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五公司九江码头项目零星物资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2/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ZJSHW-JHMT-2022-C... | 项目名称: 五公司九江港九宏综合码头工程零星物资采购方案... |
| |
公告 |
公告标题:五公司九江码头项目零星物资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采购招标公告 一、询价内容及要求。
1、供货周期暂定30 天内分批供应,询价单位有权调整供应数量及供应时间,报价单位必须接受,且合同价款不变。 2、综合单价包含零星物资的出厂价、装车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含增值税等)及风险费等报价单位履行本合同的一切费用。 3、以上零星物资数量为暂定量,最终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二.报价要求 最低价者,遵循择优选用原则。 三、交付地点 1、交付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姑塘镇香积大道九宏综合公用码头中交四航局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2、收货人: 卓杨云 ; 联系方式: 18605918281 。 四、交货时间 1、具体交货时间、数量由询价单位提前二天书面或电话通知报价单位。报价单位按询价单位指定人员下达的通知,按时运送至询价单位指定位置。 2、交货时间计划2022年1月15日前完成供货(具体日期以询价单位通知为准)。 五、价款支付方式 1、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中标单价不作调整,供方不能因此主张索赔,同时亦不减轻或免除本合同项下供方的责任。 2、结算数量:合同数量为暂定量,在合同供货期内询价单位实际采购的数量(或金额)大于或小于原合同数量(或金额)不视为违约,供方应满足询价单位的需求。结算数量以询价单位最后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3、付款方式:当批货物供货完毕,报价单位根据提供的齐全有效产品质量证明书和符合国家税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税率或13%税率)向询价单位进行当批实际供应验收合格货物的结算,询价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实际验收货物总价款。非工作日顺延付款时间。 4、报价单位应向询价单位提供符合税收法律要求的3%税率或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若因报价单位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给询价单位造成损失的,报价单位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赔偿额包含但不限于:1)因报价单位发票问题导致询价单位补交税款;2)相关滞纳金;3)税务罚款等。 5、零星物资的每批进场数量必须经询价单位现场代表负责人签字确认,当月结算数量须经询价方相关部门及项目经理签认并加盖项目部公章后方可办理。 六、验收标准、方法 1、报价单位根据询价单位施工需求量,及时保质保量在限定时间内将合同物资送到询价单位工地。 2、数量验收:报价单位送货时随车必须带产品合格证。询价单位以书面的形式指定收料员,签收必须由其签收;非询价单位书面指定人员签收,询价单位不予认可,报价单位承担完全责任。合同物资交货时,甲乙双方共同进场验收,报价单位出具三联单收据,标明车牌号、收料人、送货人签字。第二联作为结算联。 3、若报价单位提供的零星物资不符合询价单位要求,询价单位有权拒收,报价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将不合格零星物资给予清退并重新提供合格零星物资进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价单位完全负责。报价单位需承担因自身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询价单位遭受业主或平行检查单位罚款及所有损失。 七、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质量要求:零星物资应国家规定标准。其中所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具备“三证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安全标志。 2、零星物资表面质量应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原则上不得有裂痕、破损等现象。 3、特殊要求:报价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具有良好的环保性能。 八、权责划分及违约责任 1)、询价单位责任 1.1、及时对报价单位供应的零星物资进行验收,按本合同规定付款。为确保工程质量,询价单位将随时对报价单位提供的零星物资进行质量抽查,如抽查发现质量问题,经权威机构确定为不合格,报价单位应立即将不合格的零星物资清理出场,询价单位视其造成工程质量影响程度对报价单位进行处罚,并在报价单位结算款中扣罚直至终止合同。 1.2、负责到场计量验收。 1.3、负责向报价单位提供进场计划。 1.4、负责提供零星物资存储场地。 1.5、询价方逾期付款的,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2)、报价单位责任 1.1、按询价单位需求提供符合要求的零星物资。 1.2、零星物资在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由报价单位承担,交付后由询价单位承担。 1.3、报价单位的零星物资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卸到指定位置。若不听从指挥,造成现场的混乱或安全事故,给询价单位的施工造成损失,则由报价单位负责。 1.4、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因报价单位原因如产品质量、供应能力等,导致报价单位无法履行供货义务,报价单位应向询价单位支付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若报价单位不能满足询价单位需求,询价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增加备用供应商(第二中标人)保证生产。报价单位必须予以接受。 1.5、如报价单位延迟供货(不能按时供货和供货不足,均视为延迟供货)报价单位须向询价单位支付 5000元/次违约金;如三次不能按询价单位计划供货,询价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如因产品质量缺陷导致质量、安全事故,报价单位必须承担事故责任,赔偿询价单位和连带第三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6、报价单位人员及车辆进入询价单位施工现场必须注意行车安全,遵守安全及环保规定,特别是业主对进入现场施工区域的车辆各项规定,听从询价单位管理人员的指挥,因报价单位违章造成的一切事故和损失由报价单位自行负责。另外,由于报价单位运输车辆证件不齐造成业主开罚单的款项全部由报价单位承担。 1.7、报价单位零星物资运送至询价单位指定存储场地之前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报价单位自行负责。报价单位在其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报价单位原因造成的),均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自行、妥善处理事后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报价单位需立即书面通知询价单位,如给询价单位造成损失,报价单位应予以赔偿并负责采取补救措施。 九、安全条款 1 货物使用过程中,如因报价单位所供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询价单位损失,则报价单位承担询价单位的损失。 2报价单位人员及车辆(证件应齐全)进入询价单位施工现场必须注意行车安全,听从询价单位管理人员的指挥,因报价单位违章造成的一切事故和损失由报价单位自行负责。 十、标的物的风险转移 1 货物风险按约定交付前由报价单位承担。 2 货物风险自交付后转移至询价单位。 十一、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清单(2)公司概况资料(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报价单位认为与本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质量认证文件、以往的供应业绩(含联系人及电话)、现在供应能力等)。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九江港九宏综合码头工程JH-W1标项目经理部 招标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姑塘镇香积大道九宏综合公用码头 联系人:卓杨云 电话:18605918281 电子邮件:695918894@qq.com |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
物资信息: |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