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ZGJZB-202405020..1.2.3.4.5B1
二、项目名称:西安市灞桥区区级应急成品粮食储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西安市灞桥区200吨区级应急成品粮食(大米)1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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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宝中宝米业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东城大道2222号欣丰农副产品物流港园区二号仓 | 综合评分法 | 否 | 210,000.00元 | 84.14 |
合同包2(西安市灞桥区200吨区级应急成品粮食(大米)2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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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顺亿豪商贸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东城大道3288号陕西畅隆粮油交易中心办公楼三楼317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211,500.00元 | 82.95 |
合同包3(西安市灞桥区300吨区级应急成品粮食(大米)3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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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投启运共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东长安街501号运维国际总部大厦B座501-2 | 综合评分法 | 否 | 309,000.00元 | 83.67 |
合同包4(西安市灞桥区400吨区级应急成品粮食(大米)4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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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锦鑫顺发粮油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 | 综合评分法 | 否 | 424,030.55元 | 81.68 |
合同包5(西安市灞桥区600吨区级应急成品粮食(大米)5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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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老哥俩商贸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 | 综合评分法 | 否 | 635,000.00元 | 81.5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西安市灞桥区200吨区级应急成品粮食(大米)1包):
服务类(西安宝中宝米业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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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商务服务 | 西安市灞桥区200吨区级应急成品粮食(大米)1包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1、包装形态储存的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包装规格原则上为每袋25公斤、10公斤、5公斤,每袋计量误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包装形态储存的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大米每垛不超过60吨,垛间距不少于0.8米。采取托盘叠加方式堆垛的,每托盘不超过10层,堆垛高度最高不得超过30层;不采取托盘叠加方式堆垛的,25公斤包装的大米堆垛高度最高不得超过25层,其他规格包装的堆垛高度最高不超过2米。 2、仓库容量达到规定的规模(所储堆垛成品粮重量与占地面积比例以1吨:1.2平方米为宜), 仓库条件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平房仓、楼房仓为宜)。 3、具有与粮食储存功能、仓型、进出粮方式、粮食品种、储粮周期等相适应的仓储设备和防虫害、防鼠害、防水等一系列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设施。 4、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储存仓房应符合国家《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对粮仓的要求。 5、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原则上实行专仓存放,确实达不到专仓存放的,应实行仓内区域集中存放,不允许在同一区域内混合存放不同性质的成品粮。储存仓号一经落实,承储企业不得擅自变更。 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储存仓号的,应报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同意。 6、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仓房应悬挂或标示专用标志,在显著位置应悬挂“灞桥区区级应急成品储 备粮储存品质检验记录卡”、“灞桥区区级储备粮仓单”、“灞桥区区级储备粮管理责任卡”,分仓号、垛位存放的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必须悬挂“灞桥区区级成品储备粮”仓垛卡。 7、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实行专人、专账管理。承储企业应当安排具有(粮)仓储管理员职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保管工作,按照成品粮储藏有关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分析粮情, 做好检测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须按照有关统计、财务、保管制度的要求,其中账务处理要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的通知严格落实,建立健全管理账簿、台账,并定期进行核查,做到账目齐全、装订规范、内容真实、账账、账实相符。 8、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备粮质量等级检测仪器和场所,能够进行储备粮的日常检化验,定期对应急成品储备粮的质量、主要食品安全指标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并保留储备粮的检化验凭证。 9、承储企业必须以《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规定的方式和时间报送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的有关统计报表,同时将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储存、轮换等情况报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10、在应对突发事件时,承储企业必须执行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指令,服从政府粮食宏观调控措施或应急措施。 11、具有经过专业培训的粮食保管、检验、防治等管理技术人员,并应配有专业的会计人员和统计人员。 13、承储企业应符合《西安市应急成品储备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14、承储企业自主开展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轮换工作(实行先进后出),储备粮按储存年限和库 存品质状况实行定期轮换。成品粮每年轮换不少于6次,承储企业必须按下达的储备计划足额承储。 15、大米等级:符合GB/T1354《大米》中粳米二级(含)以上标准要求。 16、承储企业应配备信息化系统或后期愿意配合粮库信息化建设。(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 | 2024年7月-2026年6月(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210,000.00 |
合同包2(西安市灞桥区200吨区级应急成品粮食(大米)2包):
服务类(西安顺亿豪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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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其他商务服务 | 西安市灞桥区200吨区级应急成品粮食(大米)2包 | 西安市灞桥区200吨区级应急成品粮食(大米)2包 | 1、包装形态储存的区级应急成品 储备粮包装规格原则上为每袋 25 公斤、10 公斤、5 公斤,每袋计量 误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包装形态 储存的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大米 每垛不超过 60 吨,垛间距不少于 0.8 米。采取托盘叠加方式堆垛的, 每托盘不超过 10 层,堆垛高度最 高不得超过 30 层;不采取托盘叠 加方式堆垛的,25 公斤包装的大 米堆垛高度最高不得超过 25 层, 其他规格包装的堆垛高度最高不 超过 2 米。 2、仓库容量达到规定的规模(所 储堆垛成品粮重量与占地面积比 例以 1 吨:1.2 平方米为宜),仓 库条件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的要求(以平房仓、楼房仓为宜)。 3、具有与粮食储存功能、仓型、 进出粮方式、粮食品种、储粮周期 等相适应的仓储设备和防虫害、防 鼠害、防水等一系列保障粮食安全 的基础设施。 4、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储存仓房 应符合国家《粮油储藏技术规范》 对粮仓的要求。 5、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原则上实行专仓存放,确实达不到专仓存放 的,应实行仓内区域集中存放,不 允许在同一区域内混合存放不同 性质的成品粮。储存仓号一经落 实,承储企业不得擅自变更。如遇 特殊情况需变更储存仓号的,应报 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粮食和 物资储备局)同意。 6、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仓房应悬 挂或标示专用标志,在显著位置应 悬挂“灞桥区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 储存品质检验记录卡”、“灞桥区区 级储备粮仓单”、“灞桥区区级储备 粮管理责任卡”,分仓号、垛位存 放的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必须悬 挂“灞桥区区级成品储备粮”仓垛 卡。 7、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实行专人、 专账管理。承储企业应当安排具有 (粮)仓储管理员职业资格的人员 从事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保管工 作,按照成品粮储藏有关要求,定 期进行检查,分析粮情,做好检测 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须按 照有关统计、财务、保管制度的要 求,其中账务处理要根据国家粮食 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粮食企业 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 处理》的通知严格落实,建立健全 管理账簿、台账,并定期进行核查, 做到账目齐全、装订规范、内容真 实、账账、账实相符。 8、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备粮质 量等级检测仪器和场所,能够进行 储备粮的日常检化验,定期对应急 成品储备粮的质量、主要食品安全 指标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并保 留储备粮的检化验凭证。 9、承储企业必须以《国家粮食流 通统计制度》规定的方式和时间报 送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的有关统 计报表,同时将区级应急成品储备 粮储存、轮换等情况报送区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10、在应对突发事件时,承储企业 必须执行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指 令,服从政府粮食宏观调控措施或 应急措施。 11、具有经过专业培训的粮食保 管、检验、防治等管理技术人员, 并应配有专业的会计人员和统计 人员。 13、承储企业应符合《西安市应急 成品储备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14、承储企业自主开展区级应急成 品储备粮轮换工作(实行先进后 出),储备粮按储存年限和库存品 质状况实行定期轮换。成品粮每年 轮换不少于 6 次,承储企业必须按 下达的储备计划足额承储。 15、大米等级:符合 GB/T1354《大 米》中粳米二级(含)以上标准要 求。 16、承储企业应配备信息化系统或 后期愿意配合粮库信息化建设。(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 2024年7月-2026年6月(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 符合 国家 标准 | 211,500.00 |
合同包3(西安市灞桥区300吨区级应急成品粮食(大米)3包):
服务类(西安航投启运共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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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其他商务服务 | 西安市灞桥区300吨区级应急成品粮食(大米)3包 | 完成西安市灞桥区300吨区级应急成品粮食(大米)储备任务 | 满足本次采购项目所有服务内容 | 2024年7月-2026年6月(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 合格 | 309,000.00 |
合同包4(西安市灞桥区400吨区级应急成品粮食(大米)4包):
服务类(西安锦鑫顺发粮油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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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其他商务服务 | 西安市灞桥区400吨区级应急成品粮食(大米)4包 | 西安市灞桥区400吨区级应急成品粮食(大米)4包 | 1、包装形态储存的区级应急成品储 备粮包装规格原则上为每袋 25 公 斤、10 公斤、5 公斤,每袋计量误 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包装形态储 存的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大米每垛 不超过 60 吨,垛间距不少于 0.8 米。 采取托盘叠加方式堆垛的,每托盘 不超过 10 层,堆垛高度最高不得超 过 30 层;不采取托盘叠加方式堆垛 的,25 公斤包装的大米堆垛高度最 高不得超过 25 层,其他规格包装的 堆垛高度最高不超过 2 米。 2、仓库容量达到规定的规模(所储 堆垛成品粮重量与占地面积比例以 1 吨:1.2 平方米为宜),仓库条件 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以平房仓、楼房仓为宜)。 3、具有与粮食储存功能、仓型、进 出粮方式、粮食品种、储粮周期等 相适应的仓储设备和防虫害、防鼠 害、防水等一系列保障粮食安全的 基础设施。 4、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储存仓房应 符合国家《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对 粮仓的要求。 5、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原则上实行 专仓存放,确实达不到专仓存放的, 应实行仓内区域集中存放,不允许在同一区域内混合存放不同性质的 成品粮。储存仓号一经落实,承储 企业不得擅自变更。如遇特殊情况 需变更储存仓号的,应报经区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 局)同意。 6、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仓房应悬挂 或标示专用标志,在显著位置应悬 挂“灞桥区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储 存品质检验记录卡”、“灞桥区区 级储备粮仓单”、“灞桥区区级储 备粮管理责任卡”,分仓号、垛位 存放的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必须悬 挂“灞桥区区级成品储备粮”仓垛 卡。 7、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实行专人、 专账管理。承储企业应当安排具有 (粮)仓储管理员职业资格的人员 从事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保管工 作,按照成品粮储藏有关要求,定 期进行检查,分析粮情,做好检测 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须按 照有关统计、财务、保管制度的要 求,其中账务处理要根据国家粮食 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粮食企业 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 理》的通知严格落实,建立健全管 理账簿、台账,并定期进行核查, 做到账目齐全、装订规范、内容真 实、账账、账实相符。 8、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备粮质量 等级检测仪器和场所,能够进行储 备粮的日常检化验,定期对应急成 品储备粮的质量、主要食品安全指 标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并保留 储备粮的检化验凭证。 9、承储企业必须以《国家粮食流通 统计制度》规定的方式和时间报送 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的有关统计报 表,同时将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储 存、轮换等情况报送区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10、在应对突发事件时,承储企业 必须执行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指 令,服从政府粮食宏观调控措施或 应急措施。 11、具有经过专业培训的粮食保管、 检验、防治等管理技术人员,并应 配有专业的会计人员和统计人员。 13、承储企业应符合《西安市应急 成品储备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14、承储企业自主开展区级应急成 品储备粮轮换工作(实行先进后 出),储备粮按储存年限和库存品 质状况实行定期轮换。成品粮每年 轮换不少于 6 次,承储企业必须按 下达的储备计划足额承储。 15、大米等级:符合 GB/T1354《大 米》中粳米二级(含)以上标准要 求。 16、承储企业应配备信息化系统或 后期愿意配合粮库信息化建设。 | 2024年7月-2026年6月(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 符合国家标准 | 424,030.55 |
合同包5(西安市灞桥区600吨区级应急成品粮食(大米)5包):
服务类(陕西老哥俩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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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其他商务服务 | 西安市灞桥区600吨区级应急成品粮食(大米)5包 | 西安市灞桥区600吨区级应急成品粮食(大米)5包 | 符合采购方的相关要求 | 2024年7月-2026年6月(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 符合国家标准 | 635,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袁伟(采购人代表)、田莉红、韩瑾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整后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有关规定收取,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成交单位服务费交纳信息 银行户名:西安中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西安纺一路支行 账号:26120101040014137 联系电话:029-8352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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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西安市灞桥区200吨区级应急成品粮食(大米)1包 | 0.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2 | 西安市灞桥区200吨区级应急成品粮食(大米)2包 | 0.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3 | 西安市灞桥区300吨区级应急成品粮食(大米)3包 | 0.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4 | 西安市灞桥区400吨区级应急成品粮食(大米)4包 | 0.636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5 | 西安市灞桥区600吨区级应急成品粮食(大米)5包 | 0.952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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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灞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纺一路809号
联系方式:029-83519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中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纺西街华夏世纪广场 A 座十五层
联系方式:029-83520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雨雨
电话:029-83520200
西安中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