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闽清县公安局500路监控探头项目监理及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服务类采购项目
金额
17.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10/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采购公告
2 更正公告
3 中标(成交)公告
4 合同公告
闽清县公安局500路监控探头项目监理及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服务类采购项目 | 2021-10-09 |
闽清县公安局500路监控探头项目监理及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服务类采购项目 | 2021-10-09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清县公安局
乙方:福州启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4]FJYS[GK]2021011的闽清县公安局500路监控探头项目监理及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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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2-1 | C0205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500路监控探头项目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 | 按照招标文件及若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为标准 | 按照招标文件及若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为标准 | 1(套) | 按照招标文件及若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为标准 | 178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捌仟元整(¥178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按合同执行在收到测试所需的技术资料和具备测试环境后的30个工作日内进行测试,并提交项目验收测试报告;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后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本合同包包括系统测试和安全测评服务两项服务,中标单位需按相关要求,出具系统测试报告。同时,中标单位应代表采购人委托具备安全测评资 质证书的单位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的要求出具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具体服务要求如下: (一)系统测试服务内容及成果 1、采购人的主要义务: 1.1要求项目承建方提供符合交付要求的受测软件产品及相关文档; 1.2必要时提供相应的技术协助; 1.3需要时,配合中标人测试工作。 2、测试方的主要义务; 2.1制定和实施产品测试方案; 2.2按期完成采购人委托的检测工作; 2.3按期提交第三方检验检测测试报告,包括到货验收时针对关键设备的关键指标的测试和系统终验前的整体测试。 3、测试服务内容: 3.1测试计划 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从功能度、性能、可靠性、易用性、兼容性、可扩充性和用户文档等方面度量系统质量,项目测试初始,要依据有关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和设 计单位制定的技术规范书,对项目需要投入的测试人员、测试时间以及测试的内容进行安排. 3.2测试方案提交 根据实际系统及相关文档要求,分析测试需求点,按照测试标准,设 计测试方案,测试策略。测试方案需经过评审后,按照方案执行测试。 3.3测试用例提交 根据项目的需求文档,编写测试用例。测试用例经过评审后,需根据评审要求修改。以最终确定的测试用例来执行测试。 3.4测试问题提交 在项目测试过程中,如发现项目相关缺陷,应与采购方以及施工方进行沟通,并且在测试期间,每日向采购方提交当天的测试情况汇总表以及项目进度总结日报。 3.5回归测试 开发方在修改完成所有缺陷后,提交版本,测试人员应于7个工作日内将所有缺陷复测,复测通过后完成回归测试并提交缺陷报告。开发方修改缺陷所需的时间,不计入中标方的合同履行期限内。 3.6测试进度控制 在测试过程中,如发现项目测试工作因不确定因素(如施工方未及时整改项目缺陷,测试环境有问题等)未能按测试计划进行时,应及时向采购方书面反馈,并采取必要措施加快测试进度,以保证项目的测试进度。 3.7测试风险控制 在项目测试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可避免的风险,在测试之前,应该提前将风险告知采购方,以便将风险降到最低。 4、测试服务基本准则 4.1 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测试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4.2 不收受任何礼金。 4.3 不泄露所测试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4.4 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4.5 坚持公正的立场,独立、公正地处理有关项目测试过程中的争议。 4.6 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5、项目质量要求: 5.1 测试报告内容及数据应准确、完整、客观、公正; 5.2 测试服务质量应符合评测规范中的相关要求,且技术评测结果及报告必须提交最终用户确认。 6、引用技术标准: 国家标准:GB/T 25000.51–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 7、测试方的服务成果中标人的服务成果: 测试方按照国家软件产品中标人按照测试标准,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软件产品的测试,出具相应测试报告。 (二)安全等级服务的服务内容及成果 1、安全测评技术服务内容 1.1 网络安全:对网络安全的结构安全、访问控制、安全审计、边界完整性检查、入侵防范、网络设备防护、恶意代码防范等方面进行现场测试。 1.2 主机安全:对所采用的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的信息系统进行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资源控制、剩余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测试。 1.3 应用安全:对应用系统的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通信完整性、通信保密性、软件容错、资源控制、剩余信息保护、抗抵赖性等方面进行安全测试。 2、安全测评单位要求及提供的技术服务成果 2.1 技术服务的方式:现场测评、数据分析。 2.2 技术服务对象:采购人申请测评的信息系统采购人申请测评的信息系统,如所申请系统的相关信息与实际环境不相符合,以信息系统实际运行环境为准。 2.3 技术服务成果:取得并提交具有安全等级保护资质的单位出具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2.4 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2.4.1 安全测评单位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在技术服务期限内提供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出具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2.4.2 安全测评单位严格按照国内现有的信息系统安全测评的有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测评工作。 2.4.3 安全测评单位在采购人现场测评时,应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不破坏采购人的工作设备和软、硬件设施。 3、采购人为安全等级测评单位工作提供的条件 3.1 提供技术资料 3.1.1 系统建设调研报告、系统建设验收报告、系统使用安全产品说明书等。 3.1.2 机房管理制度、系统人员管理制度等系统相关制度文档。 3.1.3 其他系统相关资料。 3.2 提供工作条件 3.2.1 配合测评的工作人员至少一名。 3.2.2 被评估系统所在网络环境接口。 3.2.3 系统备份:采购人在安全测评单位开始工作前自行做好信息系统的备份工作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提供符合建设单位验收要求的系统测评报告及安全测评报告。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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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70 | 交付测试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70%。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发票(中标价的70%)。 |
2 | 30 | 终验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尾款。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发票(中标价的30%)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本项目终验合格后且乙方移交全部档案资料后结束。
10、违约责任
10.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中标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闽清县公安局 | 乙方: | 福州启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16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3号楼233室 |
单位负责人: | 严子宜 | 单位负责人: | 陈迎 |
委托代理人: | 庄禹 | 委托代理人: | 张馨 |
联系方法: | 0591-22372948 | 联系方法: | 18650058008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591905758710201 |
签订地点: 福州市
签订日期:2021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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