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乡镇空气降尘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3-91
预算金额95万元
招标联系人秦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浩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姚先生0379-6087766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7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乡镇空气降尘监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7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3-91
2、项目名称: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乡镇空气降尘监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50,000.00元
最高限价:95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洛直政采磋商(2023)0240号-1 样品采集、运送 570000 570000 570000
2 洛直政采磋商(2023)0240号-2 样品分析监测 380000 380000 38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2服务内容:本项目为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乡镇空气降尘检测项目,依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降尘监测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18〕196号)和《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豫环办〔2023〕27号)文件要求,2023年洛阳市所有乡镇需要继续开展乡镇降尘监测工作(依托现有乡镇空气站点)。为了统一洛阳市空气降尘工作,便于管理和调度,综合考虑前期已经由省厅接管开展的县(区)空气降尘工作,按照要求,我市拟对9个县(区)的114个、6个产业集聚区的7个点位的空气降尘工作进行统一招标。(详见磋商文件)
5.3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内规定的服务要求。
5.4项目地点:洛阳市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样品采集、运送。主要内容为:为期12个月的监测样品的采集、运送。招标控制价为570000.00元。
二标段:样品分析监测。主要内容为:为期12个月的空气降尘样品分析监测。招标控制价为380000.00元。
(注:根据空气降尘“采测分离”的原则,本次采购项目同一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不同标段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优先使用节能环保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上述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3.2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一标段:应具备4名以上持有空气采样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足够的物力,确保釆样范围内样品能够在规定时间内采集完毕。二标段:实验室应具备CMA监验监测机构资质,资质范围内包含空气降尘项目,同时必须具备2名以上持有降尘分析合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06日 至 2023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7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05月17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系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2、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3、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监督电话:0379-63221264
4、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九都路328号
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513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浩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丽新路世纪华阳花园51幢1016室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方式:0379-60877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方式:0379-60877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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