梳理、整体规划、方案设计、政策沟通,以及并购重组等顾问工作;
(3)牵头编制并推进具备可行性的试点资格申报方案;
(4)组织撰写材料,协助邀请人依次向地方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单位申报获取发行资格;
(5)组织各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报告;
(6)提供其它相关业务咨询;
(7)试点资格申报、试点成功后发行阶段工作需要的及各方约定的其他工作;
(8)产品存续期内,协调会计师、评估机构等存续期服务机构,履行信息披露、基金管理、收益分配、关联交易审查等相关法规和基金合同要求的职责和义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2023年5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牵头人提供)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1.4其他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应具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由开户行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相关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与公募基金管理人必须为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控制人控制,提供股权关系证明材料。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 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方均对应满足本招标公告基本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负责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7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具有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8联合体的主体最多为二家单位,符合要求的公募基金管理人或计划管理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09至2023-06-15,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张家口市财富中心B座2层23号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请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由开户行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相关材料)、《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联合体协议书(以上证件需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到我公司登记资格后购买公开招标文件。(如是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和成员均需提供以上证件及相关证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6-30 09:30 ,地点为 张家口市市府西大街财富中心B-2-23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兴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REITs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兴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兴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招标编号:HBDS2023-N014
2、项目名称:张家口兴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REITs项目
3、概况:张家口兴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发行基础设施REITs,发行规模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本次招标选聘公募基金管理人及计划管理人组成的联合体作为张家口兴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REITs项目的牵头方,为REITs及发起人提供专项服务。
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基础设施REITs项目发行成功之日止。
2.2招标范围:(1)组织选聘执行本项目所需的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会计事务所、托管银行、税务筹划机构等中介机构。
(2)组织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梳理、整体规划、方案设计、政策沟通,以及并购重组等顾问工作;
(3)牵头编制并推进具备可行性的试点资格申报方案;
(4)组织撰写材料,协助邀请人依次向地方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单位申报获取发行资格;
(5)组织各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报告;
(6)提供其它相关业务咨询;
(7)试点资格申报、试点成功后发行阶段工作需要的及各方约定的其他工作;
(8)产品存续期内,协调会计师、评估机构等存续期服务机构,履行信息披露、基金管理、收益分配、关联交易审查等相关法规和基金合同要求的职责和义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2023年5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牵头人提供)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1.4其他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应具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由开户行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相关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与公募基金管理人必须为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控制人控制,提供股权关系证明材料。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 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方均对应满足本招标公告基本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负责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7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具有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8联合体的主体最多为二家单位,符合要求的公募基金管理人或计划管理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09至2023-06-15,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张家口市财富中心B座2层23号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请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由开户行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相关材料)、《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联合体协议书(以上证件需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到我公司登记资格后购买公开招标文件。(如是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和成员均需提供以上证件及相关证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6-30 09:30 ,地点为 张家口市市府西大街财富中心B-2-23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张家口兴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鼎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西区古宏大街9号狮圣大厦3层 | 地址: | 财富中心B-2-25 |
邮编: | 075000 | 邮编: | 075000 |
联系人: | 渠海燕 | 联系人: | 李娟 |
电话: | 13833313318 | 电话: | 0313-411719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dszb315@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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