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瑞四期安置小区项目-祥瑞四期安置小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本招标项目祥瑞四期安置小区项目已由涟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涟发改投[2022]2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涟水县人民政府陈师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祥瑞四期安置小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涟水县迎宾大道北侧、蒋庵东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110804.06平方米,新建16层住宅十六栋,幼儿园一栋,物业及社区用房一栋,配电房三栋,门卫两栋以及人防地下室等,总建筑面积约195161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50693.76平方米,地上非机动车车库建筑面积8153.45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632.6平方米,社区党群服务用房544.8平方米,居家养老用房611.62平方米,配电房556平方米,门卫25平方米,地下室28083平方米,幼儿园4861平方米,另需建设水泵房、弱电机房等。
2.1.3合同估算价:604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7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2月10日,施工开工日期:2023 年4月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1月9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祥瑞四期安置小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1)设计:除红线外临时用电、10KV接入工程、居配工程、市政自来水接入、燃气管道以外所有专业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室内精装修设计、装配式)、各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等施工全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及竣工图文件等所有服务,以及各阶段报批后修改部分设计并参与后期采购、设备购置咨询服务。(包含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上报审批及相关评审费、图审复审及专家评审费,工作范围参见方案设计文件,主要技术参数不得低于方案设计文件的要求,设计范围中若涉及特殊专业性子项设计的,可由中标方委托专业资质设计单位协作完成,设计费用不再增加)。
(2)采购与施工: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所涉及的相关工程,包含但不限于现场三通一平、临时设施等、地基基础分部(为地基基础分部工程验收所需要完成的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及降排水工程、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基础工程、土方回填、地下室、防水工程等所有工程的采购施工)、主体结构分部(为主体结构工程验收所需要完成的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主体结构、二次结构、墙面抹灰等所有工程的采购施工)、人防地下室(包含但不限于主体工程、出入口钢结构夹胶钢化玻璃雨棚、停车辅助设施、强弱电、应急照明、给排水、消防、防火门、通风排烟、人防等地下室所有工程且达到验收要求)、建筑装饰装修(包含但不限于外墙保温、涂料、真石漆、门窗、公共部位及楼梯间装饰等所有工程)、建筑屋面(施工图设计的屋面所有工程)、防雷(含本项目的所有防雷工程)、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包含但不限于管道预埋、预留洞、用水房间安装简易水龙头、雨污水排放、太阳能及太阳能管道等所有工程的采购施工)、建筑电气(包含但不限于电气楼层控制箱、楼层控制柜、电表箱安装完毕,管道、电线、电缆、桥架、灯具、开关面板、插座、预留洞等所有工程的采购施工)、室内外智能化(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及管线安装、预留洞等所有工程且达到验收要求)、通风与空调(包含但不限于防排烟系统、新风系统、空调、墙内管线安装,预留洞等所有工程)、电梯(包含但不限于采购安装、电梯井道、电梯机房结构建筑、预埋件、预留孔、圈梁等二次结构、配电箱、管道预埋等所有工程)、消防(含本项目的所有消防工程)、建筑节能(包含但不限于屋面、外墙及楼面保温等所有工程)、室外配套(包含但不限于除红线外临时用电、10KV接入工程、居配工程、市政自来水接入、燃气管道以外所有专业工程的采购施工,如围墙及大门、门卫、车控门禁系统、室外给水、消防管网及消防器材安装、雨污水管网、室外道路、停车场、铺装、景观绿化、亮化、充电桩、标识标牌(包括小区 LOGO、楼栋号、单元、进户、停车位、绿化、小区宣传栏等)、垃圾分类站、小区配套健身器材等所有工程)、幼儿园(包含但不限于土建、室内外精装修、水电及设备安装等所有工程且必须达到可运行及设计使用功能)、社区物业用房及配电房、门卫(包含但不限于土建、装饰、水电及设备安装等所有工程且必须达到可运行及设计使用功能)的施工与采购,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内容。
除红线外临时用电、10KV接入工程、居配工程、市政自来水接入、燃气管道以外所有工程项目设计、采购与施工,采购与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且招标人可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招标人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仅作为参考,投标人在中标后可选择补勘或重新勘察,并负责勘察报告的审查等有关工作。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含房屋建筑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担任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
d、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6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载明的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未载明的,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2)施工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6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工程)的施工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施工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载明的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未载明的,以施工总承包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3)设计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1.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工程)的设计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
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设计委托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
不可。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载明的面积为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未载明的,以设计委托合同上载明的面积为准。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的单位名称不是投标人的,不予认可。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必须是在江苏省注册成立的公司,或虽然注册地不在江苏省内,
但在江苏省内有分公司或子公司(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且分公司或子公司成立时间须在2021年12月1日前。
3.8其他资格要求
3.8.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均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22年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8.2 自 2020 年12月20日以来,企业或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8.3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4提供失信行为“双公示”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
3.8.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
状态。(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说明: 1、养老保险证明需加盖养老保险部门章或养老保险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章;
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有关规定按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执行。
特别提醒: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严禁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经核实,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1月30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登录地址为:http://222.184.89.82:9000/haztbhy;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http://222.184.89.82:404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4.3工具维护费 105元。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涟水县人民政府陈师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涟水县陈师街道镇直路1号。 地 址:涟水县义乌商品城C区10#楼二单元203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蒋睿智 联系人:姜工
电 话:15195330278 电 话:1885236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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